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吴占魁(2 / 2)
耿朝忠愣了一下,摸了摸自己腰间的两把短枪没有枪套,随意的插在腰间,所以被对方一眼认了出来。
30响毛瑟c96,也就是大红九,自己的最爱,这军官什么意思,难道看上了自己的手枪?
东北民风彪悍,即使是普通平民,也往往有枪护身,耿朝忠身后那柄水连珠更是司空见惯,但是短枪就少见的很了,毕竟威力不如长枪,价格又贵,除了贴身防护,一般没有配备的,这边即使是军官,也不是人人都有。
耿朝忠又看了那军官一眼,看他腰间没有配枪,眼神只是在自己的两把枪上打转,很显然,对方是看中了自己的短枪。
耿朝忠一笑,双手瞬间拔枪,只听:
砰!砰!
两声枪响,那军官和副官一愣,手刚放到腰间,耿朝忠早已经把枪收了回去。
紧跟着,只听啪嗒一声,天上一头南飞的大雁掉了下来,正好落在了耿朝忠的马前。
“不好意思,见猎心喜。”
耿朝忠微笑着拱了拱手,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
“长官刚才问我枪是从哪里买的?”
那军官脸上微微变色,刚才这两枪如果打的不是大雁而是自己,那现在躺在地上可就是自己了。
“不错。”
愣了片刻后,军官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他现在哪还看不出,这年轻人刚才这两枪是向他示威,即使自己将眼前此人乱枪击毙,也绝对逃不过对方如此快枪!
那年轻人却恍若未觉,似乎刚才两枪只是随意而为,他笑眯眯的开口道:
“这枪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
“哦,原来是赠礼,难怪。”军官随口敷衍了几句。
刚才自己确实有点强买的意思,不过现在见了这人的身手和枪法,这念头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正想找个由头让这人离去,摆脱现在这尴尬的局面。哪知道刚刚张口,那年轻人手一挥,竟然将两把枪扔了过来!
“长官,这枪我拿着打几个大雁狍子什么的也是浪费,不如送给长官,以后为国效力,也算一件美事。”
军官一伸手,下意识的将枪接在手里,脑子里一片浆糊,实在有点搞不清眼前这年轻人的意思。
呆了片刻,军官才记起,收了对方礼物,却还不知道对方姓名,不由得问道:
“兄弟尊姓大名?”
“霍,霍云风。大哥贵姓?”耿朝忠也适时改了称呼。
“吴占魁,这是我把兄弟马云。”
吴占魁指了指身边的副官,正互相介绍,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原来是小易和辛海生听到这边枪响,担心耿朝忠安全,一人骑马,一人赶车,发疯一样跑了过来。
他们身后,还跟着一队人马,正是金成柱领着的学生军,二十多号人人人手中带枪,这么猛地冲过来,倒也气势汹汹声势逼人。
“戒备!”
副官猛地一声喊,只听哗啦一阵拉枪栓的声音,那军官背后的一个排兵力瞬间摆好了阵势,看样子训练水平还不错。
“误会误会!”
耿朝忠一阵干笑,向着远处大喊:
“我没事!你们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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