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痴如杜长庚者,绝非庸才(1 / 2)

加入书签

李梦舟抬头望了望天色,说道:“已经快正午了吧,找山外人也不急在一时,先找家酒肆吧。”

萧知南眼睛一亮,很快跟李梦舟达成共识。

陈子都没办法,只能在后面跟着。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若是跟李梦舟和萧知南两人分开,他一旦遭遇山外修士,将是逃无可逃的局面。

必须时时刻刻待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

不论是大城还是小镇,酒肆这种地方都是最常见的,他们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便来到了一家酒肆。

自然是好酒好肉招呼着。

虽然要省银子,但偶尔也要犒劳一下自己,而且一顿酒也花不了几个银子。

沐阳城里当然也有仙府客栈,但喝酒当然还是要在酒肆,二者喝酒时的气氛是完全不同的。

吃饭要去饭馆,睡觉要去客栈,喝酒当然要来酒肆。

而在他们喝着酒吃着肉,放松着心情时,酒肆外面行来一位背着背篓的读书人。

他直接便止步在酒肆门外,然后很是熟练的把笔墨纸砚铺展开来,执笔便开始写了起来。

酒肆的小伙计注意到了门外写字的读书人,他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走过去说道:“杜大才子,你咋又来了呢?咱家酒肆太小,挂不开您的字帖啊。”

这家酒肆的墙面上的确挂着一些字帖,而且全是同一种字迹,显然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杜长庚作为沐阳城里第一才子,刚开始,大家当然很愿意把杜长庚的笔墨挂在门铺里,然而杜长庚一直都在重复的写,而且一直写,渐渐地便让人有些受不了了。

导致场面变成了杜长庚前面刚写完,后面就有人撕掉,一开始杜长庚也是发过脾气的,但是到后来,杜长庚也选择了无视,你们撕我字帖,我就再写,看你们是撕得快,还是我写得快。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嘛。

杜长庚写字的只有一只手,别人撕掉字帖也是用一只手,但那是能够相提并论的事情嘛,你写字的速度再快,也没有人家撕掉快啊。

于是乎,杜长庚虽然每日都在写,但是沐阳城里除了各家门铺里挂着的,根本半张字帖也看不到。

然而有人很厌烦杜长庚这种行为,也有人很佩服。

毕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具有这般毅力的。

把字帖贴满整座沐阳城这件事情就已经很匪夷所思了,又面对着全城百姓的抵抗,却依旧废寝忘食,不惜累断手也要一直写,这确实是一件很值得佩服的事情。

他白天在写,晚上在写,一直都在写,可是到了第二天,沐阳城里的字帖又会消失,杜长庚却仍在写,甚至到了现在,已经有不少的店铺,百姓家门前都不再继续撕掉杜长庚的字帖,但是距离把字帖铺满整座城,那一点的支持者根本不足为道。

酒肆的伙计其实也不想把杜长庚辛苦写出来的字帖撕掉,但是酒肆要做生意,字帖把大门和窗户都给贴满,酒肆里昏暗一片,他们还怎么做生意?难道要全天候的点着蜡烛?

但蜡烛的光芒和白天的阳光哪能相提并论?

虽然晚上

来的酒客更多,但也不能说一点影响没有,且在于影响大小,各家商户的应对方式也都不同,甚至曾经有人对杜长庚大打出手,结果自然是到官府溜了一圈。

官府也拿杜长庚没辙,至于打杜长庚的人,打人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对,但错又在杜长庚,官府也很难做,好在杜长庚根本不计较,他根本不想浪费自己写字的时间,到头来也还是不了了之。

面对酒肆伙计的无奈之语,杜长庚沉默着写字,完全不予理会。

打也打不得,骂也没反应,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杜长庚写完,去下一家之后,再把字帖撕下来。

李梦舟和陈子都他们也在注视着酒肆外写字的杜长庚。

“这算不算痴者?”

世间痴者很多,痴剑、痴刀、痴书、痴权、痴财、痴画、痴琴、痴花、痴酒,甚至痴肉,爱到极致是为痴。

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

痴者并非贬义,反而是大者。

杜长庚痴的是诺,也是字。

痴如杜长庚者,绝非庸才。

梨花书院里有很多痴者,但并非全部的痴者都在书院。

但杜长庚若要进入书院,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

他是沐阳城第一才子,他的痴,是梨花书院重视的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