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回门(三)(1 / 2)
而同时被赐婚的,还有北陈国唯一的一个异姓王,忠义王张顺家的小王爷张诚,张诚在“京城四公子”里行四,自小与陈霆、陈昂一同长大,是陈霆除了纯王最信任的一个人,现在任禁军统领。
张诚迎娶的是掌控天下兵权的大将军,赤国公丁坚的嫡长女丁宝华。
据说,当初新皇同时赐婚纯王和小王爷,先让纯王做选择,纯王却不顾兄弟之情选择了张诚属意多年的墨梨。好在知道张诚喜欢墨梨的人并不多,那时候自由恋爱容易被人诟病,所以没有人会大肆张扬,而张诚又向来唯陈霆的话马首是瞻,兼习惯性对陈昂无底线退让,所以整个赐婚事件并无什么波澜,两对新人顺顺当当成了婚。
可见,果然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桩赐婚不过都是安抚拉拢,至于日后如何,估计还要看新皇的需要,和两个位高权重的旧臣的表现。
虽然政治联姻于皇亲贵族的儿女是必然的结局,但墨梨和丁宝华则是其中最惨的炮灰。
自古红颜多薄命。
唉......
再说回到隆国公府,墨争,也就是墨梨的父亲,是第三代隆国公,兼任从三品的盐运使,有权有势又有钱,这样的公子哥儿,当初却死杠上了自家管家的女儿,也就是墨梨的母亲林悯。
公府的管家对于小门小户来说,虽然也算是家大业大了,但怎么说也就是个高级家奴,未来的国公爷娶家奴的女儿为正妻在当时的人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更是离经叛道的事。
但在墨争的各种软磨硬泡外加寻死觅活下,又眼看着墨争一日大过一日(男子二十五岁在古代还未成婚已经算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了),为了香火传承着想,老隆国公和夫人实在没能抗住,只得同意了,当时墨争和林悯成亲可谓是轰动一时,一点儿都不亚于墨梨在御赐成婚之日自缢未遂。
墨争和林悯成婚后却一直未有所出,三年后在老隆国公和夫人的压力下,墨争抬了原先的通房丫头平儿为妾,就是现在的平姨娘。
古时妇人无子是会被休的,是为“七出之条(注1)”之首,林悯碍于自己的肚子不争气,所以即使心下再是不喜,也没有敢阻拦。
可奇就奇在,墨争刚抬了平姨娘,林悯就有了喜,生下了长子墨玉,自此隆国公府阖家上下都当平姨娘是福星,就连林悯都对平姨娘另眼相看,再加上平姨娘不争不抢的柔顺性子,一向泼辣的林悯也对她宽待了三分。
次年,平姨娘又为墨争添了一子,就是墨梨的二哥,墨允。
又隔一年,墨梨便出生了。
墨争一下子添了两子一女,总算是打破了墨家祖上三代一脉单传的魔咒,全家上下喜气洋洋,兴旺之势一发不可收,着实锦绣繁华了几年。
而墨梨又是隆国公府四代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儿,又生得粉团儿一般若人爱,一生下来就成了墨争、林悯两口子的掌上明珠,老隆国公夫妇更是拿墨梨当成了心尖肉,恨不能天天守在身边看着,一刻都不能离,阖府上下对墨梨那真是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不知道怎么疼好了。
但或许墨梨天生福薄,消受不起这许多的福分,自两岁起便现体弱多病之势,为着保下墨梨,便听从了红叶庵庵主问情的建议,改了之前的名字,取一贱名直接作为正名。
因着林悯怀墨梨的时候特别爱吃梨子,便想拿“梨”字作名。
旧时,人们常常为了使孩子好养活,健康顺利地长大,而给孩子取个贱名,多数是借用身边的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之类的名字来唤自家小孩子,比如:“狗蛋”、“牛娃”之类,但若是拿来作正名,还是应选个略雅正些的。
梨是北方最为常见廉价的水果之一,很多农家都会在自家院子里种上一两棵梨树,春可赏花,夏可遮荫,秋可品果,虽然常见廉价,却也非常实用。
而春杏、小桃、阿梨也是乡间女儿最为常见的名字,不仅接地气,也颇有清新可爱之意。
梨花洁白素雅,于百花争艳,姹紫嫣红之时,以一袭素色独显温婉娴静、不争不抢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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