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特训代号,我是超人(1 / 2)
随后经历的几天,是庄汉最不愿意去回忆的艰难时光。
时光碎片的核心意识苏醒之后,曾经的秘咏森林和周边地区被重新整合为一方小小的天地,方圆大约只有十平方公里。精灵营地位于正中,德鲁伊石环、牧树人庇护所、半人马部落和魔化兽人兵营围绕四周。这片区域的自然魔力极为丰沛,物产丰富,植被茂密,各个种族和谐相处,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色。
距离精灵营地最远的边缘区域,矗立着一座喷吐烈焰的活火山,火山口终日被硫磺毒云所笼罩,山腹隆隆作响,不时升起一根橙黄色的火柱,伴随着剧烈的爆炸声,将大量岩浆抛入天空。
这里是深渊恶魔的苦役营,数量巨大的地精生活在这里,被深渊恶魔所奴役,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劳作耕种,建造石屋,苦苦挣扎。偶尔能够看到被锁链牢牢捆绑的食人魔和半巨人拖着步子,在滚烫的黑曜石上蹒跚行走。
真正的深渊恶魔生活在高温高热的火山口旁边,数量最多的是宛如剥皮婴儿的小恶魔,大多数双手空空,少数精锐手里紧握着秽恶的钢叉。更高阶级的巨角魔、焚烧魔和翼魔很少出现,在时光碎片核心意识的刻意压制下,这些实力较强的中阶恶魔都傻呆呆的留在巢穴里面,如果没有受到召唤,根本不会踏出火山口一步。
庄汉的训练,就从攻打这座活火山开始。
既然是训练,当然不能没有难度。庄汉得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单枪匹马击败50只地精,而且不能骑着黑神驹布赛法洛斯,而是骑着一匹秘咏森林特产的矮种马。
矮种马是精灵一族老人和儿童最常用的代步工具,说是战马实在是抬举了它们,在庄汉看来,简直和驴子没什么两样。他竭尽所能的选择了一匹最为高大健壮的矮种马,但是当全副武装跨上马背的时候,这匹可怜的畜生还是哀鸣一声,四肢一撑,被高大魁梧的庄汉活生生的压趴下了。
“这就是种族差异了吧。”庄汉苦笑着连连摇头,放弃了重选一匹坐骑的打算。矮种马已经习惯了身体轻盈纤细的精灵一族骑乘,换成连同装备重达一百公斤的庄汉,显然没办法很快适应。
无奈的庄汉只好背起装备徒步行军,好在缩小之后的时光碎片面积有限,如果换成当初广袤无垠的绿色树海,怕是要跋涉十多天时间,才有可能接近秘咏森林的外围。
越接近森林的边缘,空气之中硫磺的呛鼻气息就越浓厚。橡树宽厚的叶片上落了厚厚一层火山灰,以至于冷眼看去,整个树冠都呈现出灰白的颜色。生性平和的鸟儿和小兽已经见不到任何踪迹,只有低垂着头的座狼和步履轻盈的大山猫偶尔现身,光芒四色的锐利眸子给寂静的森林平添了几分恐怖气氛。
庄汉有点紧张,右手几乎一刻都不离开塞普鲁特之剑的剑柄,每个最细微的响动,都让他下意识的停下脚步,仔细观察。这番举动让隐去身形跟随身旁的赫麦尔·日陨不禁连连摇头,心里盘算着如何有针对性的给予这位盟友最合适的训练。
脚下的湿润柔软的青绿草地逐渐变成了坚硬滚烫的黑曜石,只有生命力最顽强的杂草还能从岩石的缝隙里面探出头来。活火山犹如一个邪恶的影子,顶天立地的屹立前方,滚滚浓烟和不时闪烁的橙黄色火柱让庄汉感到有些头皮发麻。
“明知山有火,偏向火山行……我这也能算是作死界的代表行为了吧?”庄汉在心里默默吐槽,然后双手在胸前交击一下,“打起精神来,汉革雷·伊斯坎达尔,你是战无不胜的征服王!”
“咕哗来,就是那个,那个人类。”
随着粗鲁尖利的吼叫声,一群武装地精像是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一样,十分突兀的出现在了庄汉的面前,领头的那个家伙身材格外高大——当然是以地精的标准而言,几乎达到了庄汉胸口的位置。头上顶着满是火山灰的皮盔,手里挥舞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弯刀。
“杀了他,有肉吃!咕哗来!”一阵参差不齐的吼叫声应和着地精头领。庄汉发现自己已经被四五十个丑陋矮小、散发着浓重臭气的地精给团团包围了。这些家伙的装备出奇简陋,斧头和长矛锈迹斑斑,皮甲和头盔破碎零乱,与其说是一群强盗,不如说是一群难民,
通常而言,身材矮小的类人生物都会带来无害、温和的感觉,但是地精完全不会给人以这种错觉,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贪婪、太恶毒,仿佛对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抱有强烈的憎恨和占有的欲望。
“训练这就开始啦?”庄汉有点意外,“同时面对五十个地精吗?我还以为有个循序渐进的步骤呢。或者潜行进去,一个一个的杀掉他们也不错。”
“你想要成为有勇气面对一切挑战的强者,还是喜欢生活在阴影与黑暗之间,行动鬼鬼祟祟的刺客?”赫麦尔·日陨的声音从庄汉耳边响起,“如果是后者,你的名字就不该是汉革雷·伊斯坎达尔,而应该是汉革雷·本·哈桑!”
“能成为山中老人其实也不错啊。”庄汉咕哝一句,然后活动了一下肩膀,把碍事的毛领披风甩落在地,反手抽出塞普鲁特之剑。“来吧,你们这群肮脏卑鄙的小家伙,有位朋友曾经告诉过我,死掉的地精才是好的地精!”
“咕哗耶!”地精头领怒吼着,但是没有亲自冲上去,而是挥了挥手,十多只地精立刻没头没脑的冲了上去,他们的动作毫无章法,彼此冲锋路线重叠在一起,推推撞撞,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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