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巨大的劣势(2 / 2)
“果然,不愧是由雷霆法则之力凝聚而成的雷龙之躯,并不是我如今拥有的神魂之力可以匹敌的!”
这一刻,李越内心也十分清楚他拥有的神魂之力,与雷霆法则之力在本质上的巨大差距。
李越此时拥有的神魂之力,说白了其实就只是一种灵魂、灵气外加神念等等各种特殊能量的一种融合体。
虽然在融合之后,已经远远高于普通的灵魂之力,能够做到强行镇压灵魂,甚至是瞬间抹杀其他生物的灵魂。
但是对比起具有强大毁灭气息的雷霆法则,却自然是根本不够看的!
雷霆法则,本就与空间和时间这种法则之力不同,是一种极具攻击力和毁灭力的法则之力。
虽然在法则之力的总体等级上,可能无法超过空间和时间法则能够起到的巨大作用,甚至更加无法与更高一级的死亡和重生的法则相媲美。
但是,相比能够产生的攻击力强弱来说,雷霆法则在所有法则之中,可能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
毕竟,雷霆本身就代表了强大和毁灭。
除了真正的毁灭和死亡法则之外,可能很少有其他法则之力,能够在表现出的攻击力上超过雷霆法则。
所以这一刻,李越所凝聚的神魂之力,无法与雷霆法则相对抗,本就在李越的预料之中。
……
然而,对此的情况有所预料,却并不代表着李越就能够接受此时发生的情况。
如果没有其他办法和意外出现,那么可能李越聚集大部分神魂之力凝聚而成的金色神龙,将在不久之后,被雷霆法则凝聚的雷龙彻底撕碎。
甚至到时候李越所剩无几的神魂之力,根本就无法继续维持神龙之躯。
也更加无法帮助阻挡住接下来的雷龙攻击!
那么这一刻,李越就必须想到一种能够战胜雷龙的办法。
否则就代表着,他此次想要凝聚阳神之躯,所面对的考验没有成功渡过。
无法在接下来凝聚阳神之躯还是一件可以忽略的小事情。
甚至李越此时刚刚凝聚不到几年时间的神魂之躯,恐怕都将要在此次危机之中被彻底毁灭。
更有可能,他之前赖以生存的本体,那块聚灵石碑也将受到牵连,或是直接在恐怖的雷霆法则之下,直接碎裂成渣。
或者可以保留一线生机,失去之前能够吸收和释放灵气的能力,变为一块普通的石头。
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是李越能够接受的。
因为如果事情最终演变成他所想的情况,那么李越就只能放弃继续挣扎,选择之前坚持了数十年时间,都没有选择过的方案。
让自己的意识,强行结束这次轮回之旅,重新回归到轮回空间之中。
虽然,这本就是李越最初想要选择的方案,但是经过数十年的坚持,李越早已经放弃了用这种方案来逃避困难。
他更想以自己的力量,找寻到其他的出路。
比如此时所想,凝聚阳神之躯之后,强行打破轮回世界的束缚,重新回到轮回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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