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遇险情(二)(1 / 2)
“他二人一贯不和,但是王兄大度,自上次他们争执过后,便对汪明珩多加关爱照拂,不想汪明珩非但没有感激,反而要加害于他。”
“那一日,我瞧见汪明珩鬼鬼祟祟地拿了个荷包往王兄那里走去,后又掏出了些粉末状的东西倒入同中,我本不知道那是何物,这几日王兄病发,我才敢笃定,那物、那物怕就是痘痂磨成的粉末呀!”
明珩听了,怒笑道:“好好好!若你果真看到我把粉末倒进去,为何当时不告诉王兆,反而要等到今日他发病才来揭发我!”
三位大人听了此话,便一齐看向了彭志。
不想彭志早有准备,重重地在地上磕了一下头道:“还请小王大人恕罪,因那一日我得罪了王兄,恐惹他不快,不敢在他面前出现,便不曾告诉他此事。”
“不想汪明珩心肠竟如此歹毒!”彭志看着王康,见他两眼似利剑一般盯住了自己,忽然浑身发凉,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但他看着身旁的明珩,仍硬着头皮道:“大人若是不信,不妨去汪明珩住处看看,他那里有个藕色的荷包,当日那粉末就是装在里面的,现在荷包里应该还有痕迹!”
不待王康吩咐,山长便令人去将荷包取来,待吴先生查验过后,行至堂前道:“确是痘痂无误。”
明珩听到此处,心中一片了然,知道自己是被他陷害了,又看了看这荷包,忽然发声道:“各位大人,只凭他一面之词,还不足以将学生定罪。”
彭志听了,却狂笑道:“怎么?难道这荷包不是你妹妹亲手绣给你的么,事到如今,你还想如何抵赖!”
王康听了,便问明珩道:“如今证据确凿,你还要说什么。”
明珩道:“只有他一人,和这一个小小荷包,便要将我定罪,小王大人未免有失公道。”
又问彭志:“你可将那日具体时辰说出,若我在别处,便可自证清白。”
彭志心头一跳,忽然不敢答话,却见少卿杜家进问道:“怎么,你是答不出来么?”
“五日前申时左右。”
少卿又问明珩:“汪孝廉,你可有人证。”
明珩道:“我确有人证,乃是我的同屋李涵,他那日与我一同在涧露轩温书,直到晚上我二人才回去。”
却听彭志叫道:“少卿大人,万万不可相信他的话,他二人素来亲近,怕是李涵会作伪证。”
山长却是拈须一笑道:“传李涵来。”
李涵被传之时,身旁正站着锦书,他见了舍监,便慌忙问道:“我家公子如何了?”
舍监却不理他,锦书见了,忙跟在他们身后,路上却遇到小橘,小橘见他走的慌张,便拦住他道:“锦书哥哥,你这么慌张做甚么?”
锦书哪里有时间理她,只骂道:“还不是你家那倒霉少爷!”便一把将小橘推开。
小橘听了,也顾不得给王兆送饭,便慌忙跟在锦书身后,他二人见李涵进了屋,又被衙役拦下,两人问了些大概后,只得急切站在屋外,又听到少卿大人问道:“李相公,请问五日前申时你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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