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爹,我的永乐远胜建文!(1 / 2)
永乐九年七月初二十二黄道吉日。
已经知道今天有万国大典的百姓们,天还未亮就出了家门,准备去抢占一个好位置。
然而你去的早,有人比你去的更早。
因为这段时间没有宵禁,一些性子急的头半夜都去了。
而那些更好的观赏位置,也早已经被那些富家子弟仆人霸占了。
道路两边的阁楼酒店,三天前就已经被预定满。
以至于去晚的人,无奈的继续往人少的地方走,打算找一个理想的位置。
结果从城门口一直到正阳门,两边都是人山人海,别说理想的观赏位置,放个脚的地方都不一定有。
“咚咚咚咚……”
“铛铛铛铛……”
随着时间到达吉时,钟楼上的钟鼓响了起来。
苍凉的钟声,气势如虹的鼓声,在钟楼上放声装置的加持下,传的老远老远,甚至数十里外的人都隐隐可闻。
“吱呀呀…”
辉煌的宫门缓缓被推开,皇宫内道出现在众人眼前。
“踏踏踏…”
整齐的脚步声,在城门洞的放大下,传出老远老远。
“哗啦!”
一面明字大旗从城门涌出迎风招展,四人一列排的整整齐齐,手拿挂的红缨长枪大汉将军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出来。
“好!”
也不知是谁赞了一声,气氛烘托之下,现场瞬间响起了一阵叫好声。
已经列好队列,站在皇城门口执勤的大汉将军们,听着这震耳的欢呼,胸膛又挺了挺。
“踏踏踏……”
一名宦官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出了内门,或许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注视,他多多少少有些紧张。
但想到自己干爹,好不容易帮自己争取到这個机会,自己要是丢脸了,就让干爹彻底的失望了。
一旦干爹失望了,自己再想往上爬就难了。
深吸一口气压下紧张,手中浮尘微微一抖,宦官面向城外,高声宣道:
“天威浩大,万国臣服,择已吉日,奉天朝贺!”
“奉圣谕:开~典!”
声音悠悠荡荡,极有穿透力。
不得不说选人的太监是个好眼光。
这宦官虽然是阉人,但声音却没有那种尖细,反而有一丝宏伟浩大。
观礼的众人,听到这声音心中都忍不住一声,好赞!
此人要是以后不犯什么大错误,单凭这一副好嗓子就前途无量。
“轰轰轰……”
宦官的声音刚刚落下,正阳门上就响起了震耳的炮声,同时庄严的宫廷礼乐,也从城门楼上传了下来。
余光一直看着楼顶的宦官,见到一个红灯笼挂了起来,身形一正,再次高声开嗓。
“圣驾至!”
听闻此声,楼上楼下,城内城外,无论是官兵还是宦官宫女,以及观礼的臣民百姓,纷纷拜倒在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岁!”
与妻子一前一后走出来的老爷子,听到那震耳的三呼万岁,精神都忍不住一阵亢奋。
当皇帝近十年了,可他依旧觉得自己还身处在梦中,生怕一睁眼,自己又回到了北平城,回到了那段自己被监视的日子。
那段记忆已经成为老爷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所有人都以为,那时的老爷子是隐忍不发。
其实没有人知道,那时的他真的很怕。
一个个藩王被削去爵位,一个个或死或被囚禁。
老爷子真怕自己装疯卖傻,被建文看出来,牵连全家。
万幸他赢了。
看着城下无一站立的身影,老爷子心中一阵豪情澎湃。
回首遥望太庙的方向,老爷子口中喃喃道:“爹你看到了吗,永乐远胜建文!”
深吸一口气,没有前往御座,而是大步的来到女墙边,看着下方跪拜的万民微微抬手。
“免礼平身!”
随后,老爷子看了一眼旁边的贴身太监。
太监连忙走上前,按照章程高声宣召。
“宣万国大典主事,越王朱高煜觐见!”
早就在大臣队列中等待朱高煜,连忙站出班来,先行礼才高声回道:“儿臣在!”
老爷子看着此时规规矩矩的朱高煜,满意的微微点头。
虽然这小子有些不靠谱,喜欢坑爹,但在正规场合规矩是一点没少的。
“朕命你负责万国大典,不知准备如何。”
朱高煜再次叩首:“回父皇,万国大典已准备就绪,各国使臣,已在城外候旨,等待父皇您的召见。”
老爷子再次满意的点头,却并未开口宣召,反而向一直陪在旁边的朱瞻基挥了挥手。
平常没有学业,就一直是老爷子小尾巴的朱瞻基,拱手行了一礼,迈步上前,站到城墙边对着城下,高声宣道:“陛下有旨,宣万国使臣,觐见。”
正等待命令的朱高煜,听到自家大侄子的声音,抬头往上看了一眼,正好与朱瞻基的目光对视。
这小子意气风发,目光中还带着隐隐得意。
朱高煜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心中暗道:“你就祈祷通知的人晚来一会儿,能让你的册封典礼,成功进行下去。”
“儿臣领命。”
叩首再次应命,朱高煜从地上爬起身来,接过左军手中的缰绳,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翻身上马,带着几个礼部的官员往城外奔去。
“这小崽子有些得意啊,以我对老四的了解,恐怕他生气了。”
陪着老爷子观礼的朱高煦,看着回到老爷子身边,陪其说话的朱瞻基,小声在朱高燧耳边说了一句。
朱高燧闻言咧嘴一笑,露出了他那标志性的大板牙,“生气那不更好吗。”
“呵呵…”
二人瞬间笑了出来。
前面一身正装的朱胖胖,回头看了一眼发笑的两兄弟,二人连忙装作往城下看。
朱胖胖轻叹一声,看着陪在老爷子和老娘身边,跟两个老人说话的大儿子,眉宇间闪过一抹忧愁。
自家这个儿子和四弟年龄相差无几,同样都在燕王府出生,二人所经所历,几乎差不多。
可在心性目光远见方面,却有天差地别之距。
自家这儿子,仗着有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宠幸,整天游山玩水,放荡不羁。
而自家四弟呢,同样的受宠爱,但却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想着自家四弟回来这短短时间,又是工匠营又是海上水师,还有即将要开门营业的商会。
四弟封地又在最南方,远离朝廷。
以自家四弟在手中的力量,再加上其那深远的目光,朱胖胖不敢想象,十几年后会发展成何等恐怖的力量。
而且更重要的是,老爷子要将国都北迁。
那样自家四弟就更加天高皇帝远了。
朱胖胖不敢想,如果老头子和他哪天没了,这个只知道玩闹的儿子,该如何抵挡住他这个四叔。
更让朱胖胖有些恼的是,自家这儿子最近喜欢上了蛐蛐,天天捧着几个臭虫乱跑。
朱高煜:这可跟我没关系啊,我弄来玩,他自己凑上来的。
想到未来可能会面临的结果,看着越来越远的背影,朱胖胖忍不住喃喃自语。
“难道历史又要重演一回吗?”
一路之上,朱高煜带人快马前行。
被官兵阻拦在道路两边的百姓,看着气势不凡的朱高煜,忍不住爆发一阵欢呼。
最近这段时间,越王的名头可是响的很。
以亲王之身和郑和远赴海外,宣扬大明国威。
远行近两年的时间,前脚刚到家,后脚就把让人谈之色变的锦衣卫指挥使纪刚给拿下了。
甚至那晚的冲突,还被人变成了段子,被乞丐说书人在街头巷尾广为流传。
这些事情,朱高煜自然也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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