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 21 章(1 / 2)
金大福的媳妇儿是个很难让人忽视的女人,如果走在街上,绝对会牢牢抓住人民群众的视线。这样描述可能还不够具体,那么换个说法吧――她和金大福就是配套来的,天生一对。据我目测,金家媳妇儿身高在一米七以上,体态丰盈,略显壮硕。五官普通,但胜在霸气逼人,敢于完全素颜,毫不在乎地袒露着粗糙的皮肤和眼角的细纹。
两个人应该在谈儿子的事情,因为金大福说了句“一年级就补课早了点儿吧”,之后就是一系列的成长教育规划,从小学谈到初中,从初中谈到大学,甚至将来要选什么专业。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金大福不光是个流氓,混混,犯人,脾气暴躁者,双性恋,他还是个父亲。原来这种角色不需要学习培养或者努力融入什么的,完全可以无师自通。
如果金大福不在这里,我想,外面会多一个挺和谐的家庭。
周铖一直在跟他的姐姐说话,声音不高不低,语调淡然舒缓,和平日里一样。我怀着一种不太厚道的微妙心理想从周铖宁静祥和的侧脸中找到情绪的裂缝,但是真没有。他就一直看着玻璃外有些瘦弱的女人,时而皱眉,多数则是静静微笑,冷不丁还会蹦出句撒娇意味浓厚的“姐你饶了我吧”,刺激得我从头到脚麻酥酥。
“你怎么还是这个德行,哪有事儿哪到,不怕把脖子抻折了。”围观得太销魂,被冷落的老头儿不乐意了。
我讪讪地收回八卦之心,朝他叹口气:“算了,不能指望你理解什么是情趣。”
老头儿像是要砸破玻璃过来收拾我。
中气十足,我打量着,心想真不错。
老头儿来的早,会面自然也结束的早,周铖和金大福还在继续,小疯子则刚刚在路上跟我擦肩――他的同学也来了,于是推开十七号的门,就看见花花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窗台上。
开门声引得他回过头来,看见是我,眨了下眼睛,仿佛在说:回来啦。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坐那里不硌得慌么?”说着,我拿起桌面上的笔和纸递过去。
花花默契地接过,写下回复:还好。
最近我们都是这样交流,当然仅限于监舍内。如果是上工或者放风,我就只能努力领会他的肢体语言。
“你总这么往外瞧,瞧出什么了?”
花花对着手里纸发了半天呆,才一笔一划地写:鸟,在飞。
我半张着嘴,辶俗阕懔椒种樱藕醚韵嗳埃骸拔囊掌适鞘榇糇拥淖娌皇屎夏恪!
花花没有介意我的调侃,而是继续在纸上写:它们,自由。
我被最后两个字刺痛了眼睛。
放在两年前,如果有人和我念叨什么生命诚可贵,我会在爱情价更高这句出来前就把他踹到火星上去。我这人最烦矫情,尤其是无病呻吟风花雪月什么的,沾上一丁点儿都受不了,症状堪比青霉素过敏。可是现在,我自己都快成这样的神经病了。或许是经历了才知道个中悲苦,又或者监狱带给我的精神创伤难以痊愈,总之我现在顽强活着的最大追求就是出狱,如果忽然来个人告诉我你出不去了,要终身呆在这里,我想我真的会去死,随便哪种死法。
“后悔捅那一刀吗?”我明知故问。
这一次花花没有写字,只是定定看了我很久,然后轻轻点了头。
我苦笑:“我也后悔偷那车了,虽然它比贝克汉姆都帅。”
花花扯扯嘴角,眨了下眼。不知道的会以为是不屑,只有咱自己人才能看明白,这是特有的“花式微笑”。
但我不喜欢,因为我从这表情里感觉不到情绪,也太内敛了!所谓笑,不管是微笑大笑傻笑呆笑狂笑贱笑都好,总归要能感染到人,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不然还不如板着脸。
猛然间,我发现居然从没有见过花花真正开怀的笑,从入狱到现在,尼玛整整五百三十三天啊!笑肌不会萎缩了吧?!
呃,但愿有这种肌肉……
“花儿,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强烈的使命感驱使着我前行。
没有不耐烦,花花很给面子的看向我,好整以暇地等待。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搜肠刮肚快把内里戳破了,才总算想起来几个――
“说,有一只鸟中了好几枪,却还能在天上飞,知道为什么吗?”
花花立刻摇头。
我斜眼过去,故作鄙视:“你就不能动动脑子?”
花花皱眉,很认真地思索起来。
我气定神闲地等待了几分钟,才终于拍拍花花肩膀:“因为,它很坚强……”
花花很认真地在纸张写:然后呢?
我扶墙……
好吧,冷笑话不合适,我们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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