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不幸的女士(1 / 2)
两人意思不明地哼哼着,继续埋首于各自手中的材料。
“跟上一起案子一样,警方仍然将侦查的重点放在施工人员身上,虽然锁定了几位嫌疑人,但经过调查,却都有不在场证明。不过有幸的是,市医院的医生对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除了先前提到的那些伤害外,被害人由于面部遭受击打造成口腔破裂,牙齿掉了两颗。这个信息是不是对你们有所帮助呢?”
“有帮助,有帮助,非常感谢。”两人假装没有听出他话中的讥讽意味,异口同声回答道。这位邱主任虽然不怎么招人待见,可总的说来人家还是基本满足了两人的要求,况且他提供的这一信息确实也是他们所需要的,没必要对他的用语耿耿于怀,那样未免太小家子气了。
老邱很大度地摆了摆手,打开第三起案子的卷宗。
第三起凶案发生在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与上一起案子相隔了三个多月。被害人名叫余小兰,二十岁,是清化厂幼儿园的老师,参加工作仅半年多时间。
案发当晚六点多过后,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来接孩子的家长怕把孩子给淋湿了,就一边聊天一边等待雨势减小。直到大约七点半钟左右,雨势开始减小,家长们陆续带着孩子离去,只剩下五个孩子因为家长上小夜班,要留下来过夜。至此,一切都在正常范围。问题就出在一位糊涂的妈妈吴菊英身上。吴女士聊天聊得高兴,把房门钥匙给落在了幼儿园的桌子上,心急火燎地打电话来询问。善良的小余不仅找到了她的钥匙,还好心地冒着细雨把钥匙给她送去。这一去,便杳无音讯了。
当晚另一位值班的老师夏青见小余许久不见回转,以为她在吴女士家聊天什么的,心中很是不满,心想自己一个人守着五个孩子,连上个厕所都不放心,憋得膀胱都快爆炸,可她倒好,一去不复返了!她不时跑到走廊观望,直到将近十点钟的时候,她开始感到事情不大对劲了。把孩子们哄睡之后,连忙给吴菊英挂电话。吴女士告诉她说,小余把钥匙送到她家后便回去了,那时大约八点二十分,距离她挂电话的时间。整整相隔了一个半小时!她立马向保卫处报告了情况。
搜索的人群很快便在距离幼儿园三百多米的一棵大树后面找到了被害人。她脸朝下一动不动地趴着,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了。雨水把犯罪痕迹冲刷的一干二净,警方什么都没发现。
验尸报告指出,虽然被害人头部遭到了钝器的击打,但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脸部伤痕累累,布满了挫伤、瘀伤和血肿,鼻梁断裂,嘴唇和口腔破裂,牙齿也掉了两颗。不过脸部伤并非致命伤,致命伤是扼颈造成的机械性窒息。
根据凶手对被害人的伤害情况,警方认为作案动机是报复杀人,所以把侦查重点放在了本厂职工身上。调查中确实发现被害人曾经因为一些家长对孩子过度严厉,或者对孩子使用暴力而与那些家长发生过冲突,其中个别家长还因为屡劝不改被小余告到了厂保卫处而对小余进行了威胁、恐吓,但是这些嫌疑人全都有不在场证明。
老邱刚放下手中的卷宗,杨建平跟陆之青便不约而同地伸手抓向法医报告和现场照片。
被害人的受伤部位和凶手使用的凶器类型,与自己厂里的那些凶案如出一辙,而被害人的脸部照片,则简直就是那些凶案的翻版,同样的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对于凶手是否同一个人,已经没有任何疑义了。
“被害人的后背是否有伤痕?”陆之青问道。
老邱把眉头拧成个小麻花。“这个,我没注意……你看看法医报告是怎么说的?”
“那上面没提到这个。”
“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别跟我打哈哈,你们问的每个问题都是有目的。”
“你别多心,我们没有想要搪塞你的意思。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既然被害人是被掐死的,那么她应该是脸朝上躺着的。凶手为什么要在掐死她之后又把她身子翻过去呢?”
“也许凶手杀人后不敢面对被自己折磨得不成人样的被害人吧。”
“为什么不敢面对?害怕了?后悔了?哼,会那样折磨被害人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害怕和后悔的!”杨建平瞪着照片说道。
“也许你说得有理。那么,你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吗?”
“这个问题咱们待会儿再讨论,还是先说说第四件凶案吧。”陆之青打断了两人争论的兴头。
老邱猛吸了一口手中的烟,把烟蒂甩到地上用脚踩熄后,打开桌上的最后一个卷宗。
第四起案子发生在一九七四年三月六日,与上一起案子相隔近三个月。被害人名叫白秀丽,二十二岁,石灰氮分厂的质检员,是入厂两年多的老工人了。案发当晚她上小夜班,将近十一点钟的时候她向小组长请假上厕所,结果直到下班时分都不见踪影。组长以为她借口方便偷偷溜回家,因此很不高兴,打算等她回来打卡时狠狠教训她一下。可是过了下班时间差不多二十分钟的时候,仍未见到她的人影,便生气地向车间主任报告了她早退的行为,不过当时并没想到是出事了。
车间主任并没有一下子便断定她是早退了。他先打电话到她所在的宿舍楼询问,室友报告说她还没有会宿舍。车间主任开始担忧会不会是出事了,于是向总厂保卫处报告了情况。
保卫处倒是一下子便想到了是不是又发生了凶案,于是立刻组织大队人马搜寻,结果很快便在车间附近的公厕中发现了被害人,当时她也是脸朝下一动不动地趴着。好像在嘲笑清化人似的,凶手又一次抛给了他们一具尸体,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凶手的作案手法与上一起案子相似,被害人头部遭到了钝器击打,面部遭到凶手徒手凶猛的击打,并且遭到扼颈,死亡原因也是扼颈造成的机械性窒息。警方因此认为,此案的凶手与上一起是同一个人,犯罪动机很可能都是报复杀人,而且认为凶手很可能有精神疾病。警方同样将调查重点放在该厂职工身上,在全场范围进行了排查,但是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案子可是发生在室内,应该能发现点什么了吧?”陆之青大喇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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