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映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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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映天

“拿不下来了,你戴也得戴,不想戴更得戴!别忘了,你现在雷家的少奶奶,一来二去的,连个戒指都没有,你难道想让人看我的笑话?”雷焱似乎忘了,原本揣着这枚戒指时,内心激动的想法。被她这么一激,又恢复到他的本来面目。

(在这里注明一下,雷总裁跟初雪结婚时,当然也有戒指的,但那时动机不纯,所以没过多久,初雪就很自觉的将那枚戒指还给了他,反正她也不喜欢,那枚戒指听说,是他原本要送给另一个女人的,只是不凑巧的戴到了她的手上。话说回来,雷总裁当然不是小气一枚戒指,他原原本本的想法,当然还是以抱复这个女人为主!)

“它太大,太华美了,不适合我!”她说的是实话,以她的身份戴上这么大的戒指,别人会怎么想。就像,她同样不喜欢色彩妖娆浓郁的玫瑰。相比之下,开着蓝色小花的迷迭香,才是她。无论在何种环境下,它都能俏然绽放,香味清雅而长久。

她的确是为了钱跟他在一起,如果钱有价,她的债也该还完了。她不想背负这座大山,活一辈子。

雷焱像是真的生气了,他箍住她的双肩,眼里充斥着怒火,“那你告诉我,什么才是适合你的!这些玫瑰不美吗?所有的女人都喜欢,唯独你对它不屑一顾,为什么你总跟别人不一样!”

“我没有跟别人不一样,只不过萝卜青菜各有所好,别人喜欢的东西,并不一定我就非得喜欢,你自始自终,从没有认真的了解过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如果是我喜欢的东西,哪怕它只是路边摊的廉价商品,在我眼里,它也是独一无二的!”她倔强的说道。

她这一点,说的并没有错。雷焱一直站在自己的角度,认为她需要的什么,却没有真正了解过她。换句话说,雷总裁也不懂得如何去了解一个人,他今天所能做的,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试问,长这么大,他何时给女人买过礼物?又何时花过心思,去讨一个女人的欢心,这若是以前,他说不定早一脚,将这个女人踢飞了。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他也不可能去逞当年之勇。

他颓败的揉了揉头发,他真快被这个女人弄疯了,“那你告诉我,你到底要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都会给你办到!这些花,如果你不喜欢,我马上让人把它们扔出去!”

初雪看着满园中,含苞欲放的花卉,有些不忍。说到底,这也是雷焱头一次送她东西。真让她视而不见,她倒还真舍不得,“它们开得正好,扔掉干嘛!那多浪费!”初雪脑袋转了转,又说道:“不如,让夏夏把这些花,都送到医院里去,送给那里的病人,鲜花本来就是应该给人祝福,正好物尽其用!”夏夏住院的期间,她亲眼感受过,在死亡边缘徘徊的人,心情是何等的沮丧。如果这些花能给她们送去一丝温暖,总好过,让它们在这里等着枯萎。

“那好,就依你!不过,你手上的戒指不许再拿下来!”

“但是……”但是这个戒指太贵重了。

“没有但是!如果你敢拿下来,我立刻把它扔出去!”他威胁道。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的就是他。

面对这样的威胁,她还能说什么呢!

虽然有一丝丝的不服,但好歹也是人家雷总裁的一番心意。况且这枚粉色的钻戒的确很美,戴在她的手上,更衬得她的手指纤细白皙,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院内的玫瑰都送出去了,听说轰动一时啊!整个南山医院的病人,每人都收到一束包装精美的玫瑰。其中也包括医院的护士和女性医生。谁都没想到,一向以冷漠示人的雷总裁,会给医院献爱心。听说那天,整个医院的女性差点没当场晕倒,一个个捧着花,犯了好几天的白痴。

礼物送出去了,雷总裁当然也不会忘了收取他的好处。

当天晚上,他便换了一副模样。

“你干嘛这样看着我,让我觉得毛毛的!”初雪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从晚餐算起,他就一直用一种深邃的眼神望着她,那眼神里,像是有一团火,不声不响的慢慢燃烧起来。

“你……你不去洗澡吗?”见他不动,初雪只好说。

这些天,她差不多已经习惯了他在这里,反正也没有什么逾矩的行为,只是睡睡觉而已。

听到她的话,雷焱的眉睫微不可见的动了动,他站起身,“嗯,马上去!”

他洗澡的速度似乎比平时快了许多,出来时头上的水珠还在不停的滴落。初雪给孩子又喂了一遍奶,替他换好了尿布,扑好爽身粉,便想把他放到小床上去。可这小家伙,今天却怪了,一放在小床上,便噙着眼泪,哇哇得哭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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