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1 / 2)

加入书签

达尔罕王爷进京的时候,紫禁城已经迎来了初夏。虽是初夏,天气到底热了起来,清欢白天就只穿件粉霞锦绶藕丝罗裙,早晚再加件掐花青丝对襟袄,亦不觉着凉。

阿烈自从回到京城来,也换了好几次毛。弘历刚刚把它带回来的时候,清欢总觉得它其实更像只小刺猬,虽然浑身毛发火红,可却有些扎手,偏偏还喜欢往她身上蹭。现在看来倒像是裹着一身的锦缎,油光水滑,只可怜了前些日子,闲月阁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到处都浮着红毛,害得吴嬷嬷总是没完没了地唠叨:“四爷送格格什么不好,偏偏送来这样一只东西。”

因着稀罕,闲月阁里其他的丫头倒极喜欢阿烈。宫里旁的主子都只是养着小猫小狗,这狐狸可还是头一回见,没想到竟比那些猫啊狗啊的更为有趣。阿烈因着自幼由清欢养着,脾性自然温顺异常,她现在几乎不会将它关进笼子里。

经过一个多月的悉心照料,雪儿的伤势亦日渐好转,只是就如同弘历所说的那样,它瞎了左眼,眼部留下了一道又深又长的黑色疤痕,看上去有些狰狞。清欢一想起皇阿玛把它赐给自己的时候,它是那么好看,那么威风凛凛,她心里就觉得难受。

她还是日日都来马场看它,日头已经有些毒了,云珠撑了伞遮阳她也不打,每次都亲自把雪儿牵出去,在广阔的草场上跑一跑。雪儿亦极是高兴,仿佛并不为自己的伤势难过,每每见了清欢,总是撒欢儿地奔跑。这样炎热的天气,马厩里竟然一丝难闻的气味也无,看来负责照看它的士兵亦极为尽心。

只是今儿个她没想到会在马场碰上毓宁,达尔罕王爷和星德王子这几日在京中,皇阿玛自然是盛情款待,阖宫上下都忙得不亦乐乎,她好几日都没有瞧见过三哥和弘历了,毓宁自然也不例外。她远远地行过来,见一人只穿着件白色的绸衣,身形修长,在马厩里仔仔细细地刷马。那白色在阳光下微微反光,她觉得有些刺眼。她原以为是侍卫,可一眼便又瞧见他身后辫子上结着的长穂,上面系着一枚椭圆状的玉佩,落下长长的金色流苏。

仿佛听到了马蹄声,毓宁一回头才瞧见是她。想起上次见面还是在围场,自己拒绝了他送的那只狐狸,如今见面到底多了几分尴尬,她只冲他微微一笑。不过也好,他的那只狐狸送给了霁月,倒也是最好的结局。

她想起那天在闲月阁霁月将她的那只狐狸抱来朝她炫耀:“看到了吗?这是毓宁送给我的。”她们两个从小一见面就是针尖对麦芒,连养着的两只狐狸一见面亦是龇牙咧嘴,想想她都觉得好笑。

她下了马,将马鞭交给候在一旁的侍卫,马场里的芨芨草已经长得齐膝高,碧绿的草叶上生出了毛毛的倒刺,她只好提起袍角,三步并作两步地跳过了草丛,像一只雀跃的小黄莺,笑嘻嘻地道:“今儿倒稀奇,能在这儿遇上你。”

他笑了笑,却未停下手上的动作,离近了才见她一张脸晒得白里透红,额上也浸出了细密的汗珠子,仿佛是熟透了的水蜜桃,在阳光下还能看清上面绒绒的毛。他回头瞧见雪儿那神采飞扬的样子,方道:“格格才是稀客呢。格格如今可是越来越爱惜马了。”

清欢见他绸衣都湿透了,也不知是水还是汗。她从来没见过人刷马,更没想到他会这样亲自动手,便愣愣地瞧着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