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大明太悲催的财政(1 / 2)

加入书签

官吏,实际上是官与吏的组合词,两个字虽然经常一起出现,但从根本上来说,完全是两回事。

在秦汉时期,官吏之间是通用的,官就是吏,吏就是官,没区别。

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与吏便彻底划清了三八线。

官,那是上品,高人一等,即“上品无贱族”。

至于吏,那是下品,卑微贱业,即“下品无高门”。

唐宋明,吏实质上是一种杂役,也叫作胥吏,有人戏说:

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

明代衙门,有官,有僚,有吏。

其中,官是正职,为长官;僚是副职、佐贰,即僚属,吏,就是办事员。

官、僚都是官员,存在品级,如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任免权来自于朝廷,领取的是朝廷俸禄。

而吏,却是没有品级的,“不入流”,根本就没有朝廷俸禄一说。

所有的吃喝用度,都是来自于衙门。如衙门的财政里,拿出一块,分给这些人,如果知县看谁不顺眼,脾气不好,又贪,几个月不给你发工钱,也是常见的事。

后世经常有人说官僚主义,却从未有人说官吏主义。新

原因很简单,官僚都是正儿八经的编内人员,胥吏只是打工服役的,是编制外的人员。像是那些皂隶、马快、禁卒、门子、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都是贱役。

惹知县不高兴的时候,都是直呼“狗吏”的。

知县看不起这些人,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只能是吏,本人和子弟,连科举的资格都没有,想要从编制外进入编制内,想都别想。

对于这些胥吏,正统的官员是嗤之以鼻,呼来喝去的。

可问题来了。

知县再怎么看不起胥吏,也是需要这些人给自己办事。

自己一个人,总不能又站岗放哨,又验尸抓凶,又收粮判案吧。

需要专门的人负责,而这些负责打杂服役的便是胥吏。

胥吏凭着自己的专长给衙门办事,虽然没编制,但也需要养家糊口。

钱哪里来?

县衙出。

县衙的钱哪里来?

朝廷给。

朝廷给多少?

哦,一个月七石米。

知县回头看了看米缸,还剩下七百来斤,要不你们三十几个胥吏,搬走分了?

胥吏们扛着麻袋,一麻袋二十来斤,一脸泪水地回了家,孩子哭着喊饿,老婆闹着要回娘家,老爹一看这点米,叹了一口气,决定今天不吃饭了。

一大家子,一个月二十斤米,还过不过日子了?

于是,胥吏聚在一起,准备今年再弄个税目,挨家挨户收去,当官的不同意?到时候他拿大头,我们拿小头,凭什么他不同意?

再说了,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当官的三年就滚了,我们可是要世世代代留在这里的,还能饿死在这不成?

也正是因此,明代的胥吏之害十分严重,贪污更是横行不止,无论朱元璋杀掉多少脑袋,一样有人贪。

不贪活不下去啊。

你老朱就知道心疼自己儿子,亲王动不动就上万石俸禄,可我们呢?

几十家才七八十石的米,你让我们怎么活?

不贪,自己是乞丐,全家人都是乞丐,说不定还会饿死几个孩子。

贪了,自己能活下去,孩子能活下去,胥吏能活下去。

你说咋选?

只能盘削底层百姓,贪污受贿,能有什么办法!

薄俸制度,有着极大的缺陷,如果不能解决这个缺陷的问题,那就无法从根本上,削弱与压制官吏贪污的动力。

毕竟,当官求的不只是自己要过好日子,还有父母妻儿子女。

现在朝廷要推行一条鞭法,又要动田产,遏制兼并,这就从根子上,直接砍向了官员与胥吏,让这些人再难下手。

没办法巧立名目了,也没办法随便征用民力了。

盘削不了百姓,那就没有了收入来源,没有了收入来源,这些胥吏都要饿死,或者干脆回家种地。

为了稳定朝局,稳定官吏之心,也为了一条鞭法、遏制土地兼并顺利实施,就必然需要改善薄俸制度,并将胥吏的生活考虑在内。

黄子澄、夏元吉只花费了一个晚上,并编制出了新的俸禄制度,以洪武二十年的俸禄为蓝本,向上浮动了近五成之多。

正一品月俸由八十七石,提升至一百三十石……正七品月俸由七石五斗,提升至十二石……从九品月俸由五石,提升至七石五斗。

府衙胥吏,除书吏享从九品待遇,其他月俸七石至五石不等。

新的俸禄编制,并不是简单的上浮五成,还需要考虑国家税赋收入,朝廷官员俸禄支出总量,考虑底层胥吏的生活状况。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