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代写先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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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大路上拾得银两若干。花了一两,置办全身行头一套,花去一两购买笔墨纸砚和桌椅一套。花去一两租的一间简陋房间,花去一两买的生活必需品。剩余散钱放入口袋。

穿好衣服打扮整齐,背上那装着笔墨纸砚的包裹。吃着油条喝着豆浆晃晃悠悠的走出门来。走到杂货铺买几个小马扎和一张小桌子。来到前几天在小吃一条街看好的位置摆下小马扎和小桌子,在桌子上铺好笔墨纸砚。抽出钓鱼竿把做好的条幅绑在桌子腿上,上面写到: 代写家书,代抄书文,代写情书,然后把代写情书又划掉了,价格实惠,童叟无欺。

弄好家伙事,往小马扎上一坐,手里捧着一本泛黄的书本,在那里眯着眼睛看起来等着生意的来临。

“这人只要是倒霉了,喝口凉水都能噎死!”两米之外,卖包子的大婶用一句经典的俗语打开了春光明媚的一天,“李老头家的大姑娘——昨天去她大姨家串亲戚,晚上回来的时候路过前边的小拱桥,在桥口和张家媳妇说了几句话后走到桥尾人就消失不见了,今天一大早李老头就去报官了。官府的人派出去找了一圈,最后看见他姑娘死在的桥下边。你说怎么着?这怪不怪啊,只是一段短短的桥,人上一秒还在走路说话,下一秒就死在了桥下边。人这就说死就死了啊!”

三米外卖油条的大嫂咂着嘴接话儿:“谁说不是呢?世事无常,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呢?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本来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说死就死了!这老天爷做事儿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猜不透的!无量天尊!”

无量天尊,老天爷行事,真是凡人难料。短短的一段桥就能把活人变成死人,短短的几步路,都能让一个人穿越未来,跨越时空,你就说这事儿怪不怪吧。

说怪吧,你也没人诉说,因为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所以啊,这个倒霉悲催的只能去认命了。不认命又能怎么办,也没有地方去说理去。找官府?官府会当你是个傻子然后把你乱棍打出去,找老天爷?谁知道这会老天爷又在找哪个倒霉悲催的给他安排一次奇妙的履行呢。

那么这个倒霉悲催的人是谁呢?只能是我,只有是我。

就是前几天吧,倒霉悲催的我半夜里发烧发高烧,然后家里也没有了退烧药,我只好忍着发烧带来的不适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外面的24小时营业的药店里去买。看了看手机凌晨1点30分,外面起着大雾,能见度大概只有看手机的距离。然后我摇了摇被烧的有点头疼的脑袋,一步一摇的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顿,感到眼前一黑。人不见了。掉进没有盖子的井里了。

然后感到心脏一疼,在那么的一瞬间,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是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我还能撑到有人发现我么?我还能获救吗?

在当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一座破庙里躺着,衣衫褴褛,腹饥难耐,经过一番鉴定,知道自己是在一个饿死了的小叫花儿的身上又活了过来,幸好他也是个男人,万一是女人的话还真不适应。而且洗过脸后在河边照了照发现还是个长得很不赖的男人,于是也就没什么可去要求的了。好在我人虽没什么优点,但是对待世界是友好的,不会怨声载道,想着:我这是穿越了?随后又想到:来都来了,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还能怎么着?重要的是当下,先努力的活着白,你还能怎么着?现在头等大事就是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于是,很幸运的我捡了一些银两然后我就这样坐在了清风朝江南虞城闹市区小吃一条街的街边,夹在一群大娘大嫂大婶中间,干起了我在古代唯一能试试的活:代写先生。

是的,“先生”。这肉身的底子很好,不明白怎么就做起来乞丐,想不明白,就好像想不明白我怎么会在这里重生。

说起做代写先生这个职业,我还是有信心的。我在原来那个时空的爷爷是一个书法大家。从小就打着让我磨炼性格,培养气质这一块去学习书法。以至于在那个时空里面的各种书法大赛拿过各种大奖。即使现在来到古代了,我对自己的书法还是有底气的,古人也是普通人也有很多目不识丁的人。再说我是打小就开始练字,没有道理比不上古代人的书法。

幸亏当时听爷爷的话了去好好练习书法,有这么一个手艺。不然我只能去继续去干乞讨大业做个乞丐了。

代写先生的职业虽然不是什么挣钱的职业,但好歹饿不死人啊。昨天就靠着给人代写家书赚了二十文钱,勉强填饱肚子了。不过看样子今天的运气就不行了啊,眼看着就要到吃饭的点了,还是没有生意。

我不着急,先看书。

正看到“陈员外捧了那对三寸金莲凑上嘴去”这一段,就听见包子大婶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唉吆——小先生,这都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你这里还没有开张的,中午只怕要饿肚子了啊

油条大嫂接着笑道:“要不然你来俺家去吃午饭罢!俺家那口子今儿个不在家,咯咯咯咯!”

包子大婶更是笑得双翅儿乱扑:“大妹子,你可莫要吓着咱们小先生了!你们家那口子不在家能在哪儿?不会是花街里找小凤仙儿去了罢?!咕咕咕咕!”

“去你的!你看他倒是敢!我不打断他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才怪!”

清风朝民风开放,这一点我早已观察得清楚了,不然我也不敢拿泛黄的书籍明目张胆的看。不过敢开这种不雅玩笑的也不过是市井粗俗民妇,真正未出嫁的姑娘们是不敢这么说的。

当下也只做未听见这两位的调笑,她们这个年纪的妇人已经是无所畏惧了,连七尺大汉都能被她们说的脸红脖子粗的,我可没那个勇气直面这这些具有大无畏的人。

于是继续看着我的书:“……肌肤吹弹可破,白皙雪滑,触手如玉。那肚兜儿斜挂,露了半抹酥胸,只教陈员外心内作痒百爪齐挠,便伸了手去一把扯下那肚兜儿,但见”

“这位小哥儿,”一个声音响在身前,“请问虞城衙门怎么走?”

抬起脸来,向北一指:“沿着这条街往北走,在第三个路口向西拐,再在第二个路口转向南,直走,路东就是。”出于在前时空有一个爱探险的舅舅,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先打听清楚的就是当地的风俗人情,官府在哪里?即使穿越了也是一样。

那人笑了起来,一口大白牙在阳光下很是闪眼:“多谢。……唔!好字!”他眯起眼打量我身后的那块条幅,“笔法清逸,潇洒泰然,嗯嗯,观字知人,小哥儿不是凡品。”

“多谢。”我微微颔首,心道哥们儿你快走吧,我的书正看到关键之处呢。

“不妨……便请小哥儿顺便帮我在这扇子上滕首诗罢。”这人说着坐到了我给顾客准备的那只马扎上,从行囊里掏出把纸扇来,展开了递给我。

这扇子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不过是街边摊儿上的便宜货,扇纸两面洁白如雪,只字也无。

“不知公子这扇子上想滕哪首诗?”我抬起眼皮儿看他。

“小哥儿做主就是。”这人倒是不挑,只管笑吟吟地望着我。

于是打开墨盒,研墨蘸笔,认真在那扇子上书写起来。清风朝是个架空的朝代,我在这儿的书屋里看到过正史上各朝各代的书藉,想来这个时空是完全不同于我曾在的那个时空的,它收容了那个时空某一时段的文化,却没有镶嵌于那一时段中去。

既这么着,我也不怕因大肆引用古人的东西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一首自个儿最喜欢的《将进酒》不多时跃然纸上,小心吹干墨渍,递给这人过目。

这人正捧着我的那本书看得浑然忘我,以至于我叫了他两三声才醒过来,舔舔嘴唇,脸上带着抹只有男人之间才懂得的坏笑,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哥儿,打个商量,这书先借我看几天可好?”

“我还没看完。”我伸手去要书。

这人冲我挤了挤眼睛:“我这里也有几本类似的好书,愿借给小哥儿细看……小哥儿这一本,我看完后立即还来,可好?”

“你那里有几本?”我挑眉。

“四本。如何?”他打开行囊,从里面掏出四本明显翻烂了的书来。

我接在手里随手翻了翻内容,感觉还算不错,把头一点:“只要不下雨,我大概每天都在这里,你记得还我。”

“一定,一定,”这人笑得眉眼弯弯,把我的那本书揣到行囊里,而后接过扇子仔细看了一阵,抬起眼来在我的脸上用力盯了几眼,笑道:“小哥儿也喜欢这首《莫生气》?”

随便点了个头,再次伸出手去:“五十文。”

这人扬起眉头,一脸好笑:“你这幡子上不是写着十文么?”

“还有租书钱。”我依旧伸着手。

“喔——对对,”他笑着一拍脑门儿,“租书钱是一本四十文,合计付给小哥儿五十文,小哥儿那里有我的四本书,一共是一百六十文,减去应付小哥儿的五十文,小哥儿再找我九十文就是了。”说罢也伸出一只大手来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看着我。

“也好,”我不急不慌地收回手,“这四本书我不看了,请这位公子收回去,顺便请把我的那一本还回来,您付我十文,咱们两清。”

“嗳嗳——”这家伙连忙赔笑,立刻从怀里摸出五十文钱,抓过我的手,把钱硬塞进来,“开个玩笑而已,小哥儿何必当真呐,啊哈、啊哈哈哈!”一边说着那抓着我的手却不肯放开,生怕我把钱退回给他似的。

我当然不会退给他,我的那本书租金也不过是一文钱而已,平白嫌了三十九文,我傻了吗还他?!

我往回抽着手,却谁料仍被这家伙牢牢握着,不由有些疑心地抬眼看他,他却飞快地松了手,咧嘴一笑:“就这么说定了!改日我来还书。”说着起身,掸掸那件洗得泛了白的天青色外衫,飘飘欲仙地想要乘风归去。

而我也准备收了摊子去吃午饭,眼看包子婶和油条嫂今天情绪有点超于二哈最高指数,留在这里只有被她们调戏的份儿,毫无还手之力——我也不想还手。

才刚站起身,就听得一阵大呼小叫由远及近,漫不经心地抬眼儿一瞟,还没等看清是怎么个情况,就见化仙欲去的那位仁兄被人撞得腾腾腾地倒退了好几步,直接仰在我摆文房四宝的高几上,得亏我反应不慢,向后轻轻一跳躲了开去,那人连桌带椅哗啦啦地翻在地上,墨汁兜头兜脸地洒了一身,毛笔在半空转了两圈后敲在他的头上,弹了一下最终落了地。

我挣钱的家活什儿啊!

就这么一下子,我至少得少吃三顿饭、多接七八笔生意才能补回来。——窦娥!你冤还是我冤?!别以为你不吱声我就怕了你。

我走过去蹲身捡起那支才用了不过几天的毛笔,向上帝祈祷着这支毛笔还能坚持几天,让我多赚点钱。还没有来得及检查毛笔,突觉眼前黑影一闪,紧接着我就感觉像被马车大力的撞了一样仰面倒地,后脑勺儿狠狠地磕在青石砖的地面上,眼前一片金光闪烁。

捂着痛处望向身上这人的脸,却只来得及将一对急切又绝望的眸子印在眼底,他飞快地起身,转眼扎进了大街上的人流之中不见了踪影。在他消失后还不到片刻,七八个骑着马飞奔的人一边吆喝着行人让路一边绝尘而去。

这个家伙大约是惹了什么祸事上身,只怕是逃不远的。

管他,别人的事何用咱们操心。

从地上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土,刚才的那位扇子兄带着满脸满身的墨汁扶起被他撞翻在地的桌凳和笔纸等物,向着我笑道:“抱歉小哥儿,弄乱了你的东西,这是在下的一点歉意,请莫要见怪才是。”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吊铜钱递过来。

毫不客气地伸手收下,向他抱了抱拳:“请了。”而后不再理他,只管将笔墨纸砚胡乱塞进囊中,撤了条幅收拾好桌椅,回转我的临时租住之处。

刚刚跨进院门,就被一个人迎头撞来,于是第二次被人扑倒,桌凳也摔了,背包也飞了,笔墨纸砚散了一地,四本交换来的书也软趴趴地摊在那儿。十分无奈地叹口气,推身上那人起来,那人却一把薅住了我的衣领,一张惊恐万分的脸撑在眼前,尖叫着道:“——死了!——死了!”

“谁死了?”我抓紧自己的衣领,免得被这人拉扯得春光乍泄。

“——她——于家嫂子——嫂子!”这人脸色煞白,在那里尖叫着。

于家嫂子,是我的房东夫人。

我偏过头望向北屋,见屋门开着,出现了一个吊在那里披头散发的身形。

第二章 人命官司

我的房东是一对年轻夫妻,男主人叫于荣,靠给人帮短工挣钱养家,妻子于氏织布卖钱贴补家用,夫妻俩膝下尚无子女,所以便将祖上留下的这套小四合院儿中的两间厢房及柴房出租给人住,倒也能够吃饱穿暖还有些盈余。

夫妻两个自己住的是四合院儿北面的三间瓦房,正中的是堂屋,两边的一间是卧房一间是杂物房。院子西面的两间瓦房分别是厨房和厕所,院子东面的两间则都租住了房客,院子南面只有一间小小的柴房,里面放的不是柴,而是同样租房子住的我。

眼前这个惊惶失措、压在我身上不肯起来的家伙就是房客之一,姓张名成明,二十出头,是个书生。由于科考府试在即,他从远远的乡下来到城里,住不起客栈,只好临时租了于荣家的房子落脚,至今已有十几天。

另外一名房客是个长住户,姓吴名富贵,从外地来的打工者,三十来岁,至今未娶,在虞城一处烧砖子的官窑里做工,租住于荣家的房子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

我吃力地推开书生张成明,站起身,报复性地薅住他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揪了起来,顺便甩了他两耳光,总算令他清醒了些,温声儿向他道:“去报官。”

张成明这才反应过来,跌跌爬爬地冲出门去。

顾不得捡起我那些挣钱用的家伙儿们,三步并作两步地跨进北屋,如果于氏是刚刚悬梁,说不定还可以抢救过来,“正常情况下”缢死的过程是三至十五分钟,这要视勒颈的绳索和缢者的体重及身体状况而定。张成名早已吓破了胆,留下他只能帮倒忙,还不如我一个人来。

于氏吊在梁上披头散发的,用于她上吊的是她自己的一根裙带,这根带子已静深深地勒进她的脖颈的皮肤里,脸色发白,口水顺着嘴角留下来,衣服上以及下方的地面上都有或多或少的秽物,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

可惜,没有救了。于氏下垂着的双手上已经出现了尸斑,现在是晚春时节,这样的气温下尸斑通常会在人死后一至一个半小时内出现,可见于氏的死亡至少已经一个小时以上了。

好端端的这是为了什么呢?昨儿还见她兴高采烈地买了根钗子插在头上倚着门框冲我抛媚眼儿来着,难道就是因为我假装没看到她所以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小小的自恋了一下。

我抬起头来望向于氏的脸,这张脸还算略具姿色,事实上她也的确是个爱美的女人,每天早晨都要故意打开窗子坐在窗前画上半个时辰的妆。虽然她并没有多少闲钱买新衣,但平日里极注重仪表,同人说话的功夫都要整理自己的衣服和裙摆。

而现在的她估计是抱着必死的心里吧,所以并没有描妆,头发在那散乱着披着。人在生前无论怎样伪装和掩饰,死后呈现的是一具冰凉的尸体什么也带不走。于氏的裙子上和地上的污秽是死亡后由于平滑肌收缩压迫直肠、膀胱所排出来的大小便,这样一个平时注重外表的人选择上吊这样的死法,怎么感觉都有点奇怪呢?

我把于氏妆台前的椅子搬了过来——她用来上吊的那只凳子被她踢翻在地,我踩在椅上站起身来,同尸体相距不过几厘米,凑近颈部细看,见裙带已深陷入喉部皮肤中,缢痕也很正常,是随着裙带由两侧向上,越靠上越浅直至消失——这是缢痕区别于勒痕的特征,勒痕的话一般是水平环形闭锁状,除绳结压迫处外,勒沟其他部位深度较为均匀,没有缢痕倾斜上升和中断的现象,而勒痕又多见于他杀,再加上于氏的尸体面色苍白,说明死者是由于全部的体重压迫在颈前绳套的兜住弧处,导致两侧颈动脉、颈静脉同时闭塞,血管内血流完全中断——由此可见,于氏确实是自己上吊而死,不像他杀的样子。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我有一个当法医的心,上网上图书馆看过这些知识。

从椅子上下来放回原位,我环顾了一下这个房间。于荣夫妇住的这三间瓦房的房门全部是向南开的,因此即便是卧室也可以开门就到院中。靠北墙的是一张老旧的架子床,床上吊着帐子,被褥凌乱。床的旁边是一架衣柜,走上前去小心打开柜门,见里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衣衫,在这摞衣衫的下半部分,叠着与于氏自缢所用裙带一套的裙子。

关上柜门,我从屋里出来,满院子去捡我那些笔墨纸砚,才刚收拾妥,就见几名衙役匆匆地跨进门来,后面跟着哆哆嗦嗦的张成明。

为首的衙役先是盯了我一眼,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于家夫妇的房客。”我立刻走到到一旁给他让路。

“死者在哪里?”衙役头又问。我抬手指给他看,他便同着几名衙役一起进得屋去。

张成明哆哆嗦嗦地走到我的身旁,白着脸道:“这……这可如何……如何是好?”

“你是怎么发现于家嫂子悬梁了的?”我突然发问。

张成明愣了一下,道:“我、我屋里的灯油昨儿个用、用完了,刚才想起这事儿来,便想向于家嫂子讨要一些,谁、谁想到竟看到她……”

“那时她已经死了,你敲门没听见应声就擅自入内了吗?”我紧接着问。

“门、门、门是虚、虚掩着的,”张成明又慌又急,“我敲了、敲了几下,那门就自行开、开了……”

“一整个上午于家嫂子都不曾从屋里出来过么?”我继续盯着他问。

“不、不曾……吧?我、我一直在屋里,没、没有注意——你、你怎么了?为什么问、问我这些?”张成明疑惑地望着我。

“随便问问而已。”我换上无谓的口气,耸耸肩,转身回了我的小柴房,把背包放在我那简陋不堪的小木床上,抓过床头破碗里放着的昨晚吃剩下的半个馒头狼吞虎咽起来。

才刚喝了两口冷水顺了顺食儿,就听见有人重重地敲门:“里面的那个,出来!”

掸去衣服上的馒头渣儿,我将门打开,一名衙役立在外面把我上下一阵打量后道:“你,跟我们去衙门走一趟。”

院子里,张成明哭丧着脸正对着衙役头儿哀求:“官爷,当真与小生无关哪!小生还要备考,这一去衙门,实在是对小生的风评有损,请差爷明鉴哪!”

衙役头儿笑了一声:“你若没干违法勾当还怕什么风评有损?不过是让你去衙门做个证明罢了,这是给在藉百姓销户的例行手续,哪儿那么多废话!走着!”

我回头看了眼北屋,见两名衙役正抬了副担架,将盖着白布的于氏的尸体从屋内抬出来,想来也是要运到衙门去的。

销户手续需要的程序我不懂,但能够把于氏的尸体弄到衙门去倒是最好不过,因为……于氏并非自缢,而是他杀。

就算于氏死意已决,在自己脖子被勒住而造成窒息的那一刻也会觉得相当的痛苦,既然痛苦就肯定会挣扎,全身的重量挂在那根裙带上,经过挣扎扭动的话,脖子上被勒住的周围会出现一些或明显或不易察觉的挫裂伤、表皮脱落以及皮下出血的现象。刚才我近距离地仔细看过:没有。这就足以证明于氏在吊在裙带上之前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失去了意识,而后被人吊在了梁上,所以毫无疑问地这是一起杀人案件。

再有就是于氏的床铺和衣柜里的衣服。她用以“自缢”的裙带是从衣柜里拿的,那裙带肯定是同与它配套的衣裙放在一起,都被叠于那摞衣服的下半部,而将裙带从中抽出来必定会碰到其它的衣服,可我并没有在其它的衣服上发现有被动过的痕迹,总不会是于氏在一心求死的情况下还有那样的心情把动过的衣服再整理一遍吧?就算是有,那么床上凌乱的被褥又做何解释呢?被褥可是在明面上的,似乎更有理由被叠得整整齐齐才是。

杀人需要动机,自杀更需要动机。说于氏是自缢,那么她的动机是什么?昨天还有心情买新首饰、言辞暧昧地勾搭伪男子我,只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她的情绪就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而决心求死了吗?

昨儿……她的老公于荣似乎并没有回家呢。

跟在这帮衙役的屁股后面儿,我和张成明被带往了虞城府衙。

虞城府衙,坐北朝南,大门前一道照壁,画四脚兽一只。正中有门三扇,一正两侧,正门上悬有一匾,黑底金字书着“清城府衙”四字。进入大门,走上一段距离,正对着的是二门,也是三扇,正中一扇上匾额写着“仪门”,取“有仪可象”之意。仪门之内是一处大天井,正中竖着一架牌坊,横额写着“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戒石铭。天井两旁分左右各有三间大房和四间小房,大房门匾上分别写有“吏、户、礼、兵、刑、工”的字样,这是衙门里依朝廷六部而设的六房书吏的办事处,小房则是给衙役们休息用的。穿过天井再往后走,那就是府衙大堂了,知府大人审案子的地方。

衙役们只把我和张成明带到了户房就散了,抬着于氏尸体的几个人从府衙大堂旁边的月洞门穿过去,大概是去了停尸间。

衙役头儿留了下来,待户房的书吏调出于氏的户藉卷宗来后,便让我和张成明讲明发现于氏尸体的经过,由书吏抄录在簿纳入卷宗,最后放在已注销人口的档案柜里。

看样子,于氏之死要被列为自尽身亡而了结了吗?我摸摸下巴。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才刚穿来古代,还是在一名小叫花身上复活的,目前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就不要参合了。大家就当这个世界没有我好了,于氏总归是死了,有我没我结果都是如此。

我和张成明的证明词已经誊录妥当,书吏挥了挥手:“行了,没你们事儿了,回去吧,有事在通知你们。”

刚刚踏出户房的门,就见匆匆跑过来一个衙役,叫道:“且慢!你们两个!还不能走!”

衙役头便问他:“黑子,什么事?”

黑子奔至面前,喘着道:“头儿,上头说升堂,要这两个人上堂听讯。”

衙役头儿搔了搔脑壳:“这是为的什么?莫非宋先生那里查出什么问题来了?”

唔,看来我想躲清闲还是不成的了。那位宋先生何许人也?仵作么?

跟着衙役头儿回身行往府衙大堂,见正中是暖阁,暖阁影壁上绘有青天红日,头顶匾书“明镜高悬”,下设公案高椅,案上文房四宝并签筒惊堂木。

暖阁左侧设一桌一椅,坐了个书吏,右侧设木架堂鼓,两边列队立着手执皂棍的衙差,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知府大老爷。

“先跪这儿罢。”衙役头儿道了一声儿后便立到了左边第一个位置上,张成明早吓得软了,话音儿才落他就扑通一声儿跪在了地上,我磨叽了一阵,最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入乡随俗地弯下了双膝。

一时听得大堂后厢的二堂内有人击磬,那是知府大人已到堂的讯号,就听得一阵慢悠悠的脚步声儿徐徐转来,伴着声儿懒洋洋的笑:“扰了本府的午饭,今儿结案后无论凶手还是人证,统统先拉下去打十大板再说!”

张成明“冤枉啊——”一声尖叫,直把我吓了一跳,错了错身离他远了几厘米,才要抬起脸来去看看这位滥用典刑的知府大人的尊容,便听得堂上众衙役“威——武——”齐喝,倒还真有那么一股令人不得不敬畏低头的压迫感,于是不好再看,将头半垂,听这位知府大人懒洋洋地道了声儿:“升堂。”

第三章 知府大人

升堂鼓罢,听得的声音由公案后散散漫漫地飘下:“死者于陈氏的尸首经本衙仵作检验过后认定为他人所杀,因此本府予以立案审理。王班头儿,与本案有关人员可都带来了?”

王班头儿就是刚才的那位衙役头儿,出列行礼道:“回大人,有两名人证已带到,死者于陈氏的丈夫于荣由于案发时未在家中,属下已经派人去找他了,另还有一名房客,此时应该在来府衙的路上了。”

知府大人只“嗯”了一声儿,王班头儿就退回了列队中。接着听见茶杯响了一声,大约是喝了口茶,而后才道:“从左边这个开始,自报家门。”

左边那个是张成明,闻言哆哆嗦嗦地道:“回、回青天大老爷,小生张成明,江南景城外桃花村人氏,因要来于城参加府试,所以暂时租住了于荣家的房子,至今已有十八日,望大老爷明鉴!”

知府大人只懒懒地哼了一声儿:“下一个。”

“我……咳,小民姓周,”我依旧半垂着头,“单名一个天字,江南秀城外荷香村人氏,到虞城谋生过活,租住于荣家房子已有六日。”

秀城荷香村,那是包子大婶的家乡,白天里听她同油条大嫂闲聊时得知的,正好搬过来用在自己的身上,否则若说我就是虞城人,那又何须租住房子,说别的地方我又不大了解,除了虞城就只知道秀城的荷香村这个地名儿了。而若实话实说自己是个乞丐的话,又不好解释为什么现在衣冠整齐,说不定会被勒令着把那捡到的十两银交公,那银子我已花了不少,短时间内根本凑不齐十两,万一再因此获个罪、发个配,我这一次又白活了。

所以,不扯个谎混过去是不行的。

知府大人喉间嗬嗬一笑:“‘周天’?‘周天’,唔,这名儿有意思。”

名儿是本名,虽然我穿了,保留原名儿也算对原来的世界存个念想儿。

“你们两个谁第一个发现了于陈氏的尸体的?”知府大人开始正经儿问案。

“回、回青天大老爷,是、是小生。”张成明哆嗦着答话,真不知道他这几两小胆儿还怎么考功名做大官儿。

“给本府说说经过罢。”知府大人打了个呵欠。

张成明便将经过哆嗦着讲了一遍,同我在于家院子里问他的那几句基本一致。知府大人随手翻了翻公案上的几页纸,慢悠悠地说道:“仵作对于陈氏的验尸结果是:于陈氏死于昨儿夜里寅时至卯时这一段时间。张成明,这段时间内你在做什么?”

张成明吓得伏在地上:“回回回回回大老爷的话话:小生昨夜一直读读读读书至至至丑时,因油灯灯灯的油用用用用完了,这才才才才睡下,请大老爷爷爷明鉴哪!”

知府大人便又道:“周天儿,你呢?”

天字的儿化音从没人叫得这么顺口,就好像我同他有了多少年的交情似的,

“回大人,小民昨晚亥时就已睡下,直至今早辰时。”我不紧不慢地作答。

正说着话,听见有衙役上堂报曰于陈氏的丈夫于荣和另一位房客吴富贵到了,一并带上堂来跪在我和张成明的身旁,各自报过家门后又分别回答了关于昨晚都在做些什么的问题。于荣因给人做短工,在雇主家连夜砌花池子,所以昨晚并未在家,吴富贵则说他昨天喝了酒,早早就睡下了——表面看来,这几个人似乎都没什么问题。

于荣夫妇每晚睡前都会从里面把院门锁上的,我的柴房挨院门较近,所以昨天晚上我清楚地听见于氏锁院门的声音,既然于荣要连夜在雇主家里干活,那就不必给他留门了,如果有突发事件他半夜里回来,那也只好敲门等开。于荣家的院墙有一人半高,东、北、西三面都有邻居的房舍比肩相连,南侧是院门所在,门外正对着大街,就算无人看见,以墙的高度来看,于荣也不大可能能够翻墙入院。因此,犯罪嫌疑人中于荣可以第一个暂时性地排除掉。

既然于荣翻起墙来不是件易事,那么对于外人来说也是一样的不易,而且据我所知,于荣的左邻右舍都养了看家狗,就算有人越墙翻至于荣家的院内,那些狗必然会闻声大吠,除非翻墙的就是他的这几位邻居本人。

因此,恐怕还需要得到于荣家邻居的不在场证明才能将凶嫌范围缩得更小。而且我更倾向于邻居或是房客犯案的可能性,于陈氏水性扬花的性子与于荣不常在家的事实情况注定了这件案子充满了红杏的味道。

那位知府大人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道:“于荣的雇主及其邻居可带到了?”

有衙役应了,并且将几人带上堂来。问讯的结果证实于荣昨晚确实在雇主府中干活,而左邻和右舍,昨夜一个是举家去亲戚家串门一夜未归,另一家是六十多岁的老两口,更不可能翻墙入院,就算当真翻进去了,以那老爷子的体格要想杀死于陈氏并且将她吊到房梁上去还确实不是件容易事儿。这么一来,凶嫌的范围便落在了书生张成明和长工吴富贵的头上。当然……还有我。

“说罢,你们三个。”知府大人懒洋洋地笑,“是谁奸杀了于陈氏?”

奸杀?唔,是仵作验尸的结果。可惜了,这是古代,否则只需验一验于陈氏体内残留的东西就能直接找出杀人凶手来。

是五大三粗的吴富贵?还是胆小如鼠的张成明?表面上看来似乎吴富贵更有可能一些,但是人不可貌相,扮猪吃老虎的事并不少见。

“冤枉哪——”张成明又是一声尖叫,整个人几乎完全趴在了地上,痛哭流涕外加拼命叩头,我亲眼看见一缕鼻涕被他沾在了大理石的地面上拉出一根晶亮的丝。

“哭喊者板子伺候。”知府大人只淡淡地道了这么一句,张成明立刻便收了声。

“王班头儿,张成明说他油灯里的油用完了……那灯你可检查过了?”知府大人问向衙役头。

“回大人的话,检查过了,灯里的油确已用完。”王班头儿出列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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