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红头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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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这是今天的报纸。”

“放在那里就好。”

每天看报纸已经成为了杜克的一种习惯,虽然电视新闻也会播报很多东西,但还是会有一些小事情并不会在电视上播报,不过杜克已经知道了今天的头版头条会是什么。

昨天有那么一伙人,在抢劫银行的时候,只抢银行的钱,其中一个带着红色头罩的人,看起来就像是他们的老大,而且在保安拔枪打空了弹匣后,竟然一枪都没有击中对方,这让很多人都连连称奇,为了逃走,那个带着红色头罩的人,还撒了不少的钱在街道上,以此来阻止警察的追击,也就导致了还有人称呼他为现代的罗宾汉。

只是对于这些家伙的行为,杜克是真的看不上,尽管他们抢的的确是银行的钱,可并不代表储户的利益就不会受到影响,只不过现在就是那些人的利益还没有受到影响而已。

在杜克看来,任何一座城市中,出现超级英雄或者是这种劫富济贫的“侠盗”,其实都是一种秩序混乱的表现,因为这两类人往往是在只是无法保证大部民众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才会被迫出现的特殊群体,当然,大部分的侠盗并非真正的侠盗,就像是那几个银行抢匪,他们虽然分了一些钱出去,但大部分的钱都被他们自己留下了,他们的本意并非帮助什么人。

如果有人说什么论迹不论心,那么这个时候杜克就要反驳对方了,如果根据当时的街道上的情况,抢匪洒出去的钱,基本都是被街道上衣着相对体面的人捡走了,他们并不一定需要这份钱,可以说没有任何需要帮助的人得到相应的帮助,有的只是一些受益者的追捧。

那些人的吹捧,显然很容易会让更多人效仿,那么到时候哥谭的秩序就真的崩了,说不定到时候都不需要警察维持秩序了,黑帮为了能够正常经营,都要将那些抢匪给解决掉,否则大家都去做这种无本生意,黑帮这边除了军火、嗑药还有女人的生意能够做一做,其他方面的生意估计都要受到影响。

“戈登警探,我这里有那些人的消息。”

现在血爪帮已经掌握了整整九个街区,尽管当前地盘的形状并不是特别规整,可血爪帮对于自家地盘的掌控却十分有力,尤其是在血爪帮过去了之后,相应街区的居民都表示愿意配合,甚至负责收钱的人还没有过去,就有负责人将钱全都收好了,准备交给过去办事的帮众。

如果可以的话,哪怕是罪犯也不希望自己生活的街区有过多的犯罪情况,这要是一个毒贩家被偷了,到时候货和钱都丢了,那损失可就大了,因此如果能够得到血爪帮的庇护,至少能够小偷不回来了,而在看到血爪帮晚上竟然还有人会进行巡逻,那些居民都惊呆了,要知道就连警察都不会像他们那样尽职。

虽然有些人不服血爪帮,只不过就在他们动手之前,血爪帮就都知道消息了,然后直接冲进对方老家对他们进行教育。

黑帮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因此只要不是那种真的撞破南墙不回头的,杜克都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而现在也还没有不识趣的人,毕竟一边是枪,一边是钱,聪明的人都知道选择什么,而且都是混黑道的,这个时候就不要装什么英雄了。

杜克暂时是不准备继续扩张地盘了,毕竟他当前能够保证自己手底下的人还能够好好听话,而且如果扩张速度过去,估计手底下人的心思就不安分了,为此他需要先沉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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