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无事献殷勤(1 / 2)
周末,李振国一大早就开着他的新买的上海大众出现在宁馨家楼下,他没有鸣笛,停好车后轻轻敲了敲门。
李振国就是派出所的李队长,前四年桂花村案后被派去省里学习,学习结束被调往市刑侦支队,他家里就一个女儿和他的母亲,也都一起搬过去了。
他老婆在他外出执行任务时给他戴了一顶又一顶绿帽子,最后孩子一岁半就离婚了,他以为他这辈子不会再娶了。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宁馨,他一下子被她那带着忧郁的双眼吸引住了,只可惜,她已婚,据说她的丈夫是个富商,他没有打扰她。
四年前,他在街上盯着癞皮狗的时候又与她相遇,后来就得知胡曦是她失散多年的女儿。
再后来,李振国忙于桂花村案,从侦查到最后收网结案,一晃就是两个多月,等他从桂花村回来,去看胡曦,尽管没有抓到蓝刀疤,但他还是想亲口对这个孩子说一句“我把秋雨给你找回来了”。
顺便,他也想看一眼那个牵扯着他心神的女人。
那天他回到所里,刚忙完警服都来不及换就来到宁馨家,老远见到门口的胡曦就喊:“胡曦!”
“李叔叔,谢谢你救了秋雨。我改了名字,现在叫宁晨曦。”孩子见了他很高兴,起身跑过去相迎。
“宁晨曦?”他念叨了一下,只是稍有疑惑,没往深处想。
没过多久,他就被派往省里学习,一年之后就是举家搬迁。
走的那天,宁馨母女来相送,两个孩子自我介绍,他那心直口快的5岁女儿问宁晨曦:“你为什么跟你妈妈一个姓?你爸爸妈妈离婚了吗?”
童言无忌,李母连连道歉,李振国呆在原地,直愣愣看着宁晨曦,又看看宁馨,期待她们肯定的回答。
“没有!”
“是的!”
宁馨和宁晨曦同时回答,然后相互看着对方,宁晨曦再次开口:“我都知道了,李美丽阿姨都跟我说了,她说我们被抛弃了。但是我不在乎,反正我又没见过他......”
“那太好了!”愣了半晌的李振国突然说。
众人齐齐看向他,李母也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咳了两声,提醒他言语不当。
“额......我是说,这样你就可以换一个更好的爸爸了。”李振国解释道。
然后发现这样说明显也不妥,李母在一旁咳得更厉害了。
“不用,我有爸爸了,他在清泉村。”宁晨曦淡淡的说,大家都知道她说的是胡广年。
正在尴尬着,李振国的老领导和几个同事搜来了,李振国急切地问:“陈所,我可以不去吗?换个人去可以吗?”
陈所瞪圆了眼珠子道:“你小子想什么呢?哪根筋不对了这时候要发扬什么高风亮节?”
所有人都不解地看着他,此刻的李振国心中尽是懊恼,然而众目睽睽之下,他甚至都不能单独与宁馨说一句话。
李母却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附在儿子耳边说了一句“来日方长”,李振国才告别众人,一步三回头地上了车。
到了新的单位,又忙碌适应了一段时间,他只能靠电话与宁馨保持问候不断了联系。
中间母亲帮他回去打探了一下情况,宁馨只是说没考虑过,孩子失而复得,她只想这辈子守着她度过。
半年后李振国才得以抽空回了一趟镇上,这次见面宁馨跟他说了自己的故事,尽管她依旧没有答应跟他走,但李振国却更加坚定了非她不可的心。
2003年黄大仙被抓后,李振国特意回来告诉宁馨这个消息,他错不该学别人送什么花的。
彼时宁晨曦已经10岁,似懂非懂的年龄,李美丽时常跟她说李振国要来把宁馨抢走。
原本宁晨曦并不在意,但是当他看到手捧鲜花的李振国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她生气地把他拦在门外,脖子上青筋暴起喊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李振国反应也算快,急忙说:“你不喜欢吗?花是彤彤给你选的,她说你们小女孩都喜欢花。”
“啊?”宁晨曦觉得错怪李振国了,有些尴尬。
随即问:“是送给我的吗?那你给我阿娘准备了什么礼物?”
宁馨从楼上跑下来说:“曦儿,哪有这样问客人要礼物的?”
“叔叔不知道你阿娘喜欢什么,没有准备,这里还有一套画笔,也是给你的。”李振国笑着拿出一大盒画笔。
“也是彤彤选的吗?”宁晨曦问。
“不是,画笔是叔叔选的。”李振国说。
“哦,那我也去选个礼物给彤彤。”宁晨曦说完就上楼了。
从这件事,李振国看出来了孩子的想法,所以改变了思路,要让宁馨点头,必须先得到孩子的认可。
于是昨天他买了车,今天天还没亮就出门了,开了三个小时来到这里,他想给孩子一个惊喜,带他去市里看胡勇。
顺便,嗯,顺便看看他朝思暮想的人。
宁馨在楼上听到声音打开窗朝楼下看了看,发现是李振国,很惊讶。
李振国看到楼上的宁馨,不由喜笑颜开,张着嘴正要说什么,宁馨赶紧一根手指放到嘴唇上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带着疑惑下楼给李振国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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