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1)
“这个我不行”,被忽略的天才
有一种让我们眷恋的东西,叫做过去的时光
从小到大,学语文。语文是博大精深,从课文中,读到名家的作品,鲁迅,冰心,泰戈尔,顾城,文学更多的是体会。学习的话是使文学更工整。向内探索,
如果说以前体会就是停留在表面。
潜意识里已经做出了选择,可能你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我偷过东西,在学校文学社
那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原来真的所有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我问和我一起共事的,也是和我玩的来的一个女孩。“这些信我可以带回去看吗,书或者过期杂志?”她面露难色,但很严肃地告诉我,“这是社团共有财产,不是私人的,所以你不能留着。”我立刻打圆场,“我只是说我想看看,没别的意思。”最后在按捺不住的小心思下,我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了两封信,是同一个人写的。
L。他是我们文学社主编,也是我们学校里很多女孩追捧的对象。长相俊雅,行为举止很讨女孩子欢心。但他没有女朋友,听说是受了伤,而且他从来不和别的女生搞暧昧。文学社的人都很喜欢他。我们社长总是夸他,说他是“最负责的主编。”事实也确实如此。那个时候我也说不出原因,但是这样圆润秀气的字体,很是可爱,让我想据为己有。他的文笔很扎实,不像我们写一些伤春悲秋的故事,或者做着毫无用处的心情记录。他写的故事往往会揭露一个道理。我骗自己,“没关系的,我就是借鉴一下他的作品,学习一下。”因为当时看了《初恋那件小事》,女主小水把阿亮学长买的气水放在冰箱一格,上面贴着标签“不准喝它。”妈妈还说,“不能喝它,买它干嘛?”于是,我把某次他带我们新生团建,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的巧克力,连同那两封信放在了一起。整理东西的时候,被舍友看到了,问“你吃不吃,我可以代劳。”直到现在,事情已经过了5年了,我整理房间事,又看到了信,它已经辗转了我的学校来到我家,虽然现在对那位学长的印象已经有些模糊了,但是我觉得那毕竟是一个人一笔一划写下来的,就没有扔掉。
我赌赢了。这一次。
明明我们才是照顾他的那一个,为什么要遭受大家的指责。
有时候本来的质地很重要。
淡色的口红,即使涂浓了,也依然透亮。
而
有时候我都搞不懂,我有什么可值得他们喜欢的。
我找不到和你一样的人了,所以我把自己变成了你。糊蛋糕反击别人,“哈哈哈哈”结果猝不及防被打到脸上。
一脸无奈,气得要死。
脾气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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