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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斗争推动历史的展主要在于它解除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展的束缚解放生产力。一般来说阶级斗争对历史展的推动作用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一种社会形态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不断的展而生产关系往往落后于生产力的展成为生产力展的障碍时体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两个对抗阶级的斗争也就是被压迫、被剥削阶级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就起着打击统治阶级迫使他们进行改革使生产关系得到调整因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展。奴隶社会的奴隶和平民反对奴隶主的斗争封建社会农民战争或农民和其它劳动者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历史展的。这种阶级斗争的作用是有它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它只能在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内起到解决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促进一种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而不能促使生产方式的质变。一种生产方式所容纳的生产力是有限度的当社会生产力展要求突破旧的生产方式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时奴隶反对奴隶主的斗争农民反对地主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这种阶级斗争不可能完成这种历史任务因为他们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不能改变旧制度也不能建立新制度他们只能在代表新生产关系的阶级领导下争取自身的解放起到推动历史展的作用。

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展的另一作用就是推动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形态更替的质的飞跃推动历史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展。在阶级社会中当旧的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展的严重障碍时代表新的生产力展的先进阶级要求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但是代表旧生产关系的统治阶级为了保持其统治维护其阶级利益不会放弃其统治地位;自动地改变旧生产关系这样就必然引起尖锐的阶级斗争。结果在先进阶级的斗争中使旧的生产关系遭到破坏推翻了旧的统治建立新的制度实现社会的变革。这种历史展中质的飞跃并不是任何一种阶级斗争都会起这种作用而是只有在当时代表先进生产关系的阶级进行的阶级斗争才会完成这种变革。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变革是由代表封建生产关系的地主阶级进行反对奴隶主的斗争完成的封建制向资本主义制度变革也只有代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阶级的革命才会实现。奴隶社会的奴隶起义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虽然是对抗阶级间的斗争但它并不能起到促进社会生质变的作用原因是奴隶起义和农民战争这种阶级斗争不会出阶级局限挥作用。在其特定的生产方式下这种斗争可以推动生产力展但仅限于在一定生产方式所能容纳的生产力的范围以内。他们可以打击统治阶级改朝换代但不能最终推翻这种制度。列宁曾说:“我们知道奴隶举行过起义进行过暴动掀起过内战但是他们始终未能造成自觉的多数未能建立起领导斗争的政党未能清楚地了解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甚至在历史上最革命的时机还是往往成为统治阶级手下的小卒”。1单纯的奴隶起义和农民战争都不能起推动社会历史变革的作用。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也是在阶级斗争推动下展的。自从传说中的夏朝进入奴隶社会以后经过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由盛而衰这一展过程也是阶级斗争推动的结果。在中国奴隶社会的复杂阶级斗争中奴隶和农民并没有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独立地展开对奴隶主的斗争但奴隶和农民反对奴隶主的阶级斗争对历史的展并不是不起作用。奴隶和农民在反对奴隶主的斗争中也曾打击了奴隶主的统治由于阶级局限这种斗争不可能成为变革奴隶制的决定力量。

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特别长农民和地主这两个对立阶级的矛盾与斗争十分激烈这是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主流。除了怠工抗租、抗税、逃亡等这些日常斗争外武装反抗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也是农民经常采用的斗争形式。在封建社会的展中每当一个皇朝政治**经济生危机社1《列宁全集》第二九卷第442页。

会矛盾尖锐的时候便激起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当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推翻一个皇朝或严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之后社会便出现政治稳定和经济恢复与展的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矛盾重新激化时同样又爆新的农民战争。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农民战争一次又一次地反复生使封建统治不断遭到打击社会生产力缓慢地展着。这一张一弛的阶级斗争反映了封建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的展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是推动封建社会展的重要动力。作为封建社会阶级斗争主要形式的农民战争其力量与作用有多大不能不受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展的实际所制约。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的基础上的农业社会。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和皇朝集权**主义的国家机构使农民在展生产上处于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贯串于整个封建时代的土地兼并现象迫使农民依附于地主土地上接受地租榨取和国家赋税、力役的压迫只能维持生存进行简单的再生产如遇水旱等灾害和战争祸患就陷于颠沛流离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封建社会阶级斗争最高形式的农民战争实质上是争取生存争取土地和生产条件与保护生产的斗争。因此在每一次大规模农民战争以后冲击了封建土地制度削弱了土地集中程度和人身依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使租税、徭役有所减轻改善了生产条件总的说来起到了调整封建生产关系的作用但也并不是所有农民战争都是这样。农民反对地主的阶级斗争对社会展的作用也不能不受特定的封建生产方式的制约。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单一的小农业生产对社会生产力的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是很有限的。即使在农民战争后社会经济展时期也只是维持小农经济结构下的简单再生产丝毫不影响封建制度这个躯体的延续。中国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农民战争一个一个皇朝相继地覆灭但社会制度并没得到根本的改造这就是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原因之一。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是十分激烈的。这种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与斗争虽然都是由于不同势力、不同阶层和不同集团的利害冲突生的无论是政治斗争或武装斗争大都对社会展起着阻碍作用但也不能对其中顺应历史展的一些斗争一概否定抹杀其在历史展上一定的积极作用。一般说腐朽的阶级力量和反动政治集团往往是生产力展的障碍。但有时候他们所进行的一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人民的利益适应历史展的要求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展对历史展具有积极作用。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分裂割据的局面使社会出现了统一这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展和历史的进步的因此对他进行的统一斗争应该予以肯定不应由于他进行的是地主阶级间的斗争就否定了这种作用。阶级斗争是否对社会展具有推动作用主要是以它能否解放生产力来判断而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生产力展了将推动社会进步由此就不应对统治阶级进行的有利于生产力展的阶级斗争一概否定。唐代中期实行的两税法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次大改革对于减轻人民负担削弱封建依附关系解放生产力方面都有积极意义。这种改革是经过了两派政治势力尖锐斗争的因而不能因为是地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的斗争而否定了它的一定历史作用。其它如北宋王安石变法明代张居正的改革都曾经生两种政治势力的斗争也不应由于它的阶级性而否定在历史展中的积极意义。在阶级社会里两个对立的基本阶级间的矛盾通常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集中反映。但不是任何时候都是这样。有时候这种主要矛盾往往退于次要地位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成为社会生产力展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其中具有进步意义的斗争在历史展中就具有一定意义。如南宋时期由于女真族的南下中国南方农民和地主间的矛盾就退居次要地位而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的斗争就具有对历史展的积极意义。东汉末年地方割据势力的混战造成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使之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当然结束这种混乱局面的统一战争就起了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展的作用。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展的长期性和迟滞性资本主义关系萌芽展缓慢而且十分微弱所以没有形成新的阶级力量。明清之际在商品经济的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下虽然在地主阶级中分化出反映资本主义萌芽的革新派但他们力量很弱还没有形成一种阶级力量更不可能产生有明确斗争目标的政党。这种势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与封建腐朽势力进行过斗争要求社会改革具有进步倾向还不能成为代表新旧两种生产关系的阶级斗争自然对历史展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

鸦片战争以后外来资本主义势力侵入中国中国社会经济和阶级结构生了新的变化在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与中国封建势力的结合下封建的剥削关系没有更大变化农民和地主两个阶级的矛盾仍是社会十分尖锐的基本矛盾农民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虽然有了新的展但由于内外阶级敌人势力的强大对历史展的作用也不可能越前一时代。

第五章国家和法第一节国家性质和政权形式国家性质和政权形式国家是人类历史展到一定水平时的产物从国家产生的历史就可以看到国家的性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列宁《国家与革命》都对这个问题作了科学的阐述而列宁的《论国家》说得更为简明。列宁说:“谈到国家问题的时候先就要注意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有一个时候是没有国家的。国家是在社会分成阶级的地方和时候、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出现的时候才出现的。

“在第一种人剥削人的形式、第一种阶级划分(奴隶主和奴隶)的形式尚未出现以前还存在着家长制的或有时称为克兰制的(克兰就是氏族当时人们生活在氏族中)家庭这种原始时代的遗迹在很多原始部落的风俗中还表现得十分明显不管你拿哪一部论述原始文化的著作来看都可以碰到比较确定的描写、记载和回忆说有过一个多少与原始**相似的时代那时社会并没有分为奴隶主和奴隶。那时还没有国家没有系统地采用暴力和强迫人们服从暴力的特殊机构。这样的机构就叫做国家。

“在原始社会里在人们还生活在不大的氏族中、还处于最低展阶段即处于近乎野蛮状态的时候在与现代文明人类相距几千年的时代还看不见国家存在的标志。我们看到的是风俗的统治是族长所享有的威信、尊敬和权力这种权力有时是属于妇女的——那时妇女还不象现在这样处在无权的被压迫的地位——但是在任何地方看不到什么分化出来管理他人并为了管理而系统地一贯地掌握着某种强制机构即暴力机构的特殊等级的人大家知道现在这种暴力机构就是武装部队、监狱及其他强迫他人意志服从暴力的手段即构成国家实质的东西。

“如果把资产阶级学者制造出来的所谓宗教学说、诡辩、哲学体系以及各种各样的意见抛开而去探求问题的实质那我们就会看到国家就是从人类社会中分化出来的管理机构。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人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即监狱、特殊队伍及军队等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家也就出现了。

“但是曾经有过一个时候国家并不存在公共联系、社会本身、纪律以及劳动规则全靠习惯和传统的力量来维持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当时妇女不仅与男子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往往占有更高的地位)来维持没有专门从事管理的人的特殊等级。历史告诉我们国家这种强制人的特殊机构只是在社会分为阶级即分为两种集团其中一种集团能够经常占有另一种集团的劳动的时候和地方只是在人剥削人的地方才产生出来的。”1列宁是从历史上说明国家的产生和国家的本质的。社会生产展到有一定剩余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这是国家产生的原因。拥护统治阶级利益而压迫其他阶级这是阶级社会的国家的本质。列宁根据这些历史事实驳斥了1《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4—45页。

那些把国家和神学混为一谈的荒谬学说。在中国历史上关于国家的神秘论点如“皇权神授”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古代的思想家也曾以社会矛盾解释国家的产生但有的人强调了国家调和矛盾的作用有的人认为圣人创立国家这都是很荒谬的。

随着历史的展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阶级结构不同性质的国家不同形式的政权组织。列宁说:“国家形式极其繁杂。在奴隶占有制时期在当时最先进、最文明、最开化的国家内例如在完全建立于奴隶制之上的古希腊和占罗马已经有各种不同的国家形式。那时已经有君主制和共和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区别。君主制是一人独裁的政权共和制是一切政权机关都由选举产生;贵族制是很少一部分人的政权民主制是人民的政权(民主一词按希腊文直译意思是人民的政权)。这些区别都是在奴隶制时代产生的。虽然有这些区别但奴隶占有制时代的国家不论是君主制还是贵族的或民主的共和制都是奴隶占有制国家。

“奴隶占有制共和国按其内部结构来说分为两种:贵族共和国和民主共和国。在贵族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少数享有特权的人在民主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全体但仍然是奴隶主的全体奴隶是除外的。我们必须注意到这种基本情况因为它最能说明国家问题最能清楚地表明国家的实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个机器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在奴隶占有制国家内有君主制贵族共和制甚至有民主共和制。管理形式确实极不相同但本质只是一个: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始终是被压迫阶级不算是人。农奴制国家内的情形也是如此。

“地主为了确立自己的统治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需要有一种机构来使大多数人受他们支配服从他们的一定的法规这些法规基本上是为了一个目的——维持地主统治农奴制农民的权力。这就是农奴制国家这种国家例如在俄国或者在至今还是农奴制占统治的十分落后的亚洲各国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有的是共和制有的是君主制。国家实行君主制时政权归一人掌握实行共和制时从地主当中选举出来的人多少可以参加政权。农奴制社会的情形就是如此。农奴制社会中的阶级划分是绝大多数人——农奴制农民完全依附于极少数人——占有土地的地主。”1列宁这些话从阶级结构上分析了奴隶制国家的性质和农奴制国家的性质又分析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国家各有不同的政权形式并指出政权组织形式虽不同但都为同样性质的国家服务。这些论断对于我们研究中国历史上的国家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中国历史上有奴隶制时代有封建制时代中国没有资本主义时代而在历史展顺序上相应于资本主义时代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上的政权形式有贵族制、君主制、军事独裁制等的不同。从西周到春秋时期周王和诸侯的关系是所谓兄弟、叔侄、甥舅之国。名义上周王的政治地位很高但实际上并没有管辖诸侯的权力。从当时的中国来说这似乎可以说是一种贵族共和制。在有些诸侯国内部齐有国、高鲁有三桓晋有六卿也都是贵族当权。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1《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9页、51页。

五世希不失矣”1。孔子所说的是他对历史的看法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但孔子亲眼看到的“礼乐征伐自大夫出”则是贵族当政的一种表现。后来孟子见齐宣王说:“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2。所谓“世臣”也是指贵族而言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君主**是主要的政权形式我们可称之为封建**政体。

封建**政体封建**政体是由贵族制的政权性质转化而来也是在跟贵族、贵族制不断斗争的过程中在不断强化朝廷的过程中逐渐巩固展起来的。

战国年间吴起、商鞅在楚秦先后变法。变法的主要内容是按一定的政治条件重新划分贵族的等级。变法的实质是君权对贵族势力的斗争。《史记·吴起列传》记吴起在楚变法情形: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纵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故楚之贵戚尽欲害吴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吴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吴起并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

又《商君列传》记商鞅在秦变法: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秦孝公死后商鞅遭到车裂灭族的报复。吴起商鞅因变法而惨遭杀害的事例可以看出当时斗争的尖锐。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封建**政体史上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秦始皇灭六国建立了空前规模的皇朝。他宣布了天下的统一定尊号为皇帝并自称为始皇帝“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他创建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和万世一系的世袭制度对于后来的封建政体有很深刻的影响。分封制和郡县制曾经是朝议中辩论的重点也是关系到君主**的重大问题。不少朝臣主张继续实行分封制。最后秦始皇还是决定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秦始皇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强化君主专政的重大决策也是有利于统一的重要措施。但这一重大改革不是在短期内所能完全实施的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楚汉之际反秦将领以功封侯王者相当多。汉高祖在位时基本上解决了异姓王的问题留下九个同姓王他以为天下一家可以平安无事了。但他死后同姓王不断叛乱。贾谊曾评论当时汉朝封国强大下的形势说好比是害了臃肿病的病人小腿肿得差不多象腰一样粗指头肿得差不多象胳膊一样大身体转动一下都很困难。叛乱活动至景帝时才平定下来。汉武帝时期是西汉鼎盛时期封建**政体才基本上巩固下来。

1《论语·季氏》。

2《孟子·梁惠王》下。

自汉至唐封建**政体沿着曲折的道路前进。总的说来地方势力在逐渐削弱朝廷势力在逐步加强。宋代以后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展。宋设中书省、枢密院、三司使分掌政事、军事、财务。明代不设丞相分权于六部尚书。清代重军机处。这都是君主**下的组织形式。从这些官制的变化上可以看出皇帝权力在步步加强。

等级制和世袭制是封建**政体不可分离的部分。在政治上皇帝站在等级的顶端是最高统治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经济上皇帝站在等级所有制的顶端是最高的所有者。封建社会广大个体小农是皇帝**的社会基础。世袭制是封建**制度的产物是要这个制度世世代代传下去。在中国历史上世袭制有兄终弟及长子继承嫡子继承皇子有功者继承等不同的情况。因继承制度的不稳定在皇位继承上往往生大小不同的纠纷。

跟贵族制相比君主**对统一全国有利但**过了头也会引起朝政混乱和地方不安。在一定条件下女主专政、外戚和宦官专权的产生都跟封建**政体有密切关系甚至可以说是封建**的特殊形式。这主要是因为皇权至上无人敢于从事监督。而女主、宦官、外戚易于利用宫禁的隐蔽性进行私图。秦始皇是第一个建立帝制的人在他死后就有赵高制造的两次宫廷政变。汉有吕后专政、王莽的篡位。历代都有一些类似情况。我国古代史学家对此也有所论述。范晔《后汉书·宦者传·论》和《邓骘传》论述了东汉时期女主、外戚、宦者利用他们特有的身份窃取权力以及他们与朝臣间互相依存和矛盾关系是颇有特色的。

第二节国家的职能社会职能国家的职能是国家挥作用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如何运用它的职能直接关系到它的治乱兴衰。国家职能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社会职能一是统治职能二者又往往有密切联系不可分割。从中国历史上看国家的社会职能主要是防水治水修整道路展生产和做好保卫工作。

中国最先执行社会职能的国家是夏、商、周。这些奴隶占有制国家政权执行的社会职能中最突出的是治水防水及兴修水利工程。马克思曾对亚洲古代一些国家举办水利工程的职能详加评论。他说:“在亚洲从很古的时候起一般说来只有三个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或对内进行掠夺的部门;军事部门或对外进行掠夺的部门;最后是公共工程部门。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无论在埃及和印度或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和波斯以及其他国家都是利用河水的泛滥来肥田利用河流的涨水来充注灌溉渠。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1马克思没有举出中国但是水与中国古代社会的关系极大社会生产国家治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都受水的影响。因此历代国家政权无不努力挥其社会职能解决水的问题。

古代传说中的夏禹就是一个以治水闻名的英雄人物。禹因洪水为害用疏导的办法制服了洪水保证了人民安居乐业。奴隶制的繁荣时期各诸侯国都很注意治水并在他们各自的统治区兴修了不少的水利工程。但是没有强有力的统一政权不能调整共同用水、甚至出现了“以邻为壑”、“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的现象。在秦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为了削弱秦国的军力“毋令东伐”竟阴谋派水工郑国去秦国鼓动他们凿泾水为渠。工程进行中途其阴谋败露秦人要杀死郑国。这位水利专家说:“当初我固然不怀好意但是事到如今渠如建成秦国也有好处。”秦国允许他继续完成了这项水利工程取名“郑国渠”。结果溉田四万余顷关中从此成为沃野没有荒年秦国也因而富强2。

自从秦始皇建立了**主义的封建国家兴办水利工程真正成了历代封建朝廷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许多封建皇朝修建了很多水利工程。秦朝开凿的灵渠沟通了漓江和湘江成为长江与珠江流域之间的通道。两汉时期在修建漕渠和治理黄河水害上均收到了显著的成效。唐代由政府主持兴修的水利工程不下二百六七十处。北宋中期以后兴修的水利工程上万处。明太祖时开塘堰近五万处治河四千余处修复陂渠堤岸五千余处。清朝在治黄、治淮、修复运河等方面也不逊色。那时所修海塘工程都过了唐宋时代。水利工程的兴办皇帝有时直接干预。汉武帝不但派官督工修建多处水利工程他本人也曾亲到现场率领随从人马堵塞黄河决口。来自草原的元世祖也非常关心农业生产注意兴修水利。明太祖敕令:“各地方官凡遇有老百姓条陈水利的可随时奏报朝廷。”为兴修水利而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很惊人的动辄万人、几万人、十几万人甚至上百万人。汉代修龙渠上万人干了十余年。元朝末年贾鲁治河一次派了民夫十五万戍军二万。为了使兴修水利工程经常化制度化唐朝设置了专门管理水利的机关都水监就是掌管川泽、津梁、陂池、渠堰工程的部门。

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兴办的大批水利工程有一些是为开凿水路交通但大多数是治理水害或变水害为水利。如治理黄河主要是防止河水泛滥成灾。有很多水利工程是用以引水灌溉农田。汉武帝派水工徐伯率领数万人穿漕渠使国家运输粮食节省了一半的时间和路程但渠成之后渠下之民也利用渠水灌溉了农田。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主要是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广大的小农从事个体经营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抵抗不了水旱之灾涝则一片汪洋旱则赤地千里为此常常倾家荡产背井离乡甚者人相食。国家兴办水利工程治水防水对展农业生产有重大意义。

在展交通方面封建国家开凿了不少水路。秦朝的灵渠、汉朝的漕渠自不待言隋炀帝动员百余万男女完成的大运河更是水路交通建筑上的壮举。这条贯通南北的大动脉虽然被隋炀帝本人用来通龙舟饱私欲但也1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4页。2《史记·河渠书》。

使“运漕商旅往来不绝”1。当然交通方面的建设主要的是6路。秦始皇治“驰道”是以咸阳为中心修了两条大道:一条向东一直通到今河北、山东至于海边;另一条向南一直通到今江苏、浙江地区。往北他命令大将蒙恬修了一条“直道”从咸阳经过云阳、上郡直达九原即从今陕西关中地区到达内蒙。又在今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之间修了一条“新道”。在今云南、贵州边远之地修了“五尺道”。后来各朝代又在此基础上或修复或扩充在辽阔广大的中国境内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跟水6交通相联系的还修建一系列的桥梁和驿站。这些工程都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或便于军队调遣及运送物资传递情报等等。但是这对促进全国统一沟通各地区之间的联系以及物质、文化交流等都有积极的作用。治水、防水和展交通以外展生产和做好保卫工作也同样是挥国家职能的重要内容。《论语·宪问》“禹稷耕稼而有天下”《诗·生民》等篇歌颂周开国的历史也是以展农业作为生产的中心。所谓“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历代皇朝的兴盛时期无不对农业生产展给予相当大的重视。保卫职能主要指防御外患。至于国内民族纠纷中也有一个保卫问题那就又当别论了。

统治职能随着阶级社会的展国家的统治职能相应地有了展。

国家的统治职能先是对劳动人口的编制。《礼记·大学》:“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劳动人口的掌握是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立国大计。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劳动力的问题但这种劳动力是商品化了的跟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对劳动人口可以编制起来的情况大不相同。

商鞅变法以五人为伍十人为什什伍互相监督有罪连坐这是编制劳功人口的主要方法对后来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有深刻影响。

萧何入咸阳取秦宫所藏图籍以此尽知天下地理形势及户口多寡。汉封诸侯王以封户标明爵位的高低《汉律》以后历代律书有户律或户婚律足见劳动人口的编制对封建国家的重要意义。

本卷第三章曾论到一个历史时期人口的多寡不是评论这个时期盛衰的充分依据。但劳动人口是国家粮源、兵源的所在国家必须掌握一定数量的劳动人口。因此封建国家要对劳动人口进行一定的编制并推行重本抑末、奖励生育、防止流亡、宣扬孝悌及与豪门大姓争夺劳动力等一系列政策。在经济方面封建国家有时施行平籴、和买等调剂社会经济政策但主要是对人民进行剥削。赋税、专卖和货币都是重要的剥削手段这些手段都还是合法的剥削。此外更有名目繁多的法外剥夺。《史记·平准书》记汉武帝时杨可告缗事。“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明万历年间神宗派遣矿税使四出以开矿为名到处敲诈勒索甚至以掘坟墓、毁住宅相要挟弄得人心惶惶民不聊生。其事备载于《明史·宦官传》。这是法外劫夺的突出例子。象这一类的事例历史上1杜佑:《通典》卷一七七。

是不少见的。

军队是国家暴力统治的强大工具。在阶级社会里军队用于保卫统治集团和统治阶级对内镇压、对外扩张。在中国历史上汤代桀武王伐纣都是通过武力解决问题的。春秋时期大国争霸;战国时期七国争雄、秦建帝业、汉亡秦灭楚以及汉以后各皇朝的兴亡也都是通过武力解决问题的。当然武力不是决定一个朝代兴亡的唯一力量却是很重要的力量。历代宫廷政变如周勃复汉李世民玄武门之变以及陈桥兵变等都是武装夺取政权。至于魏晋以后所谓禅让虽也可说是政权转移的合法形式实际上也无一不是以武装力量为背景的。在阶级斗争中统治阶级军队大大挥其作为工具的作用。封建社会里农民起义大小数百次大都遭到官方军队残酷屠杀和镇压。

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的军队遍布全国各地朝廷又另有自己的亲军如羽林军、神武军、禁军、蒙古军、八旗军等。兵制唐代的府兵制是寓兵于农的制度明代的军户和历代的屯田兵是寓农于兵的制度。这二者都是兵农合一的制度。另有募兵制兵源多来自贫民和游民。这种兵制上的变化也往往能反映封建朝廷对人口控制力量的强弱。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强力工具。”并深刻批评不承认这个观点的那些流行的庸俗观点。**同志说:“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观点看来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份。谁想夺取国家政权并想保持它谁就应有强大的军队。”1这两位经典作家的话主要是指近代历史上说的但他们所说的武装力量的重要性是对整个阶级社会都适用的。

伴随着政治、经济、军事各种统治机能的运用统治集团为满足自己的统治**巩固统治力量也要占有思想文化的阵地。

《国语·周语》记周厉王时“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这是统治阶级对思想文化滥用统治机能的一个失败的例子但也可见统治者对于人民思想文化干涉到什么地步。秦始皇灭六国后焚诗书、百家语和非出于秦史官的史籍并令学者“以吏为师”这也是以暴力统治思想文化的有名事例。后来的皇朝也有焚书、**的办法还制造了一些文字狱。

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树立了自己的思想文化体系以取代那些不利于自己的思想文化。在暴力压制以外封建统治阶级所普遍采用的办法是用比较隐蔽的手法在思想文化本身打主意。殷周时期“学在官府”就是1《战争和战略问题》《**选集》合订本第512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统治者进行思想文化控制的一种方式。周东迁后典籍散乱百家之学逐渐出现。秦焚百家语未能断绝百家之学的流传。汉武帝罢黜百家定儒家为一尊于是治六经之学修儒经之业的人遇有机会就可进入仕途儒学逐渐取得了在思想文化上的统治地位。汉成帝在石渠阁、汉章帝在白虎观大会群儒亲自讲解经义既提高了经学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提高了自己的学术形象。汉代这种措施比暴力控制思想文化要高明得多成效也好得多。后来的封建皇朝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使儒家之学长期地成为束缚人民思想的枷锁。隋唐的注疏宋元的理学、明清的八股文尽管在形式上各不相同但都是以阐述儒学作为主要的内容。

自汉代以来儒学的内容主要不过两点。一是宣扬君权神授一是宣扬三纲五常。这都是先验论的观点把君权说成是无可置疑的天命所在三纲五常是永恒的社会秩序。这极大程度地适应了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迷惑人民群众达两千多年之久。与此同时封建国家还大力推崇佛教和道教把广大人民群众深受的灾难引向对来世快乐的幻想以削弱其反抗的斗志。**说:“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一是从朝廷到基层的国家系统即政权;二是家族系统即族权;三就是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即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边三种权力支配之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即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这四大绳索都是跟儒家的中心思想相一致的。

封建国家的统治机能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监察。秦代朝廷上有丞相、太尉、御史地方上有守令、尉、监。御史和监都是监察官在国家行政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西汉置刺史权力很大。刺史班宣周行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

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招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嘉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讹言。

四条二千石选补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1999ooo41_o232_o后来汉唐宋元各代有御史台的设置明、清有都察院的设置这些机构都是重要的监察机关。

剥削阶级国家统治职能运用的成效如何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第一这要看当时阶级斗争展的形势;第二要看统治者如何认识客观形势并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在中国历史上统治者总是妄图把自己的权位永远传下去成为子孙万代之业对自己掌握的统治职能总想使之成为永恒的存在这显然都是脱离实际的想法。他们的统治必然不断地遭到人民群众的反抗也会在统治集团内部引起这样那样的斗争。

第三节法礼与刑法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秩序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对妨碍统治阶级利益的活动进行制裁的工具。法的制定和实施也是国家统治职能的一个重要部分。

法和律原来是有区别的。法如“法度”、“法则”涵义比较广泛。律是指具体条文。《管子·七臣七主》:“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唐代的法包含律、令、格、式。律规定罪名和刑罚。令是皇帝以命令的方式对律的随时补充。格是规定官吏的办事规则。式是规定官署通用的文件程式。但这种区别就是在古代也并不严格法与律往往通用。近数十年又经常把法与律合为一个名词称为法律。

在中国历史上法起源于礼和刑。礼可能在原始社会已经有了是当时维持社会秩序的风习。到了阶级社会礼有了展成了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荀子·礼论篇》对礼的出现和展有所解释。按他的说法礼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先王”制定的。为什么要制定礼呢?他认为是客观的“物”和人的“欲”之间有矛盾。为了防止“欲”的无限扩大把“物”搞光了也防止因此生斗争才制定礼进行约束。荀子讲礼的最大意义在于一个“分”字使上层社会的人都按照自己的身份各守本分。荀子的说法是可取的但礼大体上可能是由古代社会风俗自然形成的而先王也有所制定用以显示贵族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周朝兴起后礼的规定日趋复杂以致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刑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刑与礼相对是专为下层社会而设的。《礼记·曲礼》上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很多人为这句话作解释分歧很大但礼和刑的对象不同是可信的。在刑的内容上反映出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传说皋陶最早制定的刑法把作坏事不承认、贪污、杀人列为惩罚的对象无疑是对一切危害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人绳之以刑。商朝虽然有《汤刑》但是殷纣王又加上了“炮烙之法”。周朝法网更密周穆王命令吕侯作《吕刑》律文多达三千条。

春秋时期已经有了关于汇集法律条文的《刑书》。但是在是否公布这种成文法上曾生过争论。公元前五三六年郑国的执政者子产把《刑书》铸在鼎上公诸于众。史称“郑人铸刑书”。晋国的大夫叔向提出反对理由是过去“临事制刑”现在完全公开老百姓知道了刑法的规定就不害怕统治者了;再则生争论他们会同刑书对照可以免去统治者任意惩罚。子产没有采纳他的意见照样公布1。三十年后叔向所在的晋国也把他们的《刑书》公布了。那是晋国的执政者赵鞅、荀寅干的史称“铸刑鼎”。内容是公布范宣子所作的《刑书》。这一次引起了孔子的反对理由同当年叔向提出的差不多。

春秋时期社会变化很大礼既已徒具形式刑的本身也须变革。郑、晋两国铸刑鼎把刑法公开化表明了两国统治阶级提高刑法的地位从而加强它束缚人民的作用。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从孔子的话里可以看出孔子对礼的怀念1《左传》昭公六年。

1《论语·为政》。

也可以看出刑在春秋末年并不能起多大的作用。为了时事的需要统治阶级开始了法典的修订。

封建法典战国初年魏国李悝著《法经》六章这是继郑、晋铸刑鼎之后的第一部法典。

李悝在魏国推行尽地力之教立平籴之法以附着于土地的小农为主要施政的对象。他是一位有明显的封建主义倾向的政治家他的《法经》久已失传可能也具有同样的政治倾向。《法经》第一章是“盗”第二章是“贼”表明了作者对财产权利人身安全的重视这在后世的封建法典里始终是重要的内容。刘邦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两汉末农民起义军的政治口号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创赏。”李悝同农民军的立场是不同的但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秩序中最尖锐的矛盾。在这一点上两者是一致的。

秦汉时的法是以《法经》为基础而有所增益。萧何定“汉律”九章于《法经》六律之外增加了兴、厩、户等三律包含了军法和户籍法。汉单行法中有《越宫律》、《朝律》、《沉命法》等这意味着法律在向朝廷、宫禁和提高君主**权力的方向展。

隋唐时期封建法典达到了定型化的阶段。隋朝的《开皇律》是一部有名的封建法典。唐朝尤其重视法典的修定先后有《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的颁行。高宗为解释律文诏修律疏成《唐律疏义》流传至今。唐律集秦汉以来封建法典的大成被誉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在中外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不少国家产生了影响。

唐律共十二篇篇次是《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以唐律跟汉律相比唐律显然反映了更复杂的社会矛盾在法典的结构上也远比汉律为严整。《名例》是关于唐律的原则性规定其中大部汇集了前代律文而突出了十恶和八议。十恶是:1谋反(对皇朝统治的颠复活动)。

2谋大逆(破坏皇帝宗庙、陵墓、宫阙的活动)。

3谋叛(叛国投敌)。

④恶逆(谋杀殴打尊亲属及丈夫尊、近亲属)。

5不道(杀死一家三口及肢解等残酷手段)。

6大不敬(盗窃御用物品等)。

⑦不孝(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

⑧不睦(谋杀或出卖近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或尊亲属)。

⑨不义(杀害本地及五品以上官长夫死不举哀、守丧期做乐或改嫁)。⑩内乱(近亲属间不正当的性关系)。

犯十恶罪一律不得赦免。八议是:1议亲(皇室一定范围内的亲属)。

2议故(皇帝的故旧)。

3议贤(朝廷认为有贤德的人)。

④议能(有大才能)。

5议功(有大功勋)。

6议贵(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

⑦议勤(有大勤苦)。

⑧议宾(前朝的后裔之为国宾者)。

凡适用八议条款的罪人除十恶罪外都可从轻议处。十恶、八议的规定表明了皇权神圣不可侵犯之尊严、三纲之为封建秩序必须遵循的准则以及上下尊卑的等级之不可逾越。法律是有强制性的是封建皇权分别套在臣民身上的枷锁。唐律于《名例律》之后即列《卫禁律》、《职制律》而置《赋盗律》于全律第七这也反映皇权在法典中地位的提高。

《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部有代表性的法典。这书的编修经过三十年时间由朱元璋亲自审阅而完成。律的条文大体上因袭唐律但在篇章结构上是按照《名例》及《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为次序的。这种按六部官制编排的方法有利于法的执行和监督。

明初社会经济比较繁荣但封建势力对新生的生产力采取压制态度这种重大的社会矛盾现象在《大明律》中都有相应的反映。

朱元璋在《大明律》完成后要求后代子孙各守祖训不得对律文加以更改这是要后代皇帝必须守法、执法以确保皇权的巩固。但这种对待法律的严肃态度在法律展史上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清修律书条款篇章基本上因袭《明律》而附以大量的例因而称为《大清律例》。例文之烦既利于酌情断狱也便于吏人因缘为奸。对于反叛罪清律量刑远较明律为重这反映了满族贵族统治集团之狭隘的民族猜忌心理。

以上所说封建法典基本上都属刑法性质。还有行政法如《唐六典》、《大明会典》、《大清会典》旨在明确各部门各级官署的职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这和上述封建法典都是封建国家的基本**。

中国封建社会编了一套套的法典一般称之为王法或三尺法。王法的提出最早是指治国之道。付与它法律意义的是三国时的曹操。当时曹彰为北中郎将奉令征乌丸临行前曹操对他说:“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动以王法从事尔今其戒之。”1三尺法的来历是因古代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王法或三尺法在封建社会对人民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但是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绝不限于已经编成的法典条文最根本的是它与现实的利害关系。汉武帝时杜周为廷尉管刑狱办案时最愿意按他的上司张汤尤其是按皇帝的意旨裁决。“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有人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杜周说:“三尺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1杜周的话说出了封建王法的本质法就是当代封建**皇帝的意旨。朱元璋虽告诫他的子孙不得更改法律事实上也并不能做到。

中国封建社会制定的大量法典在近代法律分类上基本上属于公法范1《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传》。

1《汉书·杜周传》。

围而缺乏私法内容。私法与公法不同是关于个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恩格斯说:“如果说国家和公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那末不言而喻私法也是这样因为私法本质上只是确认单个人之间的现存的、在一定情况下是正常的经济关系。”2私法包括物权、债权、契约和继承等权利与相互承担的义务。

在中国封建法典中从来没有专门的私法典在公法中涉及私法的条例数量也较少。李悝的《法经》列一“盗”当然是保护私有财产的不过内容不详。秦汉时代法律大兴有关私法方面的也极罕见。反映私法较多内容的开始于唐律。唐律的《户婚律》有几条涉及保护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厩库律》有几条涉及保护私有牲畜。《贼盗律》有几条涉及保护私有财产。《杂律》中有几条跟契约、借债及商品生产与贸易有关。但这远比不上人们熟知的罗马法那样大量而又明确地表现私法的内容和性质。欧洲一些国家的私法比中国达他们吸收了罗马法的这种特点。

私法在中国的欠缺先在于商品经济不达。罗马法全部的宗旨是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而更具特色的是它保护商品生产者的权利。它有商品生产展的基础。马克思曾把罗马法称为“商品生产的那个经济展阶段的法律”1。其次是中国向来是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生产的主要手段土地大量为地主、贵族和皇帝所占有表现在法律上有关保护个体农民土地占有和交换的条例就非常少。相反法律上保护国有官有土地的条例更多。第三是封建**主义统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根本不关心人身既不能完全自主私有财产更难得到法律保护。

近代的立法和司法历代的封建法典重伦常明等级尊特权反映了地主阶级的意志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近代为时短浅但也形成了近代的法律体系。近代的法典反映了地主、官僚、买办的意志也反映了帝国主义在华利益。总的说来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其特点是一、立法权从皇帝的钦定转向民议的形式和政治脑的独裁;二、接受外力对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干扰;三、引用西方法典的形式保留封建法典的某些内容;四、有了系统的私法如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鸦片战争的失败使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受到极大冲击国家的主权受到严重损害外国侵略者根据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只能由外国驻华代表审理中国政府不得干涉。中国的政治家、思想家也认为照老样子统治下去不可能了。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在戊戌变法运动中对立法、司法提出了革新建议。康有为可能不是最早主张君主立宪的人但他的确是提出了君主立宪的具体方案。他认为要象西欧国家那样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应当设议会由选举的议郎组成凡议郎三分之二通过的决议就可以付诸实施。他主张制定宪法皇帝和人民同受宪法约束。

康有为提出建立法制局并把法制局列于应设的十二局之位。他认为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8页。1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展》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95页。外国人在中国自治其民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实为非常之国耻。”他明确表示应重新制定法律即不能骤行于内地亦当先行于通商口岸。康有为进一步提出凡民法、商法、市则、舶则、讼律、军律、国际公法一切中国原来没有的新法律都应由专门设立的机构制定。戊戌变法的另一重要人物梁启赞同康有为的建议和主张并从历史上为之详加论证。

以慈禧太后为的守旧派扼杀了康梁维新之后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也迫不得已提出“革新”“变法”。他们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督办政务处又设考察政治馆派人出国考察。他们炮制的杰作不过是君主立宪又不想真正实行。19o8年清政府公布了一个《钦定宪法大纲》共二十三条其中规定皇帝总揽立宪、行政、司法等大权。所谓“革新”“变法”有名无实。这时有资政院及各省谘议局的设立。资政院的议员有的由皇帝委派有的由各省的谘议局以成员的十分之一选出。资政院作为上下议院的基础讨论国家岁入岁出及法典朝章等议决之后会同国务大臣奏报皇帝裁决。这在立法上比封建**君主制总算有一点进步。但是省谘议局的成员限制出身、资历、财产等只有官僚地主和少数资产阶级可以入选。它反映了非常微弱的一点民主。资政院开院后来自他们那里的舆论清政府也不重视。清政府下了一定的功夫来修订法律。有名的法学家沈家本以修订法律大臣的身份带领法律馆的人员经过多年的努力编出了《大清现行刑律》。191o年清朝公布了由日本法学士岗田朝太郎起草的《大清新刑律》。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就是由这位外国人制定的。还有《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国籍法》等也在这一年编成与《现行刑律》同时公布。

应当指出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立法、司法上反映了本阶级的意志。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孙中山任临时政府大总统。这个政府按《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设有议院为立法机关大总统为行政元司法权操在大总统手里。这与欧美资产阶级国家有所不同不完全是三权分立。

民国建立不久接连出现军阀独裁统治。南京政府只有三个月袁世凯便搞了独裁孙中山等又创定《临时约法》扩大民主权利。1913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成立采用众参两院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为国务院司法机关为大理院和检察厅有点表面上的资产阶级民主。后来袁世凯为实现皇帝梦炮制《中华民国约法》又来个大倒退立法、行政、司法集于袁氏一人。1915年底袁世凯正式演出了一场当皇帝的闹剧。但是袁世凯垮台以后至1928年北洋军阀的统治才结束代之而起的是国民党蒋介石的新军阀。他们一直搞封建买办法西斯独裁统治无论在政府组织上怎么变来变去总离不开国民党一党专政总不能改变蒋介石一人独裁。正如列宁所说的“如果人民代表机关没有充分的权力如果它是由旧政权召集的如果同它并存的旧政权还是完整的那末人民代表机关就等于零如果没有政权无论什么法律无论什么选出的机关都等于零。”1**同志说:“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1《列宁全集》第十一卷第98页。

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2中国近代史上的这种斗争形势在立法、司法领域里也没有例外。官方制定的各种法典到处遭到人民群众反抗和抵制。

2《中国革命和中国**》见《**选集》合订本第595页。

第六章社会意识形态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学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意识的学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说明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问题说明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问题说明了社会意识的各种表现形式问题。这些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出现以前是得不到科学的确切的说明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1t;/pgno244.TxT/pgn>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999ooo41_o245_o马克思又指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2999ooo41_o245_1马克思的这些指示着重说明适合生产力展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政治和法律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树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是“一种普照的光”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其它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政治、法律、意识形态都是由社会存在特别是生产关系来决定的。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展》中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正因为经济基础是决定上层建筑的所以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要在经济基础的变动中去找而不要在人们的认识中去找。这就进一步论证了这样的一个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恩格斯在一**o年八月五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指出“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1这是说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法律、艺术、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只能在社会存在中去找。社会存在是意识形态的根据它是第一性的而意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5页。

识形态则是由社会存在所派生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有十分具体和形象的叙述: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展以及与这种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象在照像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1t;/pgno246.TxT/pgn>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1999ooo41_o247_o这段形象地说明了一个事实即是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正如照像机中的形象是外界物体的反映一样。

按照这个理论社会存在生变化则作为其反映的意识形态也将生变化社会存在有所不同则作为其反映的意识形态也将有所不同。斯大林说:“物质方面的展外部条件的展先于观念方面的展先于意识的展先是外部条件生变化先是物质方面生变化然后意识、观念方面才相应地生变化。”又说:“历史表明各种不同时代的人们之所以抱有各种不同的思想和愿望是由于人们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方式和自然作斗争以求满足本身的需要与此相适应他们的经济关系也按各种不同的方式形成起来。”2时代不同意识形态也不同。这个问题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里说道: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例如与权威原理相适应的是十一世纪与个人主义原理相适应的是十八世纪为什么该原理出现在十一世纪或者十八世纪而不出现在其他某一世纪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十一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十八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在每个世纪中人们的需求、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难道探讨这一切问题不就是研究每个世纪&1t;/pgno247.TxT/pgn>中人们的现实的、世俗的历史不就是把这些人既当成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吗?但是只要你们把人们当成他们本身历史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你们就是迂回曲折地回到真正的出点因为你们抛弃了最初作为出点的永恒的原理。1999ooo41_o248_o马克思的这段指示意思很明白。在不同的世纪有不同的原理。因为产生原理的人们不同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不同了所以原理也不同了。研究不同的原理就要研究不同的现实的、世俗的历史才能把问题研究清楚。

物质世界是展的人的认识反映展着的物质世界人的社会认识(就是哲学、宗教、政治筹各种不同的观点和学说)反映着社会的经济制度。社会的经济制度会展因此人的社会认识也会随之展。

在西方古希腊罗马哲学思想的繁荣;中世纪学术为神学原则所统治;近代则有自由、平等思想。这是标志着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2《斯大林全集》第一卷第289页。

会思想意识的不同。在中国氏族家长制遗留的存在使孝弟思想与保民思想在奴隶社会处于显著的地位。奴隶社会末期展开了百家争鸣。封建社会经由秦皇朝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到西汉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走的都是学术定于一尊的路径。西汉儒家经术统治建立以后学术神学化经二千余年不变。近代则向西方学习倡导自由、平等。这也与西方有相似之处。东西方思想意识的展是合规律的展还是偶合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已往的历史每一时代都有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宣言》指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是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每个时代的哲学都有由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以出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凭藉。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十八世纪的法国对英国来说是如此;后来的德国对英、法两国来说也是如此。经济生最终的支配作用决定着现有思想资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展的方式。这种作用多半是间接生的。对哲学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则是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反映。恩格斯在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写信给康·施米特清楚地表达了上述思想。2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还论述了社会和国家以至纯数学的规律的某种独立性。他说:“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规律在一定的展阶段上就和现实世界脱离并且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作为世界必须适应的外来的规律而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社会和国家方面的情形是这样纯数学也正是这样它在以后被应用于世界虽然它是从这个世界得出来的并且只表现世界的联系形式的一部分——正是仅仅因为这样它才是可以应用的。”1哲学思想是自然和社会的概括。它来自自然和社会但对自然和社会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是战国时期自然科学展和社会变革的反映但是各家各派学说的展自有其自己学派先驱思想作为凭藉似乎与当时现实不相联系。这种情况在魏晋玄学、宋明理学的展进程中都有反映。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恩格斯指出当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原因造成的时候它也影响周围的环境甚至能够对产生它的原因生反作用。这就是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同时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也生反作用。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o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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