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苟合之人竟是……(1 / 2)
我转头便要走,甭管里面的人是谁,我都没有兴趣知道,更没有兴趣听他们恩爱。我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省得引火烧身。
可是,我突然听见里面的人说:“你别动,我轻一点,挤着他便不好了!”
我的脑子一下子就炸开了,天!这说话的人,他?他竟是轩辕帝!
这个男人是大力金刚吗?他到底是不是五十岁的老皇帝?莫非黄公公给他扎了鸡血?他方才才在林子里和小巧野合,现在,竟又跑到这里来寻欢作乐。
莫不是里面的女子就是小巧?方才他们被黄公公败坏了兴致,此时再来此补过?
不能啊!方才那样的情形,黄公公都守在一旁,此时,在屋子里,为何黄公公竟不在?而且,连一个侍卫都没有?难道,他们就不怕有人对轩辕帝行不轨吗?
我摇摇头,不对,定是我今晚被吓糊涂了,里面的人绝不可能是皇帝,皇帝应该回永华宫去了。这里面的男子应该是个声音与轩辕帝十分相似的人。
可是,很快,我的想法就被打破了,因为我听见里面的女子娇笑道:“皇上真是英勇不减当初,妾身喜欢得紧!皇儿他,怕也是喜欢的。皇上尽管来……”
随着她的娇笑声,我再也忍不住惊慌失措地逃了出来,转身时,却不小心带倒了身边的一盆花草。
方才的声音我可以承认自己认错了,可是,这个声音我绝不会认错,这个人,即便我只闻闻她的气味儿,也知道她是谁。
三姐,我的三姐,玄华的王妃,安青王的三女儿,那个我又恨又怕的女人安青红。
里面与皇上正在苟合的人,居然是我三姐安青红。
我刹那间便明白了玄华的隐忍,刹那间便懂得了轩辕帝与三姐之间的暧昧。那种疼惜,那种关心,不是父亲和儿媳的,而是男人对女人,和自己有夫妻之实的女人。
那么,三姐肚子里的孩子?她管他叫皇儿?
我只觉得天都要塌了,玄华,我可怜的玄华,我的天!他究竟背负了多少不该他承受的罪孽在苦苦挣扎?他究竟隐忍了多少不该隐忍的痛苦,才会如此迫不及待地想要取代太子?
他并非觊觎皇权吧?并非想造福黎民苍生吧?只怕他想做这个皇帝,为的是向他亲爱的父皇报仇。
他的隐忍,我不懂,一直不懂。无论我如何威逼利诱,哪怕用分手相要挟,他亦不吐口,原来竟是这样,要他怎么说?说他被自己的父皇戴了绿帽子?说他的父皇父夺子妻却还要他冠冕堂皇地顶着夫贵妻贤的帽子?说他是个无能的男子,连自己的王妃都保护不好?
倘若一如前朝的寿王公然被父夺妻倒也罢了,世人在嘲讽他的同时,多少也会存有惋惜和同情。然而,即便这样的待遇,玄华亦没有。
轩辕帝,这个该死的老皇帝,我终于明白为何定国大将军安青国犯下如此重罪,他竟会因三姐的一番哀求便不了了之了。终于明白了,为何三姐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将我送进宫。
三姐她是想要全身而退吧?当初,不知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她才会委曲求全地与皇帝苟合。我不相信老皇帝的魅力会超过玄华,那样才华横溢温润如玉的玄华,那样风华绝世温文尔雅的玄华,她怎么可能舍弃?
是因为我的出现吧?才让三姐真正感受到了威胁,因此,她才会孤注一掷地将我提前抛出去,为的就是李代桃僵,不止代替了橘妃的位置,更代替了她的位置。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讨厌过自己的容貌,难怪当年翡翠会说我和三姐长得像,原不是我和三姐长得像,应该是我们都和橘妃长得像吧?也正是因为她颇具橘妃的几分容貌,因此才会让轩辕帝发了疯,竟不顾人伦常理,与自己的儿媳苟合****。
我只管踏着碎裂的瓦片跑,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等我听到屋子里的调笑声戛然而止时,显然太晚了。因为我听见轩辕帝大吼一声:“何人?”
完了,这次真的是完了。想不到我安青颜一晚上居然要栽倒在同一个地方两次,为着同一个人,也为着同一件事。
不是我沉不住气,是发生的这一切实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没办法让自己继续保持冷静。
心中一阵阵地发恶心,我只觉天旋地转,连逃跑的力量都要丧失了,脚底一滑,伴随着灵魂最深处的惊呼声,我重重地栽倒下去。
我想,接下来便会是生不如死,无论被轩辕帝捉住还是被御林军捉住,等待我的结果都是死亡。
黑暗中突然斜伸来一只大手捂住我的嘴巴,将我的尖叫声尽数堵回喉间。在我们闪身没入廊柱后阴影处的瞬间,厢房的门被人拉开了。我看见一张熟悉的杀气腾腾的脸伸出房门,他向四周迅速扫了一圈,鹰隼般锋利的眼眸顿扫过来,直惊得我站立不稳。
我的身子被人从身后托住,一股熟悉的味道萦绕在鼻端。我已经猜出身后救我的人是谁,却苦于不能开口和他说话。
呼吸几欲停止,轩辕帝****着上身走出来,手里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剑。
“喵”地一声,一只花猫突然从房檐上跳下来,刚巧踩到碎裂的瓦片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夜晚却显突兀。
轩辕帝的唇角挑起一抹玩味般的笑容,淡淡道:“原来是只野猫啊!看来以后宫里不能再养猫了!”
说完,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向我和太子藏身的廊柱瞟过来。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可是他只轻轻一扫,便转身回去了。
才松了一口气,便感到身子凌空飞起,耳边疾风掠过,黑漆漆的暗影接踵而来。
直到在景阳宫坐定,看见太子冷峻的面容,看着小亮子哭红了眼睛跪在地上,我才意识到自己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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