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 2)

加入书签

第三天,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一学生打扮的男孩闯到警局,说是要认尸。

他,就是死者包包里那张照片上的男孩。

自然!他被请到了廖伯康的办案室。

确定他就是照片上的那个男孩后,廖伯康才开始当面审问。

“叫什么?”

“张怀义!”

“与死者是什么关系?”

“恋人关系!”

“死者姓名?”

“阿芳!”

“她的全姓。”

张怀义摇了摇头,“她是个孤儿,没有姓名,她让我叫她阿芳。”

“最后一次见到死者是在什么时候?”

“五天前的那个晚上,我们看完电影后,就各自回家了。”

就在这时,问话还没结束,林思嘉突然闯进办公室。

对此!廖伯康不由眉头一皱,但又不敢冲她发脾气。

而,她却若无其事地走到他身旁,并对他笑了笑。

“问到哪儿了?探长大人!”

尽管很无奈!但廖伯康还是对她重复了以上问话、答话内容。

“林小姐,我正在办公,还请你出去。”

“不!我不出去,我要当旁听,因为我有这个资格。”

“你没有旁听的资格!”廖伯康看起来很严肃,“请出去!”

然!她却丝毫不怕他。

“探长大人!如果不想浪费时间,就还请继续!”

接着,她又保证说,“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你审问期间,我绝不会开口说一个字。”

知道赶不走她,于是就只好默许她当旁听。

“大前天晚上,也就是阿芳被杀害的那个晚上,你在哪里?在干嘛?有谁能够证明?”

“大前天晚上,也就是我和阿芳准备私奔的那晚,我在码头边等了她很久,却迟迟不见她来,于是就去找她,结果被她的保姆给拦住,不让我见她。”

“意思就是说,那天晚上,你根本就没见到阿芳的人?”

“嗯!”张怀义点了点头。

“私奔?”

林思嘉对这个很感兴趣,于是忍不住插嘴问,“你们为什么要私奔?她不是孤儿吗?既然你们两情相悦,而且都那个了,在一起不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吗?难道是你家里人不同意?”

“我与家里提到了阿芳,他们并没有阻碍我们之间的事,反而让我将她带回家看看。”张怀义说,“阿芳的父母早亡,她的确是个孤儿,但她有个养父,是他不同意我和阿芳之间的事,而且还想尽办法拆散我们,所以,我们就打算私奔。”

他继续说,“我们早就约定好,大前天晚上,我在码头等她,她一来,我就带她走,只是没想到......”

“我等了她很久,却不见她人,去找她,又被她的保姆拦在门外,保姆还批评说教了我一番,让我死心......”

“那晚回去后,我很生气,气她爽约不跟我走,还以为保姆说的那番话就是她本人的意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