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酒肉不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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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作为人类食谱上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不是所有百姓都能吃得起。

大槊确实国富民强,但是大多数百姓的生活还是止步于温饱。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本来是一位儒教狂人说的,此人最为拥护儒教,对读书一事也奉为神圣。

后来传到了百姓的耳里,获得了极大的认同。穷文富武,仅仅满足温饱的生民们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除了期盼那虚无缥缈的机缘,就只能读书求仕了。

坐忆二十年,未识肉味滋。

周卜龙对辛辣的酒没什么兴趣,但是对这一碗红烧肉大夹特夹,吃的满嘴油光。若不是光孔做不得假,一群驻军都快怀疑普能是不是个假和尚了。可是名叫普能的和尚此时完全沉浸于这醇厚的肉感中,在他过往的岁月里,几乎没有肉的存在。一个人采药的时候,他吃的是一颗颗的野菜,入了佛寺,他吃的是一盘盘斋菜,都是清淡至极。骤然尝到如此口感饱满的食物,他的反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场酒宴吃的极快活,周卜龙吃完还打了个饱嗝,引得众人瞩目。普能面色一红,随即端正姿态,仿佛又变成了那个白面和尚。

驻军的队长名为钱之谭,为人刚正不阿,修为比普能还要深厚一些。

此时他抬起酒杯,对着普能说道:“我年岁痴长你几岁,便托大叫你一声师弟。不曾想你已经到了不拘佛礼的地步,相比是天资极高。我虽然只是个粗罗汉,但也希望我佛壮大,你既然有如此天资,正应该好好修行啊。”

周卜龙脸色微窘,但也不想解释破戒的事儿,对于脚行僧来说,一出寺门,所行之事便与师门无关,几乎不会再回去,像悲洪大师,若不是为了周卜龙,也不会回到山门。脚行僧行走世间,一切后果自负,倘若做出天怒人怨的事,师门甚至会亲自出手,清理门户。

周卜龙嗫嚅了一下,许是吃肉吃的有些飘飘然,他没有否定自己的“天资”,说道:“师兄放心,我定然不负尔愿,日后如有所成,定报今日一餐之恩。”

两人又是胡扯了一会,才一同往军营外的一个小院子走去。即便钱之谭只是一个小小的队长,但他也是中央三师的队长,在平川府几乎没人敢对他说不。

中央三师都是虎狼之师,但其中最厉害的还是龙旗军,一百五十万大军所向睥睨,兵种齐全,每个士兵都有一境的实力。统领龙旗军的是大槊第一国公——扬国公,这位国之柱梁生性勇武,对外侵略性极强,自上位以来,谏上北伐八十一次,可惜每次都被驳回。

即便如此,一旦北部魔兵犯戒,扬国公便挥军北上,直追千里,地皮儿都被大军的马蹄给翻了一遍。结果魔兵已经有数年没有渡河抢掠了……我只是来强薅点儿地皮,你就要我的命?!对于大槊来说,每次魔兵犯界都有一些损失,但还真的算是“破皮”,犯不着兴师动众的北上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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