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要有风骨……好饿啊(1 / 2)
“侯公子,你看这城郊的西霞林景色多好?一般的时候,都会有很多的读书人聚集在这里,吟诗作对,饮茶论道,这里风景秀美,夏天的时候有众多的树木遮挡阳光,更有山泉湖水,清亮解暑,正是一个避暑的好去处。天籁『小说WwW.』⒉
而现在冬天了,这繁茂的树木则是挡住了风,缥碧的湖水让这里变得暖和起来,所以到此来的人也不少,真可谓是就一个冬夏皆宜的处所。”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文人打扮的年轻人,一身玄色长袍,肩上围着一件披肩,显得从容而优雅,气度不凡。
此时他说话的对象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年纪与他相仿,但是穿着打扮却是大相径庭,身上穿着锦衣绸缎,腰间佩戴者珍贵的玉佩,头镶嵌着紫金冠,就连随手拿着的折扇都是白玉所打造的。
虽然看不出来此人的品性如何,行事张扬亦或是如何,但是光是从观感而言,他在人群当中的回头率一定是不低的,甚至是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
这人便是被称为侯公子的侯方宇,只见他一笑,带着些许的傲气:“哈哈,萧贤弟说的是,这里的景色如此之好,我往日多次进京,都是陪着小王爷,无暇观看,今日还真的得多谢萧贤弟的款待了。”
这人似乎只是在诉说一件事情,但是话语当中的傲气却尽皆显露出来,说罢又转过来对着一旁的女子说道:“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是今天还有菲妍姑娘这位佳人与我同游,真是三生有幸啊,菲妍,你说是不是啊?”
旁边那一位佳人正是菲妍,听到侯方宇的话,菲妍只得淡淡一笑:“侯公子折煞菲妍了,与公子同游才是令菲妍与有荣焉啊。”
“哈哈哈,菲妍姑娘的嘴真甜,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人。”
侯方宇哈哈一笑,说罢就想用手去触碰菲妍的脸,但是菲妍手上长袖一挥,不着痕迹地躲开了。
侯方宇有点尴尬地笑了笑,不甘心地将手收了回去。
而那个被称为萧贤弟的年轻人,名叫萧轩,同样是京城里面有名的家族萧家的子弟,而之前被墨谦戏弄,最后豁然醒悟的那个萧远恒,真是他的堂弟。
听到了小王爷这三个字的时候,萧轩脸色变得有点不自然,但是很快就掩盖了过去。
“侯公子真是好艳福,有菲妍姑娘这等佳人相伴,要知道菲妍姑娘在京城当中不知多少人排着队等着都见不到一面呢,今天竟然亲自赴约,真是让我们羡慕不已。”
这个时候旁边的其他人说话了,“唉,侯公子不但才学过人,而且家大业大,家族又受到小王爷的荫蔽,受到美人的青睐,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我们是羡慕不来的。”
“是啊是啊,也就是侯公子这样的人中龙凤才有这样的福气,对了,我们在这里备下热酒,公子快过来喝几杯暖暖身子吧。”这些人话语当中带着明显的讨好意味。
“好啊,不过你们知道我的规矩的。”侯方宇笑道。
那些人闻言哈哈大笑:“谁人不知道侯公子画技乃是一绝,我们早已经备好了笔墨,待会饮酒尽兴,公子只管挥毫,我们就等公子的佳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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