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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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都是相辅相成的,比如说有了锅,就要有盖,有了碗,就得有筷子,有了男人,就要有女人,呃……男的也成,有了新操场,就要有新规。

在旧操场时代,我们的放风时间是很有限的,平时就不说了,光上工已经让人精疲力竭,周末呢也只能出去一个小时左右,因为场地有限而监狱犯人太多,所以各监区也就能分到这么可怜的一个小时。但有了新操场,一切都不同了,原本荒废的空地统统被纳入,面积几乎扩大一倍,加上单杠双杠篮球场,运动形式那叫一个多元化,保不齐过两天再挖个沙坑,那就真齐活儿了。于是放风时间也从一小时扩大到半天以上,就是说每周末至少在操场上活动半天,多了不限,少了扣分。

“还带这样的?”我对着监舍门上贴的新规无语,倒不是不乐意运动,只是好端端的事儿非整成强制性的,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我倒觉得半天挺仁慈了,要依上头的理念,最好把我们操得体力透支,然后就没精力打架滋事或者拈三搞七了。”说这话的时候容恺有意无意瞟向周铖。

后者福至心灵,把头从书本中微微抬起,朝他嫣然一笑。

“我操,你想恶心死我啊!”容恺一阵恶寒,吱哇乱叫。

我黑线,服容恺,更钦佩周铖。

“小疯子,”我勾勾手指,“问你个问题。”

容恺很自然地凑过来:“什么?”

我一本正经:“你是不是曾经喜欢过一个姑娘然后恰巧人家姑娘也喜欢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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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口气,半解释半疑问:“要不然哪来这么大的仇呢。”

小疯子这回懂了,知道我在消遣他,脸拉了下来:“我就是觉得恶心,不行?”

“行啊,当然可以,”我耸耸肩,“就是好奇嘛,问问。”

容恺一脸嫌恶:“你们一个个都有毛病,那么恶心的事儿你们就看得下去?”

我微微前倾靠近小疯子,收起玩笑,正色起来:“其实这事儿我也想了很久,但我觉得要么不做,要么就一次做个彻底的。”

容恺的眼睛唰就亮了:“你说你说。”

我把声音压得极低,透着一股子凶狠:“找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等大家都睡了,我们摸黑爬过去把他俩下面那玩意儿拧下来。”

小疯子瞪大眼睛,脸色开始发白:“徒、徒手么?”

得,话都说不利索了还不忘探讨技术性问题,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当然,咱又没有剪刀,只能用手,”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模拟,“就这么轻轻握住,用力,一拧!放心,扯下来也不会有多少血,那创面才多大啊,中国古代那么多太监不都活得好好的。退一万步讲,没拧下来,那玩意儿也肯定不能再用了,咱目的也能达到。怎么样?”

容恺的脸已经白成了蜡纸,大眼睛不安地眨啊眨,连睫毛都在抖:“被抓住要扣分的……”

无数草泥马在我胸膛里狂奔,我都有心给容恺磕俩头,你妈这神人关注的重点就是有个性!

“而且也太血腥了……”好吧,总算关注到点儿上了。

“还有,让我拿手去握那个……”小疯子的思考回路慢慢复苏,熟悉而又欠扁的灵气也重新将眼睛染上色彩,“慢着,冯一路,你不是故意的吧?”

我眨眨眼,懵懂而有无辜。

对视几秒,容恺忽然仰天长嚎:“啊啊啊啊啊冯一路你比他俩还恶心――”

我被吓得后退好几步,小疯子的炸毛在我的预料中,可这程度也强烈太多了,刚刚那几秒他到底联想到啥了……所以说,思维太发散没什么好处,唉。

默默围观全场的周铖终于忍不住了,放下书,冲我乐:“冯一路,你特适合当家长,真的。”

“你稀罕你收着吧,我可不要。”摊上这么个儿子绝对英年早逝!

“我操冯一路你还嫌弃我,要摊上你这么个爹我得天天趴祖坟上哭!不对,我的脑子和你的脑子压根儿就不可能来自一个祖坟!要么我是抱养的,要么你媳妇儿背着你红杏出墙!”

“那好吧,你是抱养的。”

“……”

你看,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还是有的,蹲个监狱都能白捞个儿子,所以我决定从今以后无论生活怎样困苦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新规颁布的第一个周六上午,我们踏上了操场。如果那次开大会不算,这其实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第一次使用它。

放风依然是按照监区来的,不过因为地方大了,所以可以四个监区一起放,只不过区域还是要划分划分,然后每个监区都在自己的地盘做自己的主。容恺说这样是为了避免摩擦,不同监区的人互不了解,免不了磕磕碰碰,同监区的都混熟了更为和谐。我觉得他的分析很有道理,其实大多情况下小疯子的分析都很有道理,以致我都替他生出些许怨念,这么好个脑子干点儿啥不好,非搞诈骗。小疯子对此不以为然,指着我白嫩的爪子说你手那么巧怎么不去学美容美发?我语塞,继而悟了。我们俩之所以折进来其实原因都一样,想找一条来钱道,而且这个道必须符合奥林匹克精神――更高,更快,更强。

我们二监主要在操场东北方向活动,但因为并非强制性的划分,所以也有个别散兵四处游窜。没办法,单双杠都在西南角,你横是不能让人家挂在篮板上练引体向上吧。好在大多数狱友还是很老实的,因为可玩的东西确实有限,除了打篮球,练单杠,就剩下散步了。

不知道是哪位领导心血来潮,非在操场周边种上几棵树,你种就种吧,种点身体强健的也行,好么,一个个都跟林妹妹似的,现在正值开花时节,就见灰突突的枝桠上稀稀落落开着那么可怜的几朵,稍微大点儿的风吹过去,落下一半,完全没有美感,且徒增凄凉。

我绕着操场走了好几圈,实在无聊,决定加入围观篮球的群众队伍。

说是围观,其实是起哄为主欣赏为辅。也不知道是咱监区体育水平确实低,还是场地太新群众们尚未适应,总之第一拨踏上球场的弄潮儿那英姿实在没法看,各种丢球脱手三不沾一应俱全,我都有心上去踢两脚,说不定还能把球踢进篮筐。

“我说你们到底会不会打球啊,换人换人换人!”看不下去的不只我一个。

不过这声音怎么有点儿耳熟?

我循声望过去,哟呵,还真是小疯子。

容恺一揭竿,各路英雄纷纷响应,没一会儿,场上就全是新面孔了。

我以为小疯子也就是上去玩玩儿,没成想他倒真能玩出名堂,那运球,那过人,那三步上篮,我一外行都看得出来这家伙练过。围观群众从起哄改成了叫好,我忽然特想找人说说你妈一个屋住了大半年我居然不知道那家伙会打篮球!

我要找个人说说,我必须找个能产生共鸣的人说说,不然我会憋死。

搜寻半天,可算在人群里找到一副熟悉的眼镜,赶忙走过去,猛地一拍对方肩膀:“放风时间你就别一个人躲这儿装知识分子了,去看小疯子打篮球啊。”这厮放风还带着书,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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