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养儿养女都难过(2 / 2)
这一回,当父母的坚决不替儿子还债了。你自己欠下的信用.卡巨额债务,自己偿还去!!!
正因为发生了这么些事,父母对程旦生失望透了,才希望女儿和女婿回老家这边发展。
暂时还没有存够钱购买商品房,那也没关系。程业森在学校拿到的那套“福利房”,可以暂时提供给他俩住着。也不必计算什么租金。
现在女儿女婿有困难(说好听些就叫“处于创业阶段”),做父母的能帮上一把,就帮一把。
父母也是望着诚诚恳恳干活的女儿女婿,能有发迹之日。
当父母的靠不了儿子了,以后还能指望女儿和女婿。
就这样,女儿和女婿就搬到了“帝都”的边上,住到程业森的“学校福利房”中。
开始的头两年,女婿做送外卖的工作。女儿生了个“女娃”,在家带孩子。
结果没干上一年,出了场车祸,腿都摔断了。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才能出院。幸好公司给买有保险,自己没支付多少医疗费用。
但经此一事,女婿对于送外卖的工作也是有了顾虑,改行了。
女儿两夫妻的唯一女儿,就托付给陈业森和丁升平带着。女儿女婿把多年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在家的附近大型批发市场中,做起了服装批发生意。
至今已经做了快一年生意了。生意不温不火,就那么维持着,短时间内看不会有太大起色。
就这样一种家庭状况,程业森两公婆压力非常大。
学校有相熟的老师,也跟程夫妻说过:像你们这样养儿子和养女儿,实在养得太够本了。替儿子还债就是纵容他!现在看到不?他变本加厉的欠下了更多的债了!
女儿也是!不指望她嫁个好人家帮衬父母就算了,现在算个什么呢?养她那么大了,居然还得替她带“外孙女”!带“外孙女”是外婆的本份吗?难道女婿家没有房子住不算了,连父母都没了吗?居然不是当婆婆的带孙女?这世上有这么差劲的婆婆吗?
朋友圈的大多数意见,觉得程业森和丁升平两公婆“太傻”。
但丁升平自有一套想法。
女儿和女婿其实就是她叫回来老家发展的啊。女儿和女婿虽然没本事,但绝对不是懒惰之辈!只要找对了门路,一世漫长,总还有翻身之日。
另外,她家也只得一子一女,帮衬一下女儿女婿,又算什么大折本的事儿啊?出发点,就是盼着他们年轻,有发迹之时。不帮他们带一带“外孙女”,他们岂能专心去做生意?不靠做生意挣奶粉钱,挣买房的钱,以后等大伙都老了,还指望谁呢?
除了积极的帮助女儿女婿,对儿子程旦生则“冷处理”,程业森两公婆,还积极的拓展“生财门路”。
主要一个,是想在他们的老家那边谋些“福利”。
怎么说呢?
原来,近些年来,挨近“帝都”的老家,发展速度着实惊人。
在程业森的老家“临江村”那边,相关部门已经“冻结”了当地的建房的一切申批工作。同时,也开始限制早些年外迁的户口,再度迁回到“临江村”去。
有风声传出来,“临江村”就要大征.收了。有排名“世界五百强”的地产大鳄,要来“临江村”投资大楼盘、大商业广场、购物中心。
不允许“临江村”村民再建房,那是不愿你建了房又要拆,浪费成本和资源。如果你借这机会,索要更多的“赔偿款”,那岂不是麻烦之极?
至于不允许已经“迁出”的村民把户口再迁回到“临江村”,那是因为征.地工作推进,肯定要征到许多的集体地儿。
本村因此有了巨额收入,户口在“临江村”的村民,才能参与“分红”嘛。这个时候还批准你把户口迁回,岂不是要争抢别的村民的既得利益?!
表叔程业森动的心思,就在老家的拆.迁.补偿方面。
程业森早些年,为了方便工作,把在村里的户口迁到了学校去了。
另外,为了方便两个子女的读书和就业,程业森挺早把他俩的户籍也迁出了农村。
这事多亏学校的一个相熟的老师。他的爱人就在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科工作。免费就替程业森把两个子女的户口迁出。
户口迁出的好处,还没尝到。如今“临江村”要征.收和拆.迁上千亩地儿,只限于本地户籍的村民能捞到“分红”。
这就摆明了,有好处也不跟你程业森一家人相干。
地产大鳄入驻“临江村”,已经属于“板上钉钉”的事儿,并非“空穴来风”。
程业森这一代人,有一个亲弟弟,还有个亲大姐。
大姐嫁了,户口当然迁到夫家。程业森户口也迁到了学校。老家就只剩下他弟弟一个人了。
前两年,村里就开始征了一部分地儿,当时征的地,还没有传闻中要征1000亩那么多,只征了100亩,用来兴建本地的重点高中新校址。
程业森弟弟的水田,就被征了一亩多,总共获赔近10万块。
现在又有传闻,在“重点高中”新校址旁边,征地1000亩,建设新的商业综合体。
程业森一家人的户籍迁出了“临江村”,当年“分田到户”时,程业森已经离开了村,不属于本地村民了,无权分配土地。
至于家里的“宅基地”,他弟弟家前些年申请建房,建有一栋两层的小洋楼。程业森“顶职”,到了其父工作过的重点初中,成了有编制的杂工。程业森本来已无意,跟弟弟争老家的那些破屋子。
前些年弟弟做生意有了点积蓄后,拆老家的几间破屋,凑了差不多150平建新房时,也拆了两屋本来属于程业森的破屋。
当大哥的没吭声。
现在,程业森在老家那边还有什么好争的东西吗?
仔细想想,还真有。
当年弟弟盖新房拆了许多的旧屋建好新房,当然属于建房者所有(农村人的普遍观念)。没什么好争议的了。也争不赢的。
但除了已经分到了弟弟名下的田地,弟弟自己建好的两层新房子,老家其实还有十多间破旧房子,因为分散各处,还没有划定归属.权。
没有分,那就是属于过世的父母的遗产。
程业森和学校里头,向“有文化的老师”咨询过了:按照法律的规定,他就算不属于“农村户口”了,但父母的遗产他依然有权继承。
说句大白话,那10几间破房子加一块儿,起码还有250平左右的面积啊。他和弟弟共同继承父母的这些“遗产”,平均分,他也应该可以分到120平左右的老屋吧。
如今“临江村”那边,别说老屋了不能“拆旧建新”,就连新房子也不允许你加盖了。
一切建房的审批,都“冻结”了。
所以程业森“煞费苦心”,想“继承”那100多平的老家的破泥屋,并非为了“拆旧建新”。
他没那么大的权.力。
他的目标其实挺明确的:就是想着老家的这些破泥屋被“征”的可能性大极了。如果能被征.收,就算按照当地最低的“泥瓦房”的补偿价吧,每平大概也有1千左右的补偿。他如果继承了125平,无论怎么算,起码应该到手12万左右。
程业森还有更远大的目标。
那就是,如果征.迁有两种补偿方案,一个是像上述的补偿1000块左右每平;另外一个,就是实物补偿了。拆了你多少面积,补你多少面积的商品房。
当然,商品房的价格,肯定要贵过你旧屋的补偿价。比如说,旧屋征一个平方,补你1000左右。你购买新建的“安置房”,一个平方恐怕要收建房成本价2500左右。多出来的每平方1500块的“差价”,就需要你自己补。
算下来,想要拿到一套优惠的“安置房”,恐怕程业森一家得再掏10多20万这样。
但这有什么呢?
相对于周边已经涨到了“骇人听闻”的高房价,多掏20万,就可以拿到一套4房2厅的新房,感觉就像捡到了一袋黄金似的。
程业森两公婆名下,已经购置了两套房子了,老家有可能因拆迁而获得一套新房子。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程业森和丁升平,其实是在替女儿准备的。
当然,按照国人的传统,替儿子买地建房,或者直接购置商品房,都是“天经地义”一般。很少有替女儿购置房产的。
除非是只有一个“独生女”了。家里有什么的财产,最后当然都由女儿来继承了。那就无话可说。
现在,程业森希望替自家女儿争取到的,也就是一套“安置房”的“购房资格”。
如果真的征.拆到了他程业森继承的125平方,他就有.权.优惠购买125平的“安置房”。之后,安置房一直到办下“房产证”时,始终采用他“程业森”的名义。但真正出钱补几十万“差价”的,却是他的女儿和女婿。
甚至就连用“旧屋”抵减的十多万,女儿和女婿,也必须等到手头有闲钱的时候,归还给程业森两公婆。
只有如此,这笔账目才算是结清楚了。
到那时,程业森便名正言顺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证”,过户到女儿和女婿名下。
丈人家里能帮到女儿女婿的,也就是用2到3千块的“低价”,在挨近“帝都”的这片区域,购买到了一套大4室的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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