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回 满怀心猿接急电 再邀“孤雁”同前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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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丝小姐的高兴是有理由的,因为她最担心就是“孤雁”因此事会看轻她。然“孤雁”却没有,不光没有,相反她还在“孤雁”处听到了关怀与祝福,得到了作为女人最该拥有的值得——认可与依靠。虽然这种值得并没有给予她所想要的情爱,但至少在此时,她已经感受到了十分的满足。“孤雁”已走到了楼道半中央,眼见着就要拐过弯去,然她依然还是立着,并没有慌去开启房门,她想再多看一会儿有关于这个男人的一切——带着刚刚接受到的喜悦与开怀。看着看着,她入迷了,“孤雁”已经不见了人影,然而她还呆立在原处,还没有进门的意思。

最后,是实在站不动了,她才想起了开门进屋。一身的疲惫,她弄响了房间里的音乐,在浴缸里放满了温水,还晒了很多玫瑰花瓣,滴下了些许的精油,脱下了衣裳,准备好好地泡上一个澡,缓解一下身心的疲惫。不过,没过多久,就在她泡得最舒服之际,她放在浴缸旁的电话响起了。起初她并没有在意,在电话响了有一会儿后,她才想起拿起来看了下——是一个非常陌生的号码。本来,在这个时候来电,她是不打算接的——她的眼睛本半睁半开的,心想着她最该想的事,美得都快在浴缸里睡着了。但后来,实在是经不住电话的不断催促,又联想到这么晚来电真可能是有什么急事,遂才划起了电话的接听键。

接听后她才得知,来电的正是白天为她解围的那个年青官员。在电话那头,那人起先是礼貌地向贝丝小姐道了声报歉,还说了些其他恭维的话,然后啰哩啰嗦地唠叨了半天才说到了正题——有一些非常紧急的有关于白天袭击案件的要务有待于同她核实商议,让她务必现在赶去一趟。而且他还清清楚楚地把他所在详细的地址告诉了她,并声称一定会在那恭候她的大驾。贝丝小姐听后也认为事关重要,不敢怠慢,遂答应了下来,说是会马上赶去。然而,她了放下电话后,才想起自己身边却没有其他的下属可供她驱使,陪她一同前去——离她最近的下属也要等到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能赶到,更何况她还不确定那人现在是否已经在梦里。无奈之下,她又在脑子里左右搜寻了下所有能想到的人物的名字,最后能想到的就只有跟她一起同住一个酒店的“孤雁”了。她犹豫了半天——想起了先前犯傻的尴尬——才从浴缸爬了出来,换了件衣裳后走出了房间,带着忐忑的心徘徊着朝“孤雁”的房间走去。应该说,白天在市区发生的那一幕还是让她心有余悸的,否则她不会生多出这么多的担心,反复权衡了下利弊,最终还是决心放弃若有若无那一丝的自尊,再一次去找“孤雁”——让他陪同着自己一同前去。

与之同时,“孤雁”刚一进门,就给乔斯林回拔了电话——刚跟贝丝小姐一起有很多话不方便说——现在单独一人进到了屋内,再没有了其他人的打扰,方才敢出音放言。只见,他在电话里再次听到了乔斯林的亲昵,激动的心情是扬于脸上,溢于言表——两天的短暂分离让他感受到了什么才叫作家人的思念,什么才叫作锥心的牵挂。再有,他一联想到明早就能够赶回去,见到乔斯林,以及他们两人即将要临近的婚期,不知不觉里与乔斯林的谈话就多了起来,乐此失彼,居然连疲劳都忘却了。而且,在交谈之中,在兴起之时,他还与乔斯林聊起了婚礼当天会有的细节,应该如何如何实施,又应该注意哪些的繁文礼数。其结果,这一通电话下来,耗费有不少的时间,以至于他刚放下电话准备浆洗睡觉之时,门外边便传来了紧促的门铃声音。“是谁?这么晚了。”他心里在犯着嘀咕,从床上爬了起来,简单地披上了件外衣,然后打开了房门。

“是贝丝啊,还没休息呢?是有什么事吗?”“孤雁”开门后,闪过到一旁首先说道。

贝丝小姐虽作了一路的思想准备,可一见到“孤雁”本人,那女人天生的羞涩又泛起在了她的脸上——刚出浴时的洁白还加上粉红的红晕——显得是格外得迷人。“‘志航’,真是不好意思。你都休息了我还来打扰你。可我,是真的有急事。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晚了还来找你。”

“孤雁”发现贝丝小姐对自己是越来越发得客气了,那柔和的语气甚至酥得让他心里发慌,不禁朝她多定睛瞧了一会儿,而后又想到了什么,才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房内。“哦。那你——那你先进来吧。”

“不了,‘志航’。我就不进去了。事情是这样的——恐怕今天晚上我们都睡不成了,因为我需要你现在跟我出去一趟,去一趟11区。本来,我是准备叫其他人陪我一起去的。但你也知道——”贝丝小姐看了看自己的那块斯沃琪手表,“都这么晚了,很不方便。所以我——”贝丝小姐继续着她的轻言细语,眼睛还忽闪忽闪的,把所有的亲切都写在了脸上,彷佛不想给“孤雁”增加一丝的压力——只是想与他小心地搓商,诚意地请求一位朋友的帮助。

“这?——”本来依照“孤雁”的性子,他是不会犹豫的。可就在贝丝小姐跟他说此事的时候,他分神了,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明天要回圣安德烈的事——有些担心刚与乔斯林约好的会否因为此事而耽搁——结果没有立即答应贝丝小姐的要求。说实在话,现在的他想念乔斯林的心是急切的。“事情真有这么急吗?非要现在就赶过去?”“孤雁”的脸上生出了为难,可这些又哪能逃出贝丝小姐——一个女人——敏锐的眼睛。

“‘志航’——”贝丝小姐吞咽了一下,“是真的有急事,是关于下午的事。”

就在与贝丝小姐的眼神交汇时,“孤雁”察觉到了异样——贝丝小姐的眼里忽泛出了几股清水,遮在她清澈的碧眼上,里里外外都透露出了难过与失望。“这样啊!——那好吧。贝丝,我们走。”“孤雁”没有再推辞,还在答应之机系好了衣扣,又换上了皮鞋,带上了房门。

就在房门关启那一瞬间,贝丝小姐的脸上又恢复了笑容——女人专有的那种得逞之相。

一路上,“孤雁”都陪在贝丝小姐的左右,只是他没有再像日间一样让贝丝小姐挽住自己的手,有时候还无心地稍稍走在了贝丝小姐的前面,像是比她还要着急。如果是不知情的人看见,这两人倒像互换了一个角色,“孤雁”倒成为了事件的当事人;而贝丝小姐呢,则变成了陪伴者,不紧不慢的,不慌不急的,完全忘却了她此行的目的,完全还沉浸在回味这两番与“孤雁”相会的深意里边。说话之间,二人进入到了车内,坐在驾驶座旁的贝丝小姐高兴之余还放起了音乐——她在餐厅里唱得那首“月光之下”。“孤雁”在一旁听到,又是一愣神,寻思着她为何会如此这般喜欢这首歌曲,先是一直没有机会询问,现在正巧开车无事,便随即开口问道。

“唉,贝丝。怎么又是这首?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你这么喜欢。”

音乐起时,贝丝小姐就跟在音乐后边轻轻地哼唱,听到“孤雁”相问,像是猜着一般,是立马作了骄傲的解释。“‘志航’,你还不知道吧?这是我家乡的歌曲,我最喜欢的一首。大家都以为我一直是住在巴黎,但其实我是在法国的南部乡下出生的。我记得那里有一片庄园,有成片的葡萄,还有酒厂……,小时候我在那度过了八年的时光。后来,应该是我的祖父吧。做生意败落了,把庄园都给卖了抵债了。再后来,父亲没有办法,才搬来了巴黎。我还记得,这首歌就是我祖父亲自教给我唱的。真怀念啊,那小的时候,无忧无虑的日子——不像现在,连我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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