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久别胜新婚(1 / 2)
顾彩娟表态说:“好,那就这样定吧。”
罗晓明拍板说:“这几天,我们就去跟三家钉子户签约。签好,我通知你,你们马上给他们打钱,然后迅速把这三家的房子拆了。”
顾彩娟高兴地说:“行,罗市长,我等你通知。”
顾彩娟走了十多分钟,孙娇娇的电话就来了:“这个周末你回家吗?”
听到娇妻温柔的声音,罗晓明既高兴,又激动。七个日历天,要和谐解决钉子户的事,时间是太紧。今天是第一天,尽管有波折,但最后总算达成了口头协定。他提着的心稍稍放下了一些,也觉得有了完成这个任务的可能性,所以他就想回家了。
“回家的。”罗晓明压低声温柔地说,“宝贝,我想你了,想得很厉害。”
“想就快点回来呗。”娇娇也有些迫切,“我和小松都想你了。”
“还有十多分钟就下班了,你不要等我吃饭。”罗晓明算着时间,“我下班后到食堂吃了晚饭回来。上高速,开车三个多小时,估计九点半左右到家。等我,宝贝,让我先吻你一下。”
“嗯,叭。”罗晓明在手机上吻了一下,才合上手机。他们结婚两三年了,已经有了孩子,还像新婚一样相爱,既有激情,又有情趣。
久别胜新婚。三个星期,虽然不是久别,但罗晓明一想到娇妻,就激动得不能自已,真想马上就飞到她身边,拥抱她,亲吻她。
罗晓明是“十一”假期以后来右江报到的,刚好工作了三个星期。这些天,他特别想妻子,也想孩子,想以前的同事。
可能是孤独的原因吧。是的,罗晓明在这里可以说举目无亲。工作上,他是一个光杆司令,除了一个慢慢变得听话起来的周秘书;生活上,他每天三顿吃食堂,晚上回到招待所,冲好澡,洗好衣服,就已经很晚了。再稍微看一会电视,他就休息了。
罗晓明的精力很充沛,毕竟还很年轻,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所以晚上一个人睡在宾馆的房间里,不想娇妻是假的。有时候想得很厉害,激动得没办法入睡。
有时想想,他的脑子里就禁不住跳出两个美女来,一个是丁小琳,一个是邓晓雯。两个女孩年纪差不多大,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但她们的风格不太一样,丁小琳娇艳些,高傲些;邓晓雯则清纯些,淳朴些。
她们跟娇娇差不多漂亮,但比娇娇更年轻,更稚嫩。她们的身材,也是那样高挑,苗条,曲线分明,充满了迷人的魅力。
从她们的目光和神情看,她们都对他有好感,有情意,甚至有接近他的意思。男人都喜欢美女,这是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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