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相依相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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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肇只听绥儿弹过一次古琴,他虽不太雅好器乐,却也喜欢听些曲子。自己每日劳于国事,日日操心。实没有太多时候戏乐。此刻绥儿要弹奏,自是十分高兴。绥儿取下古奏,轻拢慢捻。琴音宛若春雨打破一池春水,渐弹渐高,之后琴音渐渐舒缓,愈来愈低好似女子在花树下低声细语,相对言笑。忽然素手轻扬,衣袖的起伏若碧水三尺,飘飘若许。伴着琴音潺潺,她轻声吟道:“伯兮朅兮。邦之桀兮。萱草伯也执殳,为王前驱。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刘肇工幽深的眸,怜惜地望住她:“朕与你并无相隔,何来这样日日的思想。朕一辈子都会陪在绥儿的身边。哪怕每天只看看绥儿,朕也就知足了。”

悠长的羽睫垂下如扇的浅影,遮掩着绵绵不可言语的心画。绥儿低低道:“前头的都不要紧,臣妾只在乎一句。”她微微凝神,正欲言说,刘肇却也同时道:“。愿言思伯,使我心痗”这一瞬间的心意相通,让她稍稍有些安慰:“臣妾知道皇上有太多人太多事,臣妾变不敢妄求贪多,只求这一句便好。”

“傻绥儿!你可知这诗是什么意思?”刘肇柔柔的拥着绥儿问道。

绥儿叹了口气:“执殳征战,我娇傲着你的骄傲,卷一帘西风,你可也思念着我的恩念?记忆缱绻着寂寞,在千年的诗意里叹息。镜子里容颜憔悴,思念随飞蓬攀援着青丝疯长。我无心梳妆,并非没有脂粉,只是不知道一袭红妆为谁拭。我抬头仰望天空,盼阴晦落雨的季节,骄阳却依旧灼灼瞳孔,时光枯瘦,日轮斑驳了思念,月蚀更迭了春秋,却换不回你的归期。遥望春秋的树背,记忆褶皱的方寸间,愿得一棵忘忧草,在那月光不及的地方。”

刘肇的眼中有深深的情意,如同最温暖的泉水,将人都溺了进去:“朕或许宠幸你不是最多,那是因为朕是皇帝,朕也无法做到最多或是最好。但是绥儿,朕希望和你长长久久的走下去,那才是朕真正不负了你的想思意。”

琴声袅袅,浮上心头的情意,变是袅袅。刘肇言毕,铮铮琴音已然奏起。她的双手游移于琴弦之间,修长洁净的指,指节分明的骨,缓缓弹奏。唇齿间反复吟诵,寻觅着依稀可知的温情,借以安下自己飘摇不定的一颗心。她投入刘肇怀中,眼中有了温煦的热意:“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柳蕊菊**着睁开了眼睛,脸上的血迹已经结痂,干干的贴在脸上,说不出的难受。她想张嘴,却扯动了脸上的伤口,一阵巨痛,让她尖叫了一声,痛苦的翻滚着。可是一滚动,全身的皮肉又是疼痛难忍,她只好挣扎着蠕动着,如一只遍体伤痕的虫子。

她终天仰躺在了榻上,房顶的巨大蛛网正对着她的头,她的手指已经磨得露出了白骨,可是她却没有理会。现在的样子,就是死都要花很大的力气,她觉得无奈。

几天前的事慢慢的浮现在她的脑中,阴璃那张奸笑着的脸,触动了她的神精。她张嘴想大叫,却无论如何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她如一只弱小的动物,跟在阴璃的身后,看着一身珠光宝器的她,在父母的面前炫耀着自己的美丽。她只能默默的站在那里用羡慕又嫉妒的目光看着,想像着自己也会有那样的一天。可是阴璃入宫当了皇后,她永远都不会有那样的机会,直到有一天阴纲找到自己,说需要她入宫帮帮阴璃。

她以那样的方式入宫,她第一次看到刘肇便十分喜欢,那是值得她付出终身的男子。只是她错了,那个男子的心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邓绥。其实邓绥并不是那样讨厌,她只是太完美了,完美到,所有的女人在她的面前都会自惭形遂,所以人们除了赞美,便只剩下了嫉妒,那是她真的嫉妒的第二个女子。以前在府内见到她,便觉得她的光芒会压得过阴璃,入宫后她就知道,不仅仅是阴璃,是所有的女人,所有的妃嫔,包括她。皇帝从来没有象看邓绥那样的眼神看过任何一个女人,包括她。

她不甘心,不甘心再做一个失败者,所有当阴璃找到她,让她帮忙时,她一口答应了下来,因为,这也是她必须选择的路。只是她没有想到,邓绥会回来。她以为她彻底的成功了,刘肇一定会属于自己。可是当邓绥失踪了,皇帝也失踪了。他放下了朝堂,放下了江山,放下了所有的妃嫔出去找她。即使邓绥不回来,她也知道,她这一生彻底的失败了。但是她还是不甘心,她甚至期待着,刘肇还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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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凌迟之刑始于五代,之前最重的刑罚就是砍首。作者在这里加上这一场景,只是让文文更加好看罢了。至于有悖历史之处,还请各位书友谅解。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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