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五个人几乎同时倒地的,等他们稀里哗啦倒了一地,前面几步远的两个战士才发觉后面的异常,可惜不等他们准备射击,就看见浑身是血的几个敌人。还好,领头的是个明白人,看着那些人浑身冒血,也就知道有人帮他们解决了危机。
与此同时,鸟丝在树上飞荡而至,让他们错以为是鸟丝出手击杀的几个人,不过他们俩人还是吓出一身冷汗,没任何声息的潜入,以及更没声息的击杀,太诡异了。
鸟丝一看地上倒着的五具尸体,就大体知道了什么事情,这肯定是碰上某军阀了啊。在缅国,你就别指望有什么正规的政府军,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政府军就是摆设,实际的权利基本都掌握在一些军阀手中,这在北方地区尤其如此。南方的国家中心还好点,至少表面上他们那些大军阀还是听政府的,但是北方的半丛林地带,基本处于谁枪杆子大谁说了算的情况。最近这些年虽然有些改善了,但实际的国情就是如此。
“什么情况了?”
看着鸟丝回来,两位战士中的一位赶紧过来介绍起了刚才的情况。
原来跟鸟丝分开之后,他们走了有三公里左右,沿着山梁行走,虽然路陡了点,但是密密麻麻的灌木少了很多,有些地方甚至有些空地,他们的行进速度立刻提升了不少。结果正走着呢,突然前面就传来一阵枪声,众人立刻隐蔽,可惜丛林中听见枪声后再隐蔽,距离实在有限。一队二十多,穿着平民服装的人被一队一百多人的军人追赶,虽然双方都有武器,但是数量及质量的差距实在太大。最纠结的是,他们本来躲得好好的,结果有四五个人实在跑不动了,也跑到他们藏身的灌木周围躲藏,于是大家伙就撞车了。关键撞车了不怕,怕的是,后面那群军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逮着就是一阵乱扫,于是乎,前锋的五个人顿时被打中两人,还好他们都穿着防弹衣,受伤部位不至于立刻致命。于是,队长带着六个人跟对面打了起来。队医则在前面不远处对受伤的队员在紧急处理伤处,他们俩则奉命保护没战斗力的人往后撤了几十米。
好吧,情况就是如此,鸟丝也只能感觉,这伙人,太菜了,丛林中开战后,不靠火力及防御优势集中推进,还学人家分散,人家一辈子都在丛林里打仗的好不好,你们才进林子几天。周围的虫鸟都听不见叫,在林子里活了几年的人都知道旁边不是有大型野兽就是有人。不包抄你包抄谁?
林子里耳朵比眼重要,看样他们还是不懂啊。给螳螂们下达了清扫方圆百米的命令后,鸟丝也不管俩个战士,直接就往前跑去。
右手一甩,折叠弯刀立刻就变成了回旋飞刀,这就是把夺命凶器,对上猴子鸟丝或许做不到一击必杀,但是对上反应速度慢了无数倍的人,鸟丝敢说,三十米之内,断喉。
在特殊地形下,鸟丝的一身本事还是可以施展施展的,如果跑到平原地区,没有树林的情况下,鸟丝早在二百米外就被人突突了,也只有这种茂密的森林中,他这些个超级杀招才能一个接一个的用出来。其实这也是当初那些清朝时候武术家们的无奈,功夫再好一枪撂倒,距离是王道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在室内甚至一些特殊环境里,任意挑出一个武林高手都能虐杀十几二十个拿长枪的。
鸟丝最厉害的并不是他的体力和力量,而是他的感知与精神,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可以四十八小时一动不动的埋伏,而鸟丝的极限是七十二小时,不吃不喝不动不拉不尿,并且,呼吸都能弱到几乎没有,他曾经用这招抓到他的第一只驯鹰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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