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3 诛心之毒(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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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让我来么?我确实是系统地学习过,但是我那一套,纯粹是纸上谈兵嘛。虽然很幸运地跟张扬吃过不少次小灶,见过不少真实的现场,但让我自己主导侦查的话,我可就一点经验也没有了。

“我不行。”我很直白地说。本来我学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辅助聂秋远的,不是为了自己出什么风头。命案不是儿戏,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不想往前瞎冲。

秋呵呵地笑起来,抬起袖子抹掉了我脸上的不知是灰土还是什么。

“还以为真真天不怕地不怕呢,原来也有这么谨慎的时候。别担心,不是还有我在么!”

我为大理寺工作,虽然没有正式的职务,但我在玉衡司是正式挂名的,所以,我虽是一介女流,却也成功地拿上了古代的薪水。目前聂秋远是大理寺的第一掌事人,是货真价实的我的老板,被老板在公事上拿出极度褊私的态度袒护着,总让我觉得开心得很。

所以我就决定把我的想法跟他说一下,也就是,如果我是侦查主力,根据我学习的内容,应该如何开始一个案件的侦查。

“我们侦破一个案件,一般是三步走,也就是,确定性质,划定范围,描绘脸谱。”我概括地讲道。

“哦?”他的兴趣一下子被调动了起来,注意力一下子就集中了,“真真讲讲看。”

我认为,以聂秋远的聪明才智和实践经验,他应该是遵循着这些具体的原则在做的,否则,也不可能完美地侦破那么多复杂的案件。但是在我们的时代,信息更发达,数据更准确,工具更完备,所以现代人必定比古代人更善于总结。我学习的,就是侦查专家们在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原则性侦查思路,顺着这个思路来,自然可以把问题考虑得比较全面,即使缺乏实践经验,也不会偏差到哪里去。

“首先,根据报案或是现场的情况,以及能够采集到的所有信息,来确定案件的性质,否则,思路就会是歪的。拿这个无名女尸来说,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是她是自杀还是他杀。”

聂秋远点头道:“他杀无疑。这个问题可以略过,不过这个思路是有道理的。”

我老公这一句“他杀无疑”,说得轻描淡写,但我对他有充足的信心,相信他的脑海中已经有许多的信息和判断飞快地进行过整合。

如果换了是旁人,我就会辩上两句,单凭手段多就能断定是他杀么?这样武断可不行呢。

如果是自杀,那这就不是一个需要我们花费精力侦查的案子。判断一个人是自杀还是他杀,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很难总结出统一的方法,而是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地分析。

总的说,如果尸身上有创口或其他机械性损伤,就要看这些创伤死者自己的行为能不能形成。有些情况,打眼看就知道不能形成,比如尸体被肢解为好多块,这件事自己肯定是做不了的。创伤能不能自己形成,大部分情况下可以通过常识判断,但是也有个别奇葩的情况,还是不要太武断才好。

比如被一把刀从背后捅了个透心凉,这个自己能形成吗?看上去似乎是不能的。可是我在侦探小说上看到过,死者用冰块把刀冻在地上,刃尖朝上,冻得结结实实,然后他再从高处后背朝下仰着倒过去,让刀刺穿自己的后心。当人赶到的时候,冰也化了,看上去,就变成了一个他杀现场。

有这样的聪明才智和想象力,真心不如用在好好活着了,有什么问题会解决不了呢?不过这毕竟是小说,用这种方式自杀的,在我接触的案例中并没有出现过,我问过张扬,他也没在现实中见到过。

但是现实中我也见过很奇葩的情形,有人自杀的方式,是将两枚长钉子深深地钉进了自己的颅骨,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所以,这个问题在没有严密论证过的情况下,根本就不能小看。我就见过有人自杀是服毒割腕上吊三保险的,果然如他所愿,根本救不过来。

所以,这具女尸身上有勒痕和刺创,又是中毒死亡的,仅凭这些排除不了自杀。尸体旁边没发现刀具和绞缢的绳索,应该有一定的证明力,但这女子看上去死了一些时候了,我们还没有外围勘查过,也许这些东西可以在附近找到也未可知,毕竟野生动物无处不在。

之所以肯定这名女子死于他杀,是因为她的脚。

她的脚上没有鞋,而她的袜子上却没有泥土。所以,她不可能是自己走到这里来的,而是被人抛在了这里。我相信,秋也一定是根据这一点,才肯定地判断这个女子是被别人杀害的。

“嗯,判定为他杀之后,就根据现场的情况,尸体的情况,判断杀人的动机,这也是判定案件性质的一部分。”我接着把话题引了下去。

秋会心一笑,道:“我也是这样的。那么,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要杀害她呢?”

我想了想,就说:“首先,应该不是要劫色。因为从尸身看来,女子死前,有曾经*房的痕迹,可是对方却不像是用强的。女子下.体,没有撕裂出血之类被施暴的痕迹,而她的身上,挣扎抵抗形成的擦伤、淤伤、挫伤都几乎没有。所以,这女子怕是自愿与凶手同房,而且,毒药也不是被强灌的,而是在不知情的状态服下的。这凶手很可能是她认识甚至熟悉的人。”

聂秋远微笑着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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