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六章 佣人的女儿一(1 / 2)

加入书签

苏青霓听到开门关门的声音,知晓这具身体的便宜姐姐出门去了。肯定是去安慰在宴会上被人打脸退婚的少爷了。

苏青霓这具身体的原身是一对佣人的女儿。

两夫妻都是老实憨厚的性子,从乡下来城里打工。

一是没有学历二是性子老实,两人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沦为给富豪人家做下人。

苏父在家乡的时候学过开车修车,给主家做了司机。苏母则在厨房帮忙给厨师打下手,二十年下来,在一旁看着厨师工作,苏母也学会了一两手,做出的饭菜比一般人做的要美味。

两人在这户姓夏的人家工作了二十年了,而作为两人的女儿,原身和原身的姐姐也几乎是在这家里长大的。

夏家当家人的大儿子夏博义跟原身的姐姐苏青霞同龄,两个人虽然上的学校不是同一个学校——夏博义上的都是贵族学校,苏青霞只是上普通学校——但两个人放学后经常一起交流功课一起玩耍,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青梅竹马的感情是很容易变为爱情的。

苏青霞和夏博义相互喜欢对方,但因为身份差距,两人没有一个先表露出自己的情感。

原身做为苏青霞的妹妹,看得很清楚,只是她也不赞成姐姐跟夏博义在一起。

还是那句话,身份不搭配,夏家绝对不会要一个佣人的女儿成为自家继承人的妻子的。

然而虽然知道不相配,两个人的感情却不是想不要就不要的。

两人虽然没有向对方表白,但都一致地决定要努力尝试。

苏青霞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让自己有资格站在夏博义的身边。

夏博义也努力让自己更优秀,他进入自家公司,脚踏实地、做出优异的成绩。他想早一点儿获得公司和家中的话语权,想要让父母知道,即便不联姻,他也能够让自家公司变得更好。

然而,他越优秀,父母对他的期望就更大,就更想将最好的东西给他。

选择最优秀的女孩子便是其中一项。

夏父和夏母认为只有家世最好本人也最优秀的女孩子才能够配得上他们的儿子,成为他们的儿媳妇。

于是在夏博义还没有成长到可以摆脱父母安排的时候,夏父夏母给夏博义选好了妻子人选,并且安排了订婚舞会。

夏博义能反抗吗?

现在的他根本无法反抗,而且若是让父母知晓他喜欢的是家中佣人的女儿,苏青霞的下场会很惨的,不止她,还会连累苏家的其他人。

苏青霞也知道这一点儿,只能够默默地看着喜欢的人跟别人订婚。

就在订婚舞会举办的前一天,苏青霞和夏博义偷偷见面,两个年轻人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靠坐在一起,在外面吹了一夜的冷风。

原身是个好奇又无聊的家伙,偷偷跟在自己姐姐后面。结果在独自回家的时候跌落到被偷了井盖的排水井中,后脑勺朝下,就这么丢掉了性命,将身体让给了苏青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