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 践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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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出书的钱,她打算全部捐给李白想那个流浪猫狗基地之用,也算是了却一桩心事。

本来她写书赚稿费,也只是刚到这里没钱时的无奈之举。

既然占了别人的先机,赚到钱了,她现在也不缺钱,自然还是捐还给社会最好。

八十年代,大家精神相对贫乏,对文化的滋养极度渴望,因此,一个码字的,如果有几句话能直达人心,很可能一跃就成为大众所喜欢的作家。

这一代人对作家的崇拜和疯狂,可谓盛况空前。

可能除了长安城洛阳纸贵的年代,也就这时候能相比了吧。

作家在这个年代的地位,堪堪可称为无冕之王。

石蝉有一次聊天时,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

她说有个年轻人,多年笔耕不辍,投了无数的稿,终于有一篇散文在市纸报纸上发表了,俗称为“豆腐块”。

年轻人激动坏了,买了许多份这期的报纸,出门到哪都带着。

然后,他有一次乘班车,就把报纸放在后裤兜里,一上车就打开报纸装着看。

边上好巧不巧,随后上来了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年轻人嘛,坐在一起,难免互相搭讪。

姑娘问:“你在看报纸啊?这么认真?”

“嗯,是啊,上面这篇是我写的。”

“哇,你是作家啊?”

姑娘没想到,报纸上发表大作的作家,竟然坐在自己身边,自然满眼的星星。

于是,小伙子顺理成章就和姑娘热聊了起来。

该说不说,最后两个人还成了。

夏颜听后,肚子都笑疼了。

没想到,这年头作者还有这等魅力。

纪远听了,就开玩笑说:

夏颜就“吃亏”在嫁人太早,如果以她现在知名女作家的身份亮相,肯定能再嫁高一个规格。

“我觉得嫁磊哥就挺好的。”

夏颜知道纪远是调侃,乐呵呵地道。

当时她们都不知道,司琴正好从门外经过,听到夏颜这么说,不知道心里多开心。

要出国了,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么的,事情都凑到一起了。

夏颜头大。

签售会什么的,好像还是合同上约定的,她不能拒绝,不然肯定就不去了。

当时看合同时,她是看到这一条,但以为不一定会搞,她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作家,哪里够得上办签售会了。

没想到人家还给她办了?

“哎,说到办签售会,我看到昨天的《京城日报》了,上面还登了你要办签售会的报道,我拿给你看。”

郑岚忽然想起来了,赶紧去给夏颜翻旧报纸。

这些报纸也不是夏颜要订的,而是石磊单位要求的,会送到家里来。

再加上现在报纸是唯一能知道外面信息的渠道,没有网络的年代,这是最权威的信息渠道。

因此,在报纸上不管发什么,大家的关注度都很高。

夏颜一听,就觉得坏了。

没想到杂志社还这么大肆宣传?

会把她写成什么样?

夏颜这时也存了点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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