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 兔子所含的哲理(1 / 2)
站在山尖上看,远处的雪已经化了。
油亮的兽皮包裹着雪白的肉体,清冷的山风把人的面颊染红。山林尽头的岩石下,窈窕的身影缓缓坐在阳光下,宛如山里修行初为成人的生灵。
大抵是这风也迫不及待地要欣赏美人,于是胡乱地将头发卷起来,晨间才挽的发髻,不多时就吹散了。
不远处的马匹甩了甩头,云锦书提住缰绳挂在树杈上,下马慢悠悠地走上去。
那边坐下的人也背对着他说话了:“金子,帮我梳头。”
金子靠近些,粗糙的双手捧起缎子似的长发。
云锦书已经悄然来到初月晚背后,给了金子一个眼神。
初月晚没有发觉,还在低头看怀里的东西,背后披散的头发被重新束起来,她抚了抚鬓边,想看看有没有碎发,却不小心碰到了一只手。
“呀。”初月晚发觉这不是金子的手。
“是我。”身后传来令她安心的嗓音。
初月晚忙回头,云锦书的目光脉脉含情,攥着她的那只小手坐在她身旁。
“怎么侯爷不在营中理事,擅自跑出来了?”初月晚故意拿着腔调。
“想来这侯爷不是什么正经的侯爷。”云锦书顺着她的话说。
“好巧,这夫人也不是正经夫人。”初月晚笑道。
她怀里的东西动了动,张开手臂一看,原来是一只野兔。
白白的毛,像个雪团。一条腿不自然地支着,是受了伤。
云锦书看到兔子,不禁好奇起来:“这是要养的,还是要吃的。”
初月晚双手捧着兔子,并不觉得他的问话有什么冒犯。
事实上,这个问题她也在想。
毕竟最近很多吃食都要靠打猎,野兔也是吃过的,而且还蛮好吃。
但是活生生的时候,看着却很可疼。
她像是忽然悟出来什么,笑着说:“小舅舅觉得,是吃了好,还是养着好,亦或是放了好?”
云锦书很懂她:“这是辩经的时候到了。”
“就辩一辩嘛。我这次来真颂,不就是为了神神鬼鬼那点事,不说些哲理怎么算大皋的国师呢?”
“国师出的题,自然要答,对与错都要答。”
云锦书揉了揉兔子,道:“对于这兔子而言,是养着最好。吃了,便是死,生灵本能地畏惧死亡,抗拒危险,所以兔子定是不想死的。若是放了,虽看起来好像自由自在,它的伤势却无法让其生存,反而会很快悲惨死去。留下收养,为人宠物,看似没有尊严,兔子却是不需要尊严的,只要温饱便足矣。”
初月晚若有所思,静默片刻,道:“小舅舅说得对,若是兔子,只要活着,温饱满足便是好的。”
“晚晚如何想?”
“我……我想养的,不过和小舅舅想得略有些不同。”
“有何不同?”
“我想养,并非是作为兔子为它而好,而是作为人的私欲。”
初月晚抚着兔子柔软的皮毛,娓娓道来:“食用的兔肉,与饲育的宠物之间本质并没有区别,只是由于人的私心,择取过来而产生了分别。人这样做,许是因为善念,许是因为喜爱,许是因为灵光一闪。便可决定生杀予夺。”
野兔安安静静趴在她的膝上,似乎感受到了来自不可掌控的命运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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