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悟空传》(2 / 2)
“王主编,这可不是什么搞笑小说,在我心中它可是一篇富有哲理的小说。”
听到王雪说这是搞笑的小说,林梓耀当然不会让对方如此贬低自己的小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悟空传》可是一本能够给人心灵震撼,比心灵鸡汤还要牛掰存在的典著啊。
“那好吧,你也不要叫我王主编这么见外了,你叫我王姐吧,但是我想要先确定一下《悟空传》真的是你本人所写?”
“恩,好的,王姐,那是自然,知识盗版可是要判有期徒刑三十年的,我才二十岁,大好青春等着我呢,我可不想因为这些而坐牢,而且王姐在此之前应该也在版权中心确定过了吧。”
《悟空传》林梓耀是已经注册了的,版权中心就是专门正对一些欺骗盗版而设立的,目的就是保证作者的创作成果,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盗版才很少发生,当然不排除盗版少有就是因为法律的严厉的原因,也有人们版权意识的深厚。
“嗯,王姐只是想确定一下,那王姐再问你《悟空传》的简体与繁体出版权还在你手中吗?”
“在,还在我手中。”
“那好,小耀你既然叫我一声王姐,王姐也自然不会亏待你,这是为你准备了一份合同签字千字一百块元,你这本《悟空传》一共十万字,算下来你这本书可以得一万多,不知道你觉得如何?”
虽然对于这个世界的文学行业发达,但是对于新人来说千字一百也已经非常不错了,但是林梓耀是什么人啊,一本小说就造成他收入过百万的存在,开什么玩笑,这么贱卖《悟空传》,咱要是被读者看到了还不得五马分尸啊。
毕竟在前世《悟空传》的厉害可是任何人都难以想象的啊,所以他对于买断是不会同意,相反,他更喜欢以分成的形式,就是网络小说签约中的A级签约。
“王姐,虽然我是一个新人作者,没有什么名气,但是不同意选择买断的形式,一万块,你说我会却这点钱吗?”林梓耀还故意把他之前为了这次面谈特意去了一趟阿尼玛专卖店买了一套价格大约在五万左右的西装,穿上去虽然感觉没有什么,可是就说明一件事,爷不差钱。
“这样吧,要不我们换做分成的吧,分成对于大家的损失都是可以减免的,万一《悟空传》不火那也是我的损失不是,而且你们出版社应该也会同意赞成分成模式的吧,再者我自费出书也可以啊,只是想到你们出版社,想给你们生意做而已。”林梓耀老气悠哉,一副我是为你们出版社着想的样子。
出书分为自费和买断、分成三种形式。
自费出书是由作者自行支付书号、编审、印刷等出版费用,自负盈亏;
买断则是出版商,根据与作者协商的结果,一次性付给作者一笔稿酬,但稿酬一般不会太多,好处是由出版社自负盈亏,如果碰上好的话一般会赚的;
分成则是由出版社和作者共同承担亏损风险,盈利的话由双方按之前的协商比例分成,新人作者一般能拿到5%~15%之间,那些大神就差不多百分之三十左右吧,毕竟他们是有粉丝撑着的。
王雪犹豫了一会,她当然不会相信林梓耀说的那样为自己的出版社着想,对于《悟空传》她也是很有信心相信它会火的,这是作为一个出版社主编应有的眼光,否则凭她年纪轻轻又没有背、景能够坐上这个位置啊,不过似乎想说服林梓耀同意买断也也许困难啊。
林梓耀看到了王雪眼神中的犹豫,他知道这时候应该在加一把火,接着他说:“要不这样吧,王姐,如果只卖出一万本我不要你们的稿费,如果卖出十万本,我收《悟空传》出版收益的百分之五,如果五十万本我就收百分之十,一百万以上我就收百分之十五,两百万本以上就百分之二十五,如何?”
对于开头的一万本林梓耀是完全不在乎的,蝇头小利不要也罢。
对于了这一天的这个分成形式王雪有点想要答应的冲动,毕竟有一万本开头不要出版收益,这也不错,而且就算真的卖出一百万本也还不错,虽然分成百分之三十有些高,所以她也不敢贸然答应下来,跟林梓耀打了一个招呼之后,王雪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林梓耀不用想也知道是去请问出版社的决定了,反正这些事也急不来,他端起已经放在自己面前有些时间的咖啡,完全没有因为有些冷而有些介意,反而还有些享受。
不一会儿,王雪便跟出版社的人商量好了,同意林梓耀的建议,既然条件通过了,那么就签约准备出版了,在签约书上果断地签下了自己林梓耀三个大字。
给推荐票票,不然作者真的没有动力了,没有动力,嘿嘿,结果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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