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喜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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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恒给司徒威廉打电话,问他将任务完成了几分,司徒威廉声音沉痛,无精打采的告诉他:“你放心吧,我肯定办好就是。”

沈之恒问道:“你怎么了?病了?”

“不是,是我失恋了。”他在话筒里吸了吸鼻子,像是沮丧得要哭:“静雪不理我了。”

沈之恒一听,当即挂断电话,放了心。金静雪不理他很正常,虽然沈之恒对司徒威廉很有感情,但也得承认:司徒威廉配不上人家金二小姐。

司徒威廉单方面的失了恋,痛不欲生,然而金静雪对他的痛苦一无所知。

这几天她光忙着跑医院了,一个多礼拜前,她偶然得知厉英良受伤入院,立刻前去探望了他。一进病房,她就见厉英良面无人色,两边嘴角红肿着,和两片嘴唇红成了一圈。

“你怎么啦?”她走到床前,劈头便问:“你受了什么伤?要不要紧?”

厉英良漠然的看着她:“多谢二小姐关心,我没有大碍。”然后他顿了顿,犹豫着又问:“你是专为我来的?还是来这里看别人?”

“我哪个朋友生病会住这种破医院?当然是专门为你来的。”然后她仔细审视了厉英良,向他伸出尖尖食指:“怎么嘴还变大了?”

厉英良恢复了漠然表情:“撑的。”

“啊?谁撑的?”

“一个坏人。”

金静雪噗嗤笑了出来:“我看你自己就是一个坏人。”紧接着她正了正脸色,在病床边坐下了,低声说道:“良哥哥,你说实话,是不是什么锄奸团要暗杀你?我早就说过,别为日本人做事,和他们合作,先就要落个汉奸的恶名,而且也未必能得到什么好处,还有生命危险。”

厉英良今天对她是特别的冷,因为实在是嘴疼,无法假笑:“中国人肯提拔我吗?肯给我官儿当吗?”

“干嘛非得当官?开公司做生意不也是一样的?有钱花就行了嘛。”她昂着个很精致的小脑袋,新烫的发卷颤悠悠:“喏,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肯辞职回家,我愿意出钱养着你。正好我比你年龄小,肯定比你活得久,能给你养老送终,管你一辈子。”

厉英良看着她,语调很平:“二小姐,你好像对我有点误会。”

“什么误会?”

“我是个人,不是一只猫一只狗。”

金静雪歪头一笑:“我知道呀!你哪有小猫小狗可爱。”

“除了衣食住行之外,我还需要成家立业、生儿养女,你要养我一家子吗?”

金静雪做了个思索的姿态,厉英良的双腿和左臂都疼得厉害,可饶是这么疼,他还是想一脚把金静雪踹出去。她总是惹他生气,他真是要烦死她了。

这时候,金静雪开了口:“你一大家子我可养不起,所以我决定禁止你结婚,你乖乖呆在我身边就好啦!”

厉英良微微一笑,心中回答:“去你妈的!”

金静雪认定了厉英良是被锄奸团当成汉奸给“锄”了一次,所以也不敢声张,只天天带了滋补的食物过来探病,连着来了十天。到了第十一天,厉英良不顾医生阻拦,强行出院,偷偷躲去了李桂生家中养伤。金静雪找不到他,又不知道他的下落,不由得忧心忡忡,自然是更没心思去理睬司徒威廉。所以细说起来,她和司徒威廉此刻是双双受伤,心里都正难受。

再说这厉英良,虽有“伤筋动骨一百天”的说法,但他养了一个月,便拆了左臂夹板,也可以慢慢的站立走路了。他这一次失血过多,元气大伤,本来就是小白脸子,这回更白了,“冰肌玉骨”,面无表情,夜里看着相当吓人。尤其是他上一个月睡得太多,以至于一个月后闹了失眠,天黑之后躺不住,常拖着两条肉痛的腿在房内来回踱步。脸是白的,腿是直的,左胳膊紧贴着身体,他直挺挺的一踱踱半天。李桂生这些天为了照顾他,就睡在旁边的小隔间里,供他随时召唤,他也挺体恤李桂生,夜里踱步时不开灯,怕影响了人家的睡眠。李桂生偶尔起夜,想从小隔间出来穿过卧室出门撒尿,结果一出隔间就遇见了他,吓得胯下淅淅沥沥,差点尿了一地,第二天还发了低烧,险些病倒。

幸而,在一个半月之后,厉英良行动自如了,便搬离李宅,回家去了。

厉英良感觉自己这伤,养得不好。

他的左臂使不上劲,双腿被筷子扎出的那两个洞,虽然已经长合了,但留下的疤痕时常作痛,一直能痛到骨头里去。可他并没有因此对沈之恒恨之入骨——在怀恨之前,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和横山瑛开了几次小会,专为了讨论沈之恒其人。直到现在,他还敢拍着胸膛保证,那一夜李桂生确实是杀了沈之恒。

横山瑛思索良久,末了说道:“你的手下,杀了沈之恒,当夜沈之恒的尸体失踪,一个月后,沈之恒出现,看着一切正常,不是替身,并对你表示友好,答应你的请客。”

“机关长,他当时看着也不是特别的正常,像是大病初愈,气色很坏。但是隔了一天他来赴宴时,看着就好了很多。”

横山瑛点了点头:“你的手下说,那一夜他们杀沈之恒时,沈之恒就很难杀,子弹打到头上,都没死,还反击杀了两个人,所以你的手下才用了机关枪扫射,并开汽车碾压了他。”

“是的,都压烂了。”

“而沈之恒袭击你时,身手也是好得——不可思议?是这个词?”

“是这个词,不可思议。他夺枪的那个动作,快得我都没看清。”

横山瑛皱起了眉头:“真是奇怪啊!莫非,他是一个世外高人?”

“可是机关长,您看他的所作所为,像世外高人吗?”

“不像。”

厉英良表示赞同。

横山瑛沉吟着又道:“不像世外高人,那他像什么呢?”

厉英良舔了舔嘴唇,似是难以启齿:“我感觉他……他有点邪气,像个……妖魔鬼怪。”

横山瑛眨巴着眼睛看厉英良,厉英良也知道自己那话听着太不科学,故而十分不安。然而横山瑛眨巴了一气眼睛之后,说道:“如果真是妖魔鬼怪,那他就更有价值了。”

厉英良决定对妖魔鬼怪沈之恒改变战术。

他想要见沈之恒,但沈之恒平常总在租界内活动,而日本人的势力并不能让厉英良在英法租界里也横行,故而如果沈之恒不想见他的话,他是没办法带着手下打上门去的。

但他厉英良也是智勇双全的,他下定决心,非要找着沈之恒不可,沈之恒纵是化身土鳖趴到墙缝里去了,他也要折根树枝儿把他挑出来。

厉英良先前一直不曾特别留意过沈之恒,只在对他动了杀心之后,让李桂生跟踪过他。如今他认真的开始研究这个人了,才发现这人活得确实是古怪神秘。

第一,他没家眷,没家眷倒也罢了,但他也不流连花街柳巷,也不爱舞女明星,甚至家里连个通房大丫头都没有,一言以蔽之:他是彻底的不近女色。唯一常去他家的人,是个名叫司徒威廉的小医生,厉英良一度怀疑沈之恒酷好男风,可再一打探,那司徒威廉和他似乎也没有什么暧昧关系,而且司徒威廉正在公开的追求金静雪——品味够差的。

第二,他没有贴身仆人和跟班,和身边一切人都保持着距离,除了那个司徒威廉。

第三——这第三条消息,是别人当个笑话告诉他的,说是沈之恒有个挺吓人的嗜好,爱用人血浇花。人血是他通过司徒威廉从济慈大众医院买的,来源合法。

厉英良听了这第三条,不但没笑出来,甚至心脏还惊恐的一缩。

除了以上三点之外,沈之恒表现出来的就都是优点了,比如他虽然是个富家翁,然而一点也不自傲,对人总是和蔼可亲,又讲文明又讲礼貌,并且热心慈善事业,常做好事,对待朋友也够意思,米将军的大小姐生病住院,家里人手不足无人照顾,他便一天一趟的过去看望,米太太感激他感激的了不得。

厉英良最近都把米将军给忘了,听了这话,才又想起这人来。由着米将军,他又想到了米大小姐——他是见过米大小姐的呀!那一夜他偶然做了件好事,正好把街上的米大小姐送回了家——

厉英良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先是沈之恒在第一夜死不见尸,接着在第二夜,在沈之恒受袭之地的附近,他遇见了独行的米大小姐。再然后是如今,不近女色的、和米将军也未见得有多少交情的沈之恒天天看望米大小姐——凭什么?米大小姐还是个半大孩子,沈之恒总不会是爱上了她。

不是爱了她,难道是欠了她?

厉英良是实干派,在想出了一脑子乱麻之后,他决定亲自去见沈之恒。是,他杀了沈之恒一次,可是沈之恒也杀了他一次,所以以着他的思维方式,他认为他和沈之恒已经扯平。这天下午,他前往了维多利亚医院,想要堵住沈之恒。

这日中午晴转阴,下午飘起了大雪,是个能活活冻死人的坏天气,厉英良下了汽车仰起头,就见天是铁灰色的,风卷着雪,劈头盖脸的打人,亏得他穿着最上等的英国呢子大衣,料子厚密,脖子也围着一条油光水滑的貂皮领子,可以抵御风雪。抬手推了推礼帽帽檐,他有点冻耳朵,但是不便抱怨什么,毕竟这一顶帽子够平常人家吃半年的饱饭。

毫无预兆的,他心生了感慨,裹着他的厚呢子大衣,他回首饥寒交迫的往昔岁月,只觉自己是再世为人,余生纵是豁出命去,也一定要保住身上的呢子大衣和昂贵礼帽。

把心思收了回来,他昂头望向了医院大门。医院门前有高高的石头台阶,他确定沈之恒此刻是在医院里,那么接下来,他是直入医院找他去,还是站在这里等待?

反正姓沈的今天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这时,他忽然发现了台阶上站了个人。

那是个女孩子,身穿深灰色洋装,外头系着银灰斗篷,总之是灰成一体,快和灰色的石头台阶融合。苍白面孔向着前方,她眼皮微垂,有种目空一切的漠然。斗篷系得有一点歪,她露出了大半条右臂,右手戴着小羊皮手套,攥着一根黑色细杖。

厉英良先是感觉这女孩子有点面熟,紧接着想了起来——米大小姐!

今天的米大小姐,可比他那一夜见到的米大小姐体面多了。可米大小姐穿戴整齐站在此地,难道是她病体痊愈,要出院了?

厉英良心中又想:“米大小姐。”

这四个字似乎是暗藏玄机,可玄机究竟是什么,他还没有参透。迈步走向台阶,他离着老远就发出了快乐声音:“米大小姐?是不是米大小姐?”

米兰一抬眼皮,转向了他的方向,那一转灵活至极,无论如何不像盲人。厉英良继续热闹寒暄:“老远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像,但是不敢认,结果我这眼力不错,还真是大小姐。大小姐一定不记得我了吧?我是——”

米兰忽然开了口:“厉叔叔?”

厉英良怔了怔:“你怎么知道?”

米兰想起了他那一夜对自己伸出的援手,便向他一笑:“我记得你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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