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相生相克”(1 / 2)
络央的那只没有握着石头的手下意识的在桌上轻轻的划拉:刚刚赵南星在桌面上留下了一些水渍——他实在是不会端茶递水这些的东西,就连端个茶都做不好。络央正好借着这些水渍在桌上划拉着,天气热,时不时还有屋外风吹进室内,桌上的水渍干的很快,等到络央把最后一个小人画完,第一个画好的手拉手的小人已经消失了。
如今眼前最为清楚的就是她刚刚画完的,那个小人古里古怪,最后一笔是那个小人的“脚”,大概是匆忙最后一笔的缘故,脚的最后一划托的格外的长,很是有点意外的味道。
络央不禁开始为亭云的处境担忧。
她左思右想都觉得这最后一笔的意外成分居多:她试着想象了一下,当时亭云寻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在上面偷偷摸摸的刻上了传递消息的图腾,眼看就要收尾,全神贯注之下没有发现背后已经有监视者偷偷靠近,等到他察觉的时候却已经晚了,亭云心中一惊,手下一滑,就划出了这长长的一道。
.......
于是在赵南星的眼中,络央也如同莫名其妙受惊一般,手下一“抖”,划出了长长的一道水迹。
她原本的手在桌上,手抖的时候顺势而下,没察觉自己已经临到了桌边,于是手下便有了一次骤然的失重和坠落。
在想象中,下落的络央睁开眼,看到那个腿长的格外诡异的小人回头,是一张骨骼怪异的,木然的脸。
那人间界来求生的“凶手”,并没有发生骨骼怪异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是成人,在骨骼已经定型之后才吃了同类,同类在体内相斥,形成了毒素,毒素没法改变已经固定的骨骼,于是开始蔓延到血肉上,最先起到变化的,表面上看来是皮肤:皮肤会开始瘙痒,越抓越痒,越痒就越抓,直到把皮肤抓破,鲜血淋漓,看起来只是皮肤有问题,其实不然,皮肤会瘙痒,是因为皮肤之下的血液已经开始产生变化,这种轻微的变化肉眼看不到,但是人的身体却会最先察觉,最先给出预警:就是发痒。
但是人啊,讳疾忌医,宁愿相信这种发痒是不小心摸了有毒的植物或者是蚊子所致,也不肯去给大夫瞧一瞧看一看。
的到最后,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这才惊慌失措寻到大夫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毒性已经到了五脏。五脏的受损,会体现在从痘衍生出来的脓疮,以及精气神上。
到那个时候,满脸脓疮,面色虚弱灰败,其实失了一半的“人气”了。人还不知自己已经有一半死去,还在木然的吃饭喝水,睡觉睁眼,但是梳头的时候掉落大把的头发,咀嚼到稍微的硬的东西就会掉落牙齿,牙齿变得脆弱,指甲稍微碰一下就流血断裂,皮肉只要开了一个口子就会流血不止,血液也不是以往的鲜红颜色,而是有些凝结的暗红色。
种种一切,都在预示着,这个人,已经开始渐渐的消失。
他身上会有腐朽的气味,整个人行动迟缓,扭个头都能听到骨头咔嚓转动的声音.......
这一切,都曾经发生在络央的眼前。
人间界中的医案中也记载着好几件这类的案子,这种案子不算是罕见的事情,甚至上不了人间档案。
可是,可是络央见过的那怪物,却不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地坑下的人,虽然可能有过同类相食的事情发生,且一直发生,但是他们在此之前,应该已经有了血亲相融的事情了。
血亲相融生下来的孩子,血液中已经产生了能够抵消同类相食而产生的毒素的东西了吗?所以,骨骼的变异,实际上,应该是相食加上相融之后产生的结果?
都说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断肠草十步之内必有解药,若是这样说来,同类相食产生的毒性的解药,其实也就是在身边?
这下络央是真的受惊了,让她回神的,是一只忽然抓住她下落的手。
她猛然睁眼,第一眼是赵南星的发带。
发带长长的垂落,旁边还有几缕散下的发丝,其实到了他这个年纪,还未曾束发的在官场上并不多,尤其是皇室,皇室一般都是早早订立婚约,到了及冠之年一般会在同年完婚,完婚之后,佩戴发冠,束发,结束了披发于肩的日子。寓意着男子成家,有了担当和束缚,要扛起一片天地。
而如今尚未成婚束发的赵南星的肩上,早就已经扛起了一片天地,大约也是因为如此的事实,这个年纪还未成婚,也不算是什么大罪过。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顾然没错,可是若是此身已许国,再论许君之事,也只能论个两全其美的后者。
原本微微俯身的赵南星将络央的手搁回了桌面,垂眸看了她一眼,奇怪道:“怎么?你读出了什么恐怖的内容?”
络央慢慢放松下来,她觉得刚刚被赵南星轻松捏住的手腕现在后知后觉的有了一阵仿佛被烫伤一般的灼热。
络央下意识想说会不会亭云出了什么事情,又觉得自己的妄断不一定会准,脑子里两股主意交杂了半天,最后还是先问了他一句:“你是故意的?”
听到这句话,候在一旁闲站的赵南星微微挑了一下眉毛,络央又说:“你是故意让孟百川当诱饵,引得那怪物上门,然后又让亭云故意被一起抓走,因为孟百川如今体力不足,恐难以应付,于是派遣一个武功高强的帮手,去.......直捣黄龙?”
她举起手里的石头:“你们是如何发现这东西的?”
这种不起眼的石头,城外随处可见,尤其是山崩之后,陈知府要往城外运送碎石,这种石头就更多了,若是真的用人工一一的顶盯过去,只怕一天之内那些士兵就要眼瞎两个。
这个问题,赵南星并没有隐瞒的意思,但是也没献宝的想法,络央不问,他就懒得解释,不过既然络央如今问了,他说就是了:“这石头上抹了一种东西,会散发出来一种味道,这个味道,是玄凤特别喜欢的气味——而玄凤,咱们就有一只。”
玄凤鸟虽然是鹦鹉的一种,但是这种通体鹅黄,还有凤凰一般的头顶和两团可爱红团的鹦鹉并不多见,而且身价极高。宋城中原本也只有一对,还是波斯使臣来访,作为友好礼物的其中之一。之后那两只玄凤生了好几只幼鸟,渐渐的在宋城中变得不再稀罕。但是在宋城中不稀罕,不等于在民间不昂贵,因为宋城中的贵人喜欢玄凤,以至于在民间刮起了饲养玄凤的风潮,最厉害的时候,只要手上有一只活泼的玄凤鸟,简直可以打通所有难以逾越的关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