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编修骨国律法(1 / 2)
随着骨国人口的增多领地的扩张,如何管理骨国也便成为了一个问题。
虽然说现在骨国是已经建立起了王贵族平民奴隶多级管理统治制度,但那些贵族官员们管理臣民大多还是采取纯粹的人治手段,也就是按照贵族官员们自己的判断去进行管理。
这样的管理倒不是说一无是处,但彻底的人治的话显然会带来某些不公平的处置手段,这仅仅只能靠着管理者的道德底线去进行自我约束,长久来看是很不靠谱的。
二代骨王竹黎也很快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发现同样是处置偷盗,东城的底层管理者仅仅是要求归还赃物和进行一定的赔偿惩戒,但西城的管理者在处置的时候却不仅要求归还赃物进行赔偿,甚至会把偷盗者关进监狱,严重的还得进行砍掉手指的惩戒。
同样的罪行在王城内部就已经有了两种轻重不一的处理手段,可想而知在其他不同的城池会有多大的差别。
纯粹的人治手段随着骨国的人口增多管理难度增加已经渐渐不适用了,毕竟不是每个贵族官员三观都如此的一致,同罪不同罚也很难让百姓们信服。
骨国急需出台一个骨国通用的律法来规定所有大小罪罚。
律法的存在是给道德保底的,所以这初期的律法只需要对一些比较重大的犯罪行为进行判定就可以了,对于一些小事情或者道德方面的要求自然不需要都写进律法上面。
在这种要求之下,竹黎命令修建律法的人自然就轻松了很多。
这个时候的骨国人还是很淳朴的,他们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对于一些重大犯罪行为,他们只遵循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那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同态报复。
虽然说这样的律法和后世的那些所谓为了惩戒教育而不是同态报复的“公正”律法似乎核心价值不一样,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律法反而更加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
你砍掉别人的手臂,那你就得失去自己的手臂,你杀了别人,那就偿命,这很合情合理。
觉得这样的律法不合理?你对受害者说去啊?凭什么你杀了人还能活着蹲监狱?这对死去的受害者和家属来说公平吗?
这些骨国人们没有接受过什么后世的所谓律法思想教育,但基础的社会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天然的知道,这样的律法才是最公正的,而不是那些各种讼棍们一代又一代为了如何给那些大人物们开脱而弄出来的一代代对加害者开脱的律法思想。
对罪犯讲人权,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事情,只要不是冤枉你的,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你杀人就必须偿命,伤害别人就得接受同样的伤害反馈!
有钱有势钻法律空子?对不起,在这里没有任何的空子可钻,这里只看事实,不看任何其他东西。
你对受害者做出了什么加害行为,同样的损害自然会对你反馈回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