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泡芙的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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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地带位于魔都的南部,那是一片没有法律的地区,充斥着暴力和斗争,以及各式各样的亡命之徒。

在那片区域中,战斗力永远排在第一位,你的拳头永远是最有利的武器,你不需要和别人说道理,你只需要一拳头打倒不服你的人,你就是真理。

这是一家随处可见的破酒馆,门口出放着几个空酒桶,昏黄的灯光下,几只老鼠畏畏缩缩从木桶的裂缝中伸出头,偷偷注视着来往的行人。

来这里的喝酒的都是一些底层人,他们性格暴躁狂野,有时候因为一个座位便可以大打出手,甚至闹出人命——人命?呵呵,那种东西在这里不值钱。

已是午夜,往日的这个时候,这家名为“堕夜”的小酒馆中早已人满为患,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充斥着酒精和烟草的气味。

然而今天晚上,酒馆中却有些安静。

不,已经不是安静可以形容了,而是寂静!

因为酒馆中来了三个不速之客,他们衣着华丽,一看就知道不是底层人;他们出手阔绰,出得钱足以买下十座这样的酒馆;更主要的是他们很厉害,一出手便打断了狂猪的八根肋骨。

狂猪是谁?

狂猪是个猪人,身长两米,体重五百多斤,一拳砸下去足以砸碎一张石桌子,或者打死一头野犀牛。他是堕夜酒吧的地头蛇,常年喝酒不给钱,倒不是他很有钱,而是他压根就不付钱。

虽然老板也想问他讨钱,但是狂猪实在是太厉害了,一出手便将老板雇的保镖打死了好几个,因为是无法地带,也没有人管,老板也只能忍气吐声了。

狂猪喜欢在夜里的时候喝酒,喝醉了后喜欢调戏酒吧中漂亮的姑娘,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无法无天,无拘无束,感觉自己像个皇帝。

可是今天,居然有人要包下这家酒馆,而且一包就是三天。

这还得了,你们若是包下了三天,这三天里你们让猪爷去哪儿喝酒?

狂猪十分不爽地去找那三人理论,那三人倒是很好说话,直接给了猪爷一大笔钱,让他这三天里随便找家酒馆逍遥。

那可是一大笔钱啊,足够去魔都最好的销金窟中玩上一个星期了,完全可以睡最美的妞儿,喝最好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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