第143章 法律和人性的考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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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洪老两口状告女儿的官司在茅草坪村会议室开庭了。庭审适用简易程序,由宋法官主审,苏法官记录。

郑在洪老两口坐在原告席上。郑在洪老两口的两女儿和女婿坐在被告席上。我和老丁作为原告代理出庭。旁听的群众有60-70人,包括马大爷、马二爷他们一些老同志。

说实话,我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诉讼,老丁却不以为然,他以前当过被告。

宋法官宣布开庭。老丁代郑在洪老两口作了陈述,最后郑在洪补充,说要求两女儿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

郑在洪两女儿进行了答辩,称郑在洪老两口为老不尊,性格脾气古怪,不能善待儿女。在最困难的时期,将儿女赶出家门,不管生死。并且好吃懒做,把好好的老房子都卖了。所以不同意支付赡养费。

接着是法庭调查。宋法官问郑在洪老两口:“你大女儿说,她招了上门女婿后,你老两个嫌弃上门女婿,说上门女婿腔不开屁不放,像个闷葫芦。你们老是看上门女婿不顺眼,天天指桑骂槐、含沙射影欺负上门女婿。女婿实在受不了,带着她回老家去单独过日子去了。你们一分钱没给她们。这是不是事实。”

郑在洪说:“大女婿老实本分,不会见景生情,当初我们就不同意招这个姑父,大女儿坚决要招,我们是有点看不起他。”

宋法官问:“大女儿女婿在你家三年,走的时候你们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没准许她们带走?”

郑在洪说:“别人讨个媳妇,彩礼至少是七千八千。大女婿来上门的时候,一分钱彩礼没给我们,他还想带什么东西走呢。”

宋法官问郑在洪:“你二女儿女婿在你家住了多久?”

郑在洪媳妇说:“给怕是有五六年哦。”

宋法官问:“二女儿女婿为什么要走呢。”

郑在洪说:“主要是性格不合,天天吵架。”

宋法官问:“你们为什么吵架呢。”

郑在洪说:“为什么吵架。我们老两口年纪大了,饭要吃软一点。他倒好,天天煮的饭都硬,成心不想让我们吃饱饭。干活也不成器,我叫他们种苞谷,他们偏要种洋芋。我喊今天种,他们偏要明天种。卖猪卖鸡得的钱,只拿一半给我们。”

宋法官问:“你女儿说,你们把她们赶出门的时候,她已经有七个月身孕了,有这回事吧。”

郑在洪媳妇说:“是有这回事。”

宋法官问:“你二女儿生小孩后,你们去看望过没有?”

郑在洪媳妇说:“她两口子无情无义,不来看我们,我们凭什么去看望她们。”

宋法官问:“你二女刚才说被你们赶出家门后,回女婿老家,没房子住,但那边条件不好,住在三间破屋子里。你们知道这个情况吗。”

郑在洪媳妇说:“知道呀,怎么不知道呢。这个二女婿,穷得叮当响,家里正房都有不起,所以才会到我家来上门。”

旁听的群众已经在窃窃私语了。老丁听到郑在洪老两口的应答,心里非常着急,几次想打断郑在洪老两口的话。我按住了他。

宋法官问:“刚才你大女儿说,她们离开家时,家里有三间正房,两间耳房,两连厢房。有五条黄牛,40只山羊,四条猪。是这样吧。”

郑在洪说:“差不多吧,那是我家在茅草坪村还是数得上的人家,不愁吃为愁穿。”

宋法官问:“刚才你二女儿说,她们离开家时,家里有三间正房,两间耳房,两连厢房。有三条黄牛,30只山羊,三条大猪、三条母猪。还有二万元存款。是这样吧。”

郑在洪说:“差不多吧。牲畜我记不清楚了,存款没有二万,也有一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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