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十四章:卖身契 Vip(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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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华山庄。

晚上六点半,施满江,贝姐,施可馨还有封一寒,小东北,何振东他们,俨然一副一家人的样子,准时在大厅用餐。

施满江每个月花两万多块钱,请了两个阿姨二十四小时轮流照顾小可馨。帮她换尿不湿,泡奶粉,穿衣洗刷,哄她睡觉……但是自从贝姐搬到凌华山庄住后,这些活儿基本上全是她一手包办。

并非是阿姨做的不好,人家可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只是贝姐有意要跟可馨多亲近亲近,以便日后顺其自然的当小可馨的妈妈。

当个小妈也行呀!

“呐!我们小可馨最乖了,大口大口吃饭,真的好棒喔!”贝姐叉了一勺子饭菜,都是稀食,递到施可馨小嘴边,先夸上一句,夸的小丫头高兴了,她菜能乖乖张嘴吃下一口饭。

“你让她自己吃,都这么大了,不能老惯着。”

都容易惯出毛病来。

“可馨要乖哦!既然会说话了,就要学会**。自己吃好不好!”施满江也是为了施可馨好,自己能做的事儿,老让别人帮忙的话,很容易产生依赖性。

想当年,施满江刚学会走路,老头就把他丢山里了。

哪有这么好的条件,还有人喂饭给你吃,很长一段时间,施满江连饭是是满滋味他都不知道。成天在深山老林子里边捡野果子和蘑菇,蘑菇都是生吃的,跟野人一样。

当然,暗中没把老头累坏了,一边要盯着施满江,以防他被狼崽子叼走了。一边还得提前把施满江会经过路线的毒蘑菇,全部清理干净,包括一些吃人的野兽。

到施满江十二岁的时候,老头才轻松不少。那个时候,施满江基本能够分清楚所有蘑菇的种类,什么种类的蘑菇能吃,什么颜色的蘑菇不能碰。

除了蘑菇和野果子之外,还有一些块茎也能吃,而且味道还不错,甜美鲜嫩,如同普小孩儿吃糖果一样,美滋滋的。

什么虫卵啊!野兽的肉,鸟蛋,草根……哪怕什么都不带,让施满江在丛林呆上十年八年的,他都不会瘦。

“噗!”

贝姐忍俊不禁,一口饭喷小东北一脸。

“咯咯!”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小东北一脸无辜。

除了无辜的表情外,更多的则是米粒和菜叶子。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施满江接到一个电话。

是饶霞打来的,问他晚上有没有空,想约他出去吃个饭。

美女邀约,施满江自然不会拒绝。

再有一个月左右时间,马上就要开学了。

英语口语教学,施满江完全胜任,但是华夏的教育模式,主要还是得靠考。

笔试不行的话,再能说,好的大学也不能让你进。

趁着寒假,施满江想跟饶霞多取取经,想想办法,下学期把高一三班学生的英语成绩再提升提升。

是一家小饭馆。

家常菜。

花不了几个钱,不过味道确实不错。

饶霞还是那套衣服,宽松的白色毛衣搭配牛仔裤,虽然穿的比较朴素,但仍旧掩盖不住她的丽质。

“你来啦!”

饶霞抿嘴淡淡一笑,旋即开了一瓶白酒,拿杯子给施满江倒了一杯,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举杯。“谢谢你!”

饶霞的继父是个赌鬼,好赌成性,又吸毒,家都给他败光了。这些年,饶霞跟她妈挣的钱,全被他输光了。

为了朝她们母女两人要钱,汤建新还动手打人,不给就说要弄死她们母女。有的时候,饶霞连投毒的心都有。

想归想,饶霞可没那勇气。

而汤建新是个赌鬼,又吸毒,急眼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被他凌辱欺负这么多年,这次可算是摆脱了。

母亲生病,饶霞压根别指望可以依靠汤建新,他就是一颗毒瘤,一天不霍霍人就烧高香了。

这次,汤建新能够主动离婚,完全是因为施满江的关系。饶霞大概知道一点,知道施满江是道上的大哥,所以说,恶人还需恶人磨。

离婚手续已经办妥了,汤建新就一个要求,房子归他。

饶霞想都没想,答应了。

那套破房子,总共也就七十平米,值不了两个钱,还是汤建新他爸留给他的。

饶霞没指望占他便宜,只要能够彻底断绝关系,怎么着都成。

离开后,饶霞带着她妈在南华三中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廉租房,安顿好后,第一时间给施满江打电话,约他出来吃饭。一个是出于感激,另外……

饶霞的母亲叫饶添香,是个老实本分的妇道人家。上一个男人,也就是饶霞的生父,在饶霞十三岁那年,因为积劳成疾去世了。那时候饶添香还很年轻,再加上孩子还小,一个家不能没有男人,于是,经人介绍,饶添香嫁给了汤建新。

那个时候饶霞已经十五岁了,大孩子,有自己的想法。

从一开始饶霞就不喜欢汤建新,也就一直没改姓,还姓饶。

饶霞生父跟她妈妈饶添香是同一个村的,都姓饶。

饶添香命不好,早年因为只生了饶霞一个女儿,生不出儿子来,没少被婆婆家歧视,欺负。

后来男人又死了,一个女人家肚子在外抚养孩子。

再找了个男人,又是个赌鬼,一辈子没个依靠。

索性女孩儿还算乖巧懂事。

好不容易熬到晚年,还没等享福,又患上尿毒症。

想起母亲坎坷的一生,为了自己这些年所受的苦,饶霞便是心如刀割般难受。

“无论如何,一定要救妈妈!”

她还年轻,才五十多,往后还有很长一段路。

饶霞发誓,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母亲病逝,她要救妈妈,哪怕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也在所不惜,正如妈妈为了自己,苦了一辈子。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饶添香突然面色苍白,额头沁出豆大个汗珠儿。转眼人就不行了,哀嚎一声直接到地上。

饶霞都快急哭了,连忙把老人家送到医院急诊,人是保住了,不过医生把饶霞拉到一边,告诉她,饶添香的病不能再拖了,必须尽快动手术。

已经开始恶化,要是扩散到其他脏器,到那个时候有钱都救不了。

所以,饶霞让老板拿了一瓶白酒上来。

小抿了一口,饶霞顿时辣的不行,喉咙就像是着火了一样,俏脸顿时爬上一缕微醺。

“好难喝呀!”

这还是她第一次喝白酒,真不知道男人怎么会喜欢这个东西。味道好怪,都难以下咽。

“好难喝你还喝。”

施满江想不通,是因为心情不好吗?不然饶霞主动要喝白酒。上次老师聚会的时候,她连啤酒都没怎么碰。

“高兴呗!”

饶霞自嘲的笑了笑。

以前总抱有一线希望,期望有奇迹诞生,熬到今天,终于不再奢望。

希望彻底泯灭,饶霞不得不做出抉择,她没有选择,只能走出最后一步。

是眼睁睁看着母亲备受病痛折磨,直至死亡,还是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换来妈妈晚年的安康。

饶霞已经做出决定。

这样也好。

菜都没夹一下,一杯喝完,饶霞又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闷了干净。

看这丫头,是有心事了。

施满江陪着喝了一小杯,他今天也有点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不好的事儿要发生。

出来散散心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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