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争斗(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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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后他便被我养在这个破庙里,我会一日三餐准时为他送来饭菜,拿着我去年已经小的不能穿的衣服给他穿。

渐渐的过了半个月,我俩成了好朋友,他也会笑了,只是那双眼睛里永远透着一股子忧郁。我很想问他这么小的年龄怎么显得比她大哥还要成熟,不应该像她这样无忧无虑玩耍吗。

可我终究是没问出口。

又过了一个月,他被我养胖了不少,也肯主动与我说话了。他的声音很温柔,笑时会露出两颗小虎牙,显得特别好看。

我告诉他我叫小笙,这是我的乳名,我爹为了让我可以平安顺遂,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犹犹豫豫的说不出口。我也不在乎,反正都是小孩子,哪儿有这么多七七八八的事情。

只是我和他在一起两个月后,那日我去破庙便再寻不得他了。

我不知他去了哪里,又担心他是遇到了危险,便一个人偷着在槊城寻他。早起或者傍晚,我都会去乞丐聚集的地方查看,希望可以找到他的足迹。

我便这样找了一个月,可惜我没听得他一点风声。为此我伤心了很久,觉得是我照顾不好他,他才会离我而去。

一年又一年过去,我长大了很多,也接触到了更多好玩的事,也便渐渐将他忘记了。

记忆里隐约会有个小男孩,眨着十分明亮的眸子看我。

可他到底是谁呢?

我醒来已是三天后的事情了,贾正天几人都已回去,来迎夏已有十多天,比他们预算中花费的时间要多得多,他们需要回去主持大局。

其他参加迎夏的其他人也都陆续散去,渐渐的,流川镇又恢复往日平静。

我在流川镇养了半个月的伤,这段日子我脑海里老是冒出一个面孔,可我又看不真切,只觉得在哪里看过,熟悉的很。

我越是想努力想起,可这画面仿佛是活的,越发模糊不堪。

顾修和元奉之一直陪着我,整日帮我做新鲜可口的饭菜,晚上又用内力帮我疗伤。

苏卿一掌要了我半条命,若非我从小被我爹用各种丹药养着,身体健壮,怕我是撑不过去的。

我昏倒那时元奉之已经恢复了功力,他同顾修一起打死了黑衣人,最后将苏卿俘虏,被贾正天带了回去。

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我整日在屋里不想出门,快要闷出草来了。可一想到脑子里那些迷迷糊糊的幻想,我便狠狠心,把自己关在屋里。

傍晚过后,元奉之来找我。他端来一碗玫瑰花茶,不,准确来说是玫瑰奶茶。

我看着他,“你怎么来了?”

“晚饭看你没吃什么东西,便给你送来。”元奉之将奶茶搁置我跟前:“那日初来槊城我见的你喝这个东西,便想着给你送来。”

我笑了笑:“这不是玫瑰花茶。”

元奉之说:“玫瑰花茶没什么营养,不如奶茶来的对你身体好。你受了伤,最需要好好补身体。喜欢吗?”

“喜欢。”我略有些歉意:“这次对不住,若非我让你参与迎夏,你也不会遭此劫难。”

元奉之笑着道:“这是苏卿设计,不关你的事。何况,我很庆幸自己在这里,不然你的那位朋友要救出你的大哥,恐怕不会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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