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龙头蒋震之死(1 / 2)
离开苓雅分局,蒋光荣对刘焕荣问道:“我们现在去哪?”
刘焕荣反问道:“你有地方去吗?”
蒋光荣说道:“那我们直接离开高雄吧。时钟大哥那里就不用告别了,那三声枪响就是最好的告别。”
沿着中山高速公路,全程360公里,天还没亮,汽车就已经开进了台北市区。
路过台中的时候,蒋光荣还问过刘焕荣,要不要下高速,去台中。
刘焕荣说道:“我也去台北。去看看那里的世界有什么不同。”
蒋光荣说道:“我是在鹿港登陆台湾的,你是台中眷村子弟,现在我们去台北,这首歌应该蛮适合我们。”
蒋光荣按下汽车音响,里面传来一个破锣嗓子的歌声:
“台北不是我想象的黄金天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刘焕荣说道:“我听说,你在台北拜的大哥哦,也是台中的眷村子弟,能不能把他介绍给我认识?”
蒋光荣说道:“就是不太好解释名字的问题,当时我给他报的是你的名字。”
听完了这首,磁带转往下一首歌:
“你曾经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刘焕荣说道:“再听一遍刚才那一首!”
台湾这几年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来到城市。在繁荣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来自小地方的年轻人站在大都市里,繁华与霓虹与他们格格不入,未知的前途让他们产生不满与恐惧的情绪,而更多的却是迷茫与失落。
罗大佑这首,正是唱出了此时台湾所有草根群体的心声,唱出了他们的呐喊怒吼,以及对当局经济发展政策的质疑与拷问。
刘焕荣用讥讽的语气说道:“当局居然还没有禁掉这首歌!”
蒋光荣根本听不懂刘焕荣在说什么。
刘焕荣解释道:“发展经济是小蒋定下来的政策,这种公然质疑国家政策的歌,换成以前,起码是绿岛三年游。这几年,对言论的管制越来越松,早已经不像当初那样,说一句对党国不好的话就能直接抓人。说不定,再过几年,戒严令都会解除掉。”
……
靓坤正在CharlesClub的办公室里面写稿,突然电话声响了,靓坤抓起电话。
“什么?龙头死了?没听说龙头有什么病啊!”靓坤听到消息之后,十分震惊和不敢相信。
电话那头的太子说道:“不是生病,而是被一个入室爆窃的小蟊贼给杀了。”
靓坤问道:“黄小猫呢?他不是贴身保护龙头吗?”
太子说道:“那个蟊贼身手了得,黄小猫根本不是对方的对手,也被对方重伤,现在还躺在海陆丰医院里急救。”
靓坤问道:“那凶手呢?”
太子说道:“龙头死了,黄小猫重伤昏迷,没人能指认凶手,现在大陆公安正在查案呢!”
靓坤问道:“那现在要我们怎么办?”
太子说道:“龙头回到海陆丰,本来就是为了落叶归根,当然是在当地择吉下葬啦!执行委员会说了,让有回乡证、能出境的堂主,全部到海陆丰帮忙办理龙头的丧事;没有回乡证或者不能出境的堂主,到粉岭的龙头别墅,接受其他社团的吊唁。你有回乡证,直接去海陆丰吧。”
靓坤说道:“我知道了。”
龙头蒋震的死,让靓坤回想起了即将发生的1983年全国严打事件。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治安确实相当混乱。这里面的原因众多,造成的影响也极为恶劣,“治乱世,用重典”,“严打”也就应运而生。
有些“逢中必反”的“精神外国人”、贱人,严厉抨击“严打”,说是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什么抢劫两毛钱被判处死刑云云。
借用一位国家领导人的话,不要“怕搞错两类矛盾”,就应该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当做敌我矛盾处理,“保证最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人道主义”。
而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抢劫罪的定案标准,从来不是抢了多少钱,而是抢劫这个行为。
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香港刑法中的抢劫罪,亦称行劫罪或打劫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并在盗窃之前或盗窃之时,为达到盗窃目的而当场向其他任何人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的行为。也就是说,抢劫罪属于盗窃罪衍生出来的罪名。香港刑法中盗窃罪的“基本定义”在第2条中有着明确规定,“任何人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
也就是说,无论内地还是香港,抢劫都没有将数额作为是否定罪的标准。
同时,对于抢劫罪这种暴力犯罪的量刑,“犯罪意图”和“暴力程度”才是量刑的最主要标准。
……
来到海陆丰,靓坤说是来帮忙的,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给他做。
香港其他社团的人只会去粉岭的龙头别墅吊唁,而不会到海陆丰。
蒋家的宗亲乡党和海陆丰当地政府的慰问人员,自有蒋天文、蒋天南兄弟出面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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