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营救姚启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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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城西,德宣街.这里有一着一大片的建筑群,房屋普通,但却全是砖石构造,墙壁也是远厚于一般民居.这里便是广东首府广州城最大的一处监狱,重点关押重刑犯人,此刻姚启圣就在其中.
姚启圣虽说是个读书人,但年轻时便好兵事,喜练武健身.但此时已经四十五岁了,呕心沥血处理香山政务六年,头发半白,再不复年轻时的勇猛.只是,他将香山治理的是县富民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可是临了自己不但没有得到提升,反而进了大牢.从厩直接来的旨意,自己被判了死刑,虽不是就地处决,但等到康熙亲自勾绝的判决书到来,自己便肯定是要人头落地的了.
满清入关虽然还不到三十年,但是这刑法审核却是极严.此刻的州县只有审理民事案件的自治权,刑事案件则必须上报.简略而言,对于死刑案件,州县初审后,逐级报送知府,按察使,督抚复审.地方各级提出定罪量刑意见,督抚如无异议,再向皇帝奏报,并抄送副本与刑部分管司.皇帝收到督抚奏报后,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依律拟罪.若涉死罪,则纳入秋审程序.
这一套程序很是复杂严格,这也给了姚启圣的生命多延长了一点时间.依律秋决但尚未执行的对象必须进行死刑复核的会审就叫做秋审,秋审也被视为国家大典.这套程序之严格,审议之慎重,情法之持平,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仅见.即使是在号称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当代中国,死刑案件也同普通刑案一样实行两审终审制.只不过是多了一道死刑复核程序,还没有清代秋审那般繁复厚重而严格审慎的程序与制度.
秋审一般分两个阶段.前阶段为一至四月,书吏起草文案,分管事务的刑部司官(主事,员外郎,郎中)对文案进行增删并附判案意见,最后交由刑部堂官(尚书,左右侍郎)批阅.最初的判案意见被称作"司看".第二次为"覆看",第三次为"总看".司看用蓝笔,覆看用紫笔,总看用黑笔.三看之后,还有堂官的批语,可以说是慎之又慎.
后阶段为五至七月.刑部将地方督抚审案结论与刑部看语对照,再分司官为主体的"司议"与堂官为主体的"堂议"两次会议进行讨论,从而得出刑部的最终意见.随后,刑部准备好文案,由九卿科道会审.定议后向皇帝报告,而若大臣们意见不一致,则将正反观点一并上奏,由皇帝作出终极勾决:予勾就代表立即执行死刑,免勾则代表暂不执行死刑.
现在姚启圣这个事情就有些麻烦,广州这边拿下了姚启圣之后,地方一审判决死刑,然后便将具体情况在禀报厩.姚启圣家里也是一方豪强,家产几十万两白银还是有的.在厩重金打点刑部司官,也只是拖延了判案的时间,迟迟没有将这桩案件审完.因此姚启圣才被关到现在,若是刑部司官早些断完,随即送到康熙面前,那姚启圣早在一月前就去见阎王了.
原先历史上,姚启圣被判决为死刑之后,拖到了第二年春天三月底.孝庄这位太皇太后生日的时候,康熙大赦天下.姚启圣得以免死,然后几经周折方得出狱.出狱之后.他便留在广东经商为生.
在吴三桂反清,耿精忠尚之信随之附和的时候,姚启圣捐资十万募兵千人,前去投效清廷急命南下浙江,指挥东南平叛军务的康亲王,被康亲王任命为诸暨知县.姚启圣那时候才发挥出自己的才能,"屡献奇谋,亲王甚器重之".只两年便以军功升为浙江温处道佥事.
他做浙江温处道佥事的第二年,姚启圣为清军前锋.清军击败了浙江,江西境内的耿精忠部队,分道入闽时,历史上的耿精忠见势不利,想降有不敢降,犹豫不决.姚启圣单骑进入福州劝降,可以说是胸藏韬略,议论恢闳.最后耿精忠瞻其风仪,深为折服,说:"是殆李抱真之流,定不欺我",遂降.从此,福建清兵才能腾出手来全力对付郑经.姚启圣也以功升福建布政使.
再接下来的两年,姚启圣屡立战功,先后收复被郑经部占据的邵武,兴化,泉州和漳州等地,兵临广东潮州.后来,郑经率军反攻,福建总督郎廷相连战连败,不得已请求援兵.这个时候清廷便任命姚启圣为福建总督.他到任以后,大力笼络收复福建民心,不长时间郑经便退走台湾.为此康熙还特意降玺书褒扬.
福建总督也是他做的最大的官了,后来的收复台湾之战,他又是居功至伟,但是却没有升官.就这样一位大能人吗,现在却是被关在大牢里,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己还能多活几天.这一次的情况可是和原先历史上有了一些不同,在耿精忠这只蝴蝶翅膀的煽动下,康熙帝的态度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估计厩那边不会拖得太久了.康熙打定主意要杀一批人来杀鸡儆猴因此耿精忠这边营救的速度也必须加快.
此刻的姚启圣丝毫不知外面的情况,他的家人并不在广州,而是呆在了绍兴老家,家人前往厩活动营救他的事情他也不知晓.这里乃是重型监狱,看守极严,尤其是死刑犯,是不准探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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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天上乌云盖顶,没有一丝星光.有道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李光地秘密安排的十五名精锐营救部队已经抵达了监狱墙头下.
"当,当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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