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北伐(四)(1 / 2)
云帆坐在一块石头上,将裤腿上的布条解开,因为缠得太紧,感觉整个小腿肌肉僵硬无比,他在空中做了几个蹬踏的动作,似乎好了一些,又将脚上的那双帆布胶鞋脱下来,翻过来一看,黑色的胶底已经磨得有些泛白,这才是第一天行军啊,他不觉有些心疼。
这种鞋的军中名称是“作训鞋”,意思就是训练和平时用的,作战时他们会换上直筒皮靴,鞋面做了钢筋加固,对脚面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不过这种靴子在长途行军时,会磨脚,军士们更喜欢穿胶鞋,同时配合绑腿法一块儿使用,据说可以缓解脚部疲劳,是以命令的方式强制性推行的,对于具体的绑法和力度都有要求,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在云帆看来,这种绑法最大的好处就是让裤脚贴在腿上,避免走路带上泥土。
射声军是三天前离开琼州的,在海面上飘了一天一夜,到了钦州只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开拔上了路,原因很简单,他们前厢第一军是全军的箭头,后头还有五万之众陆续前来,到一部走一部,才能避免人马猬集在一块儿,给后勤增加压力。
军部给他的命令是一日一夜行军八十里,沿着钦水上行,两天后到达第一个县城灵山,那里已经是钦州的边缘,顺水而行是古往今来所通行的法则,人可以不吃饭却不能不喝水,因此行军的路线再怎么变也变不出花去,云帆并不担心路上有什么危险,且不说骑军早在十多天前就登上过这片土地,就是现在真发现了什么敌情,他也有信心应付。
凭得就是麾下这二千五百名军士。
从天刚蒙蒙亮开始行军,八十里路走下来,已经接近了傍晚,对于平均负重四十斤左右的军士来说,这个速度并不快,基本上就是平常的步伐,和所有的军士一样,云帆的左肩上挂着一支七斤重的前装燧发枪,腰间的牛皮弹丸包左右各有一个,每个装着一百枚钢珠,每枚重16克,再加上两百袋5克重的定装火药,总重九斤多,背上是一条折叠睡袋,约有六斤重,一把多功能工兵铲重五斤,杂七杂八的水壶、饭盒、刺刀、急救包、十二份半斤重的口粮,足够他们六天的用度。
云帆从卸下来的背包里拿出一个纸箔圆筒,撕开纸边一股饭香和油味便扑面而来,放进嘴里咬上一口软乎乎地,里面竟然还夹着肉丝和青菜,除了没有热气,口味比他在南洋时吃过的干饼子要好多了,那玩艺硬得和石头一样,咬得牙齿生疼,没有大量的水根本吃不下去,一般都是放在嘴里慢慢泡软乎了,再一点一点咽下去,好在味道很甜,如同吃糖似的。
可再好吃的糖,也不如这米饭有味道啊,云帆一口口咬进嘴里,看着周围的手下忙忙碌碌,他们以队为单位,用枪枝搭成架子,找来柴火堆在下面,用火机点燃了,架上一口大锅子,“咕噜咕噜”地开始烧水。
军中规定,哪怕是在野外,也尽量不要喝生火,实在没有加热的条件,也要用一种药粉撒在里面,说是可以杀灭病菌,这个常识还是他的神医娘子教的,云帆自然是无有不从。
“哇!”
一阵欢呼声从河边传来,他扭头看过去,一名军士兴高采烈地举着手中的军刺,军刺上串着一条不断扭动的大白鱼,好家伙怕不得有两斤重?看着那群呼呼咋咋的手下,云帆的心情不禁明亮起来,这群狗日的,有这么好的口粮还不满足,居然弄来了鱼汤。
“还是宋人的官家仁义哈。”一个新投军的北地汉人感概地说道:“跟着蒙古.....鞑子,走到哪抢到哪,有时候也能吃好一顿好的,可大头都被上官们拿去了,两年多了,吃到的饱饭一只手数得过来,更别提在那个尖尖上被围住了,最惨的时候,草根根也啃过哩,哪像你们,有吃有喝还是热乎的,瞧瞧这饭锅子,都是铁造的呢,还有这铲子,多好的钢口,做农活得有多得劲?就连盛饭的盒子都是一般,难怪大汗心心念念要南下,要南下,来抢你们。”
“啥大汗,那是鞑子头儿。”张德全不满地纠正了一句,男子忙不迭地说道。
“教员说得是,叫顺口了,一时没改过来。”
张德全没理睬他,手上不停地用刀子刮鱼鳞片,然后将内脏等物扣出来扔到一旁,把清理好的鱼放到石面上,双手执起工兵铲猛然下戳,将硕大的鱼头剁下来扔进已经煮沸的铁锅里,发出“啪”得一声轻响。
一众军士没有再说话,全都看着他握住鱼身,用刀子将鱼肉一片片削进锅里,微微的腥味被沸水一冲,化做腾腾雾气,与水里暗含的姜、椒等气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极为诱惑味蕾的香,勾起了所有人的饥肠。
“想不到张教员年纪不大,还有这么一手?”
张德全神色有几分黯然:“那是家父小时候所教,差不多已经快要忘却了。”
他将最后剔成架子的鱼骨放进去,透明的鱼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白,一片片浮上水面,张德全解下腰间的包囊,拿出一个袋子,撒了一撮雪白的精盐进去,舀上一瓢汤吸上一口,满意地点点头。
“成了,每人一勺,多了没有。”
军士们欢天喜地排起队,在他的手上舀上一勺鱼汤,至于里面有没有肉,全靠运气。
邵成的运气不错,饭盒里漂着好几片鱼肉,远远地闻到香味,云帆站起身,看着他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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