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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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枪很厉害么?对上有一辆悍马当载具的重机枪,其他的重机枪就是辣鸡,如过这挺重机枪的载具换成装甲车呢?那么其他重机枪就是杯具。可是这挺重机枪装在直升机上呢?就连装甲车上的机枪都成了杯具。导弹也是如此,人抗的能打过车载的么?车载的能打过直升机上的么?直升机上的防空导弹还不是被战斗机上的完虐么?

往大里说,战斗机很牛,缺了运载他们的航母,那不也是只能围着机场转么?只有有了航母才能满世界的转不是。核导弹再厉害,没核潜艇带着趴窝,只要时间充足,飞再高都一样被人拦截。

所以说,载具决定了现代战争的模式。

被很多人忽略了的生物载具就是鸟丝现在研究的项目,将马匹的载重增加两倍,将它们对于粮食的利用率提高两倍,甚至让它们能吃肉会啥样?不用多了,哪怕让马儿吃同样的肉能跑狼那么远的距离,马匹这种生物还会退出现代战场么?想想一匹马上能抗一位战士加一挺机器加几千发子弹跑五百公里不用加油,路上随便吃点啥就能继续战斗会啥样?并且对于路面的要求更低的坐骑会让战争发展成什么形式还真难说。

就拿鸟丝现在研究的一种课题来说,将骆驼和大象以及山羊的基因相结合,这种超级驮兽一旦被弄出来,很多边缘地区的运载将完全不成问题,特别是像沙漠地区以及干旱地区,吃一次饲料能跑几百公里的事情将不会是做梦。

时间很匆忙,在众位老教授没反应过来之前,鸟丝就带着成功的两种实验干细胞逃离了纽黑文,甚至于其他已经死亡的胚胎干细胞他都没来得及全部销毁。

逃离纽黑文的鸟丝并没有想到他无意中漏掉的一粒胚胎干细胞会给整个米国带来什么样的灾难。因为那颗细胞是小黑和哥斯拉的组合体,没想到两种含有龙气的家伙竟然完成了最终融合,刚开始虽然已经死掉,可是在其他细胞生气的滋润下,竟然复活了。最终通过这枚奄奄一息的干细胞,几位教授才知道鸟丝这个鬼才在干啥。

他竟然已经解开了上帝禁区。

当年,各大生物学的学术杂志都在提到一个名字,缪斯,一个跟美神同名的名字,一个解开了上帝禁区的人。(俺叫鸟丝,不叫缪斯,一群耳障)

就在众人在热烈的讨论生物学又解决了几种绝症的时候,此时的鸟丝在干嘛,他在逃命,疯狂的逃命。

这也该他骚包,慢慢悠悠的从米国爬回来不就行了,他嫌慢,非得狂飙,结果从纽黑文出港的时间跟巴拿马运河的过关记录出现的数据异常终于引起了午觉大楼的某个人。

就是那位技术少将,几天之后通过照片发现换了金马甲的那艘银色导弹艇。他疯了,这货竟然敢跑到米国来,最可恨的是,这么个威胁指数达到9的家伙跑到了米国本土来,大家竟然不知道。这有点玩大了。

而在通过巴拿马三天后夏威夷的报关记录来看,这货的速度绝对是那艘银色的导弹艇。一时间,关岛附近的太平洋海面上,立体式的搜捕网络对鸟丝展开了终极追杀。

好在鸟丝运气还不错,正赶上一场飓风经过,通过飓风总好于通过两个航母战斗群的围堵吧。

可是鸟丝将飓风想的简单了,真正一头扎进飓风当中,鸟丝才感觉到天地之威这四个字,狂风暴雨甚至巨浪对鸟丝这超厚皮的战舰来说问题都不大,海浪至少还得提高十倍的威力才能撕开厚达几十公分的特殊钢材,而高结构强度的龙骨保证了船舶的完整性。

但是这漫天的雷老劈我是个神马鬼?难道就因为哥是个铁坨子?

面对惶惶天威,小青这个妖孽早就吓的躲进了卧仓。好在大床绝缘做的还不错,满船乱窜的电光并没有电到他们。不过满船的电子设备却扛不住几十个雷劈,能烧毁的都烧毁了,要不是靠着大海,非得造成火灾不可。

被逼无奈的鸟丝知道,再这么劈下去,船早晚也得散架。他开始从乾坤袋中往外掏装备,九龙鞭,没用,它比小青还不如呢,漫天的雷电早将其吓成一只软脚虾了。

师父给的石圭,也没用,除了隐藏气息和提醒时间,屁用没用。

至于那几件古董,也没用,石虎这东西对雷电的抗性比小青强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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