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 三元九运,玄空飞星(2 / 2)

加入书签

蒋大鸿生长在明未崇祯年间。他少年时死了母亲,壮年丧父。他父亲安溪公早年就教他学习形家之书,孜孜不倦地学了十年,才知道学易之难,用他的话说:“死穷径绝”,就是无路可走了。但是上天不负有心人,竟遇到了无极子传给他三元玄空的学问,又学习了十年,并遍访大江南北的名墓,始了解了其精义。从此,他又专心学习研究了十年才穷其变,这时他已经老了。他先后经过了三十年的学习探讨,才肯定了三元玄空风水的真理性,证明了飞星风水的实用价值。

蒋大鸿把三元玄空学用于实践的结果如何?从他的学生姜如皋的“从师随笔”中得到一点资料,现摘录两则如下:

一、沈孝子东关人,亲死下葬,地师为之立辰戌兼乙辛山向,夫子舆余过此,孝子扶棺大哭,其状甚惨,师询观者,知其孝行,为之立乾巽向(旺山旺向),葬后十年,孝子起家,积资十余万,生子数人,皆容貌魁伟,聪明过人。葬时为上元甲午春(注:时在清康熙五十三年七一四年,为二运)。

二、乙酉(二运)春,先生为商姓葬一地,用艮山坤向,余等私议,以为上山下水,且犯反伏吟,不知何故用此失时之山向,窃问师,师微笑,但言日后君辈看其如何也,未数年,商家丁财贵三者皆备。是年冬,又为王姓扦一地,也用此山向,而王姓家道亦日见兴盛,余再三问之师,师但笑而不答,未知其何术也(注:二运艮山坤向,全局合成三般卦故吉)。

三、姻戚某氏,其家广延地师,十余年得一地,堂局极美。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年)甲子时,在一运,系壬山丙向,葬后不一年,全家患疫死,子姓争产,讼事未息,杜陵夫子来登山观之,笑曰:地固美,惜犯反吟伏吟,葬之祸至无日矣!

以上几例看得出蒋大鸿的风水之术出神入化,难怪当时的堪舆界争相效法。但是,他打着天机不可泄露的幌子,不言传人,他最宝贵的十三个挨星诀,就连他的好学生姜如皋也没有通通快快地得到。直到他需要两千两银子到浙江去买一块地时,才依依不舍的拿了一张小纸条,写了二十八个字的秘诀,差人送给他有钱的学生,作为交换的条件,可谓一字千斤。

蒋大鸿之学不仅自己不泄露一字,而且严禁他的学生也要绝对保密,致使三元学说弄得伪法百出,到了清朝未年,竟分了六大宗派:即泸L州派、无w常派、苏s州派、上s虞派、湘x楚派、广g东派,而蒋大鸿的学说竟没有真正的传承下来。

蒋大鸿虽名噪一时,但是对于当代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沈氏玄空学》,其作者沈竹祁(一八四九一九O六年)出生于清朝未年,他十六岁就读地理方面的书籍,二十二岁时为其父相得一块风水墓地,世所罕见。于是网罗了八十多名地师相地,都说是风水宝地。可是一位富翁也听到此地吉祥的信息,于是便捷足先登,用高价抢购,使沈氏错过了购买的机会。后来,富翁开穴,把地掘开,所掘出的泥块呈太极图案,便认为是大吉之象。但是富翁去世并下葬后不到一年,该家宅彻底破败,死的死,离的离,撤职的撤职,充军的充军,令沈氏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又召集了三十多名地师讨教,大家都说不出原由来。后来他看了蒋大鸿的学生的“随师从笔”,才知道一运中的壬山丙向犯了反吟伏吟,葬之祸必立至,也就是宝照经中所讲的:反吟伏吟祸难当,自缢离乡蛇虎伤,作贼充军上法场。自此,他开始阅读蒋氏之书,特别是他有幸获得了蒋大鸿真传弟子章仲山的秘抄,冥思苦想其中的奥理,后来又买了一千七百多种易理方面的书籍研读,到了民国十四五年间,把玄空飞星学的精华编写出著名的《沈氏玄空学》公布于世。从此,三元玄空学大白于天下。

沈氏之后沈祖孙也深通三元玄空之学,因此很多人跟他学习。其中有位名叫袁香溪的地师,年已六十岁,是祖孙的前辈,他在四十年间曾为人做了四十多座墓地,自悟玄空入门之后,就终日跋山涉水,用玄空法去检验这四十多处墓地,结果合元运者四处,合城门诀者四处,这八户人家的家业都还很兴盛,其余三十多座,不是零正失宜,就是阴阳差错,或出卦、或犯反吟伏吟,这些人家不是家业凋零,就是子孙残疾,或破财、或损丁,无一完美者。昔日总以为是龙真穴地,现在竟沦落到这种地步,令他后悔不已。因此,他到家家户户的坟上改正山向,实在无法补救的就自己拿钱,帮助主家迁葬,以安良心。

玄空飞星是一门十分高深的学问,但是如同世间万物一样,也是不完美的,有精华也有糟粕。不能因为他的缺陷而彻底的否定。

王钟虽然没有在圣索菲亚大教堂处下罗盘,但是他知道,圣索亚大教堂肯定符合三元的理论,随着西方列强打开清王朝闭关锁国的大门,很多优秀的风水师都避祸海外,他们的很多学术也在海外生根发芽。

其中最负盛名的就是美国纽约的安良家族。

公元755年,唐朝安史之乱,将现代风水始祖杨筠松和当时知名的风水师安灵台一起赶到了民间。杨筠松把天子风水术中百姓可以使用的部份提炼出来,重编成书,世称杨公风水。安灵台则将只有天子才可以运用的部分,分编三册,密藏于安家后人手中……1840年,安家后人运用书中风水术斩断了大清龙脉,最终导致清朝灭亡……岁月流转,中国这个最古老最神秘的风水家族举迁到了美国。(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