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世外桃源》剧本,通关!(二合一章节)(1 / 2)
老头的神色有些扭曲,在这弥留之际,又好像恢复了一些些神志,在那里说着稀奇古怪的胡话。
“唉,它是什么东西,我现在都不清楚……”
“它也不一定是完全坏的,只是人坏了而已。”
“原来我娘长这样,我早就忘记了。她很早就死了,是病死的,唉,我记得亲手把她给埋了。”
“我爹长什么样子……”
邻居整个人抽搐了几下,就像是一只出了水面后,精疲力尽挣扎的大虾。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王昊站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着,随时准备捂住耳朵。
老头开始回忆自己匆匆忙忙的一生,不管倾诉的对象到底是谁,哪怕只是一个低领儿童,也是一股脑儿地胡说着。
自己的爹妈叫什么名字,早就忘记了。
有没有孩子?在长久的寿命下,孩子似乎不重要了,他没有孩子。
亲人,早就没有了。
他大多数时间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活着,就是为了更加长久?
又或者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当生命终将消失的时候,又应该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如果生命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是应该忏悔,是懊悔,又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选择……
这个问题的突然出现,让他感到茫然。
这是人类天然需要思考的东西,只不过过去的他,作为永生者,从未思考过罢了。
他尝试着回忆一些美好的事物,但所有的美好他似乎完全忘记了,他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记了。
这让老头隐隐有些悲伤,泪水从眼角中流了出来。
他莫名开始忏悔自己犯下的恶行。
“我应该怎么离开这里?”
耳边传来了一个稚童的声音,平静、缓和却又富有活力。
“这里是什么地方,你能告诉我吗?”
邻居老者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看这个声音一眼,最终四面八方的黑暗开始占据他的视野。
已经看不见了。
他全身无力,任由血人参的根须从五官中生长出来,竭尽全力地说道:“我也不知……我在外边一直浑浑噩噩,待在这里反倒还有一丝清醒!到底是为什么,我也不知……”
他又好像想到了什么:“屋子里有个指南针……你可以去东边试试……”
“那边……怪异……比较少。”
东边!珍贵的线索!
为什么要帮他呢?
老头自己也不知道,帮了就帮了,没有为什么。
无所谓了……
孩童又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姥姥的目的是什么?”
老头吃力的说道:“孩子……没有体验过衰老,是特殊的……”
“它现在不太聪明……它还在成长……”
王昊感觉自己听闻了一个大秘密,瞳孔微微收缩。
“在村子北边的井……可以窃取它的力量……一点皮毛罢了……”
“我不能告诉你太多,瓜娃子……否则,你会没命的。”
老者说到这里,身体不停地抽搐,似乎到了弥留之际:“……去东边吧……去太阳升起的地方……可能会稍稍好一点。”
“或许你能成功……但它依旧不会放过你的……”
“娘……娘!”
王昊还想问些什么,却发现老者的气息愈发的低迷,说到最后已经开始语无伦次,口吐白沫开始叫“娘”、“娘”。
一个不知道活了多久,不知道是人类还是怪异的东西,在那里叫喊自己死了数百年的母亲。这一幕,显得无比真实却又令人揪心。
再坏的人,弥留之际,都是叫妈妈。
人一生最清醒的时候,只有在吃奶的时候,再有就是在去世前弥留之际。而期间漫长的岁月,都被外边的世界迷住了心窍,表面上看似明白,其实是一直糊涂着,不知道究竟想要些什么。
王昊低下头,微微叹了一口气,看了看黑衣卫李先锋留下的信件,又看了看这个老头。
“最后一个问题,我怎么回复理智?”
老头瞳孔放大,胡呓了一句:“……那个草,再加上血!”
说完这一句,他的肉身中,已然失去了灵魂。
邻居老头死后,血人参的成长速度明显快了不止一个档次,只是短短几分钟,就抽干了全身的血液,将其抽成了一具干尸。
一个人的全部精血,让人参成长到了10厘米长度,大拇指那么粗细,估摸着可能有小半斤的重量。
这颗人参并没有攻击性,相当于是一件植物类型的奇物。
要是它流传出去,必然会在世界上引发一阵阵的腥风血雨。
“能够让人长寿的宝物,能够永生不死的宝物么……”
“别说这么多,我不喜欢这个。”
王昊原本想要说一些骚话来缓解心理压力,可事到如今,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了。
生老病死的话题太过沉重,不宜拿来开玩笑。
最终叹了一口气,又进入邻居的房间,进行一番仔细的搜寻。寻找到一个古朴的指南针,这玩意就像罗盘一样精巧异常,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盘上有两个圈,内圈写着“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外圈写着“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那根指针正好指向午方向。
“天干地支么……”
只要知道“午”就是南方向即可,其他的方位,全都可以推算出来。
又在厨房当中,寻找到一袋枯黄如同狗尾巴草般的植物,无法辨别这一袋植物到底是什么。
在游戏中也没有嗅觉,更没办法搞清楚它到底能不能吃。
“难道是提升san值的一种植物?再加上血?试试看,反正还有一头彪子的血液。”
至于其他的物品,全都是一些破破烂烂的生活用具,邻居老头,可真是贫穷到不能贫穷了。
“去东边么……”
琢磨了一阵子,还是决定相信邻居的话,躲在家里等待姥姥回归,不是他的风格。
大不了,再开一次第四轮回。
那就去东边吧!
于是,第五天以及第六天,叫上了傻弟弟,两人在不断地准备中度过……
先是辛辛苦苦将“彪子”的血给放了出来。
果然,这些狗尾巴草一样的植物,遇到生命的血液后开始疯狂生长,只是一会儿的功夫,便形成了如同小麦样的奇怪植物,上面的颗粒就像玉米粒似的,非常大颗。
“哥,我们吃的就是这个东西吗?”就连傻弟弟都十分震惊,他平时吃的玉米饼,居然是这种能够吸食血液的植物!
“我也不知道,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别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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