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9章 大元帅的决断(1 / 2)

加入书签

沐雨剑姬有些难过,这柄伞,她还挺喜欢的,现在破了,只能找时间再去买一柄,连年战乱,希望不要涨价才好。

当下沐雨剑姬将伞收了起来。

“双侧破限十三,古往今来,你应该是第一人了,将来的你,应该会走上古皇的道路吧!”沐雨剑姬缓缓道。

“现在呢?”林辰道。

“现在?现在我得拿下你啊,你当着我的面杀了人,我现在就跟我的伞一样,没面子了”,沐雨剑姬道,她身上青衣无风自动,雨点再度大了起来。

林辰沉默,他无意跟沐雨剑姬继续打下去,但对方,似乎不会放他离开。

人族第八剑,有那个能耐。

“那前辈就拦我看看吧,我要杀的人,还没杀完!”林辰缓缓道,破限十三的魂光,破限十三的神星,真正交相辉映。

天地间异象纷呈,林辰就像是处于一个巨大的风暴之中,乃是暴风之眼!

这力量,世人皆不曾见过,史书上也不曾有过记载,谁也不知,当双侧同时破限十三的时候,会引发怎样的威能!

林辰,难道真能战胜沐雨剑姬不成?

沐雨剑姬将细剑竖着置于身前,随即,缓缓松手,刹那间,天地再度一寂,雨幕骤停,便如之前一般,但与之前不一样的是,所有的雨点全部化作了沐雨剑姬手中的细剑!

雨落倾天!

林辰如临大敌,浑身汗毛皆是竖起,三侧力量疯狂震动,便是无双的剑雨,今日也要冲将出去!

不过,在沐雨剑姬要将手往下压去,雨幕将落之际,她却突然停顿了。

沐雨剑姬没有动手,林辰自然也就没有动。

沐雨剑姬歪了歪脑袋,随即将细剑收了起来,习惯性的要插回油纸伞的伞柄中,随即便意识到自己的伞已经破掉了,不由有些难过。

“你真的不赔我的伞?”沐雨剑姬问道。

林辰怔了怔,然后依旧摇头,“不赔!”

没有赔的道理,今日所求,就是一个道理!

“前辈为什么突然停手了?”林辰问道,即便双侧破限十三,林辰依旧能够感觉到源自沐雨剑姬的巨大威胁。

真打起来,难料谁胜谁负,毕竟此地是元帅府,沐雨剑姬还能借助元帅府的力量,甚至背靠长城大阵。

她不打,总是好的,不过她不打,总有理由,那就不一定是好的了。

沐雨剑姬没有回答,而一道人影来到了沐雨剑姬身边,此人身材不算如何高大,但却气度不凡,有吞吐山河的威势,如猛虎下山,可威震一方!

史景城!

林辰没有面见过这位西南的元帅,但怎会不知他的存在,样貌之类,早已在资料中见过。

此人能够做到元帅,用兵亿万,统御整个西南边关,自然不是简单的人物。

“你的问题,我来答吧”,史景城道,看着林辰。

“我的伞,你来赔吗”,沐雨剑姬却是打断了他。

史景城张了张嘴,显然剩下的话到了嘴边要硬吞回去有些难,他瞪了沐雨剑姬一眼,有些恼火道:“伞坏了再买一把啊!”

“我没钱”,沐雨剑姬道。

“没钱,没钱你去找大元帅,找我干嘛,你的军饷又不是我们西南来发”,史景城没好气的道。

天大的事在眼前要处理,谁管你那破伞?

沐雨剑姬盯着史景城好一会儿,然后道:“下次我不来了。”

“反正谁弄坏的找谁!”史景城不管她,对沐雨剑姬抱着剑有些委屈的蹲在一边也无视了,他咳了一声,声音再度威严,“林辰,杀够了吗?”

“没”,林辰答道。

史景城气笑一声,“双侧破限十三,古往今来都没有的绝世妖孽,说话就是硬气!”

“做不到这个,我也能破境,我一样能杀!”林辰道。

史景城脸色沉了几分,林辰看得到,他身上的气机与整个元帅府甚至整个西南长城段都是连在一起的。

别人在这里,是借助元帅府与长城大阵的力量,但史景城,却是用“自己”的力量!

在这个地方,帝皇不出,很难有人杀得了史景城。

这便是威震一方的元帅,所拥有的权柄!

不然,以妖族如今的力量,派遣强者暗杀元帅,岂不是轻松就让人族边关大乱?

“林辰,大元帅已经下令召开评议会,你的事,将在评议会上有一个结果”,史景城冷冷道,“现在,是要我押着你去,还是你自己跟我去?”

林辰闻言,眸光顿时闪动了几分。

大元帅亲自下令,那么这件事,自然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林辰清楚自己犯下的是何等重罪,任何理由,都不容许军中弑杀长官,明目张胆,无法无天,按照军法,死一百次都不够!

但大元帅却启动了评议会的程序,这就是以更高权限,避开了直接的军法论处。

虽然最后的结果极有可能依旧是按照军法从事,但却也可能,有别的结果。

林辰沉默片刻,道:“我跟你去。”

史景城点点头,这样也好,老实说,林辰所做的确让他无比愤怒,即便情有可原也不可原谅,但这双侧破限十三,却也实实在在的给予了他无边震撼。

此子,的确令人头疼,想杀,却也不想杀!

大元帅那老狐狸,直接以最高的权限启动评议会程序,恐怕也是有着为难,干脆把问题抛出来,自己反而轻松。

而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史景城也没什么可说的,遵照军令行事即可。

“徐先生!”史景城喊了一声。

“属下在”,徐舟站在一边,拱手行礼。

“通告全军,林辰已经束手就擒,即刻押往中央元帅府,进行评议会审判!”史景城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