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二章:汗毛倒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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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点,同样亦是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螝在攻击被害人时,周围乘客又是如何昏睡的?

莫名其妙陷入昏睡,就这样在不知不觉甚至连察觉都察觉不到的情况下笼罩睡意闭上眼睛,其他乘客倒也罢了,毕竟只是剧情人物,他们既不了解螝物灵体,同样也不知道这是条有螝存在的死亡公路,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执行者呢?执行者可是了解内中隐情深知有螝的啊,再则自打巴士驶进17号公路的那一刻起大伙儿便个个集中精神小心提防,可想而知,就这么一种如临大敌戒备状态,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了众人,然而结果呢?

结果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执行者统统睡着!集体在螝物现身的前一刻和其他乘客一起莫名其妙闭眼昏睡!!!

莫非是幻觉?

记得彭哥当初在看完视频预览后就曾明言参透了螝物计俩,而赵平也随后讲解过逻辑流程,即,这场任务里的螝极有肯具备大范围幻觉覆盖能力,攻击某人前优先为周围人施加幻觉,然后在攻击猎物,从而导致在其他人眼里现场一切正常,事实上现场早已有人遭受攻击,直到将猎物杀死螝物隐藏,幻觉才自行消失,由于早先那屏蔽感知的幻觉消失之故,结果便自然而然会发现死者,故而完美营造出一幕诡异死亡事件。

嗯,若真往这方面想的话,具体感觉倒是有些相似,螝杀人时乘客们茫然未觉,俨然看不到被害人身死毙命的一幕,唯有人死之后方能发现,只不过……

琢磨至此,何飞动了,在汤萌与赵平的共同注视下手伸衣兜,接着掏出了一枚叶子。

一枚通体纯银但又沾满血渍的银质柳叶。

毫无疑问,作为一支内部存在多名资深者的执行队伍,加之又聆听过彭虎猜测,众人不可能没有准备,说是如此,实际同样如此,为防螝物释放幻觉影响感知,早在下车前何飞就令陈逍遥准备后手,而那所谓的后手则恰恰是柳叶!

根据民间传言,柳树属阴,容易吸引幽冥邪祟,久而久之柳树便具备了贯通阴阳两界的能力,体现方面多种多样,但最让人耳熟能详的则无疑是柳叶擦眼,通过柳叶擦眼,活人可以看到很多平时看不到的东西,而银这种物质又是极好的通灵媒介,为了尽可能提高功效,经过茅山派数代研究,最终,道士们将柳叶与银互相综合,继而制造出一种内部为柳表面包银的道门法器,而两者的结合也确实能进一步增强柳叶功效,从而帮助人轻松看到幽冥邪祟,事情并未结束,如果说银质柳叶本身就效果非凡,那么,若在柳叶外沾上黑狗血这种强力辟邪的东西,届时除具备目睹邪祟的功效外,甚至还有很大可能破除虚假识破幻觉!

于是乎,基于有备无患心理,下车前,陈逍遥就曾特意给每人发了片沾有黑狗血的银质柳叶,随着进入任务,当巴士驶进17号公路后,无需任何人提醒,执行者便纷纷掏出叶子擦拭眼皮,目的可谓明确,一旦期间螝物现身释放幻觉,届时大伙儿便不会受幻觉影响,别人如此,何飞同样如此,岂料……

岂料事与愿违!

柳叶擦眼大伙儿倒是提前做了,不曾想现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实是什么?现实是螝确实影响了众人,唯独所用手段并非幻觉,而是……

催眠!

面对这种能神不知螝不觉影响大脑继而导致人莫名昏睡的诡异手段,仅能破除视野幻觉的柳叶又怎么可能有效预防?

此刻,盯着手中已全然无用的柳叶,何飞嘴角微微抽搐,额头不觉冒出汗珠,与之相对的赵平亦差不多从青年那紧盯柳叶的反应中心领神会,故而紧随其后面色发白,同理,连何飞赵平这种级别的资深者都茫然无措,只是新人的汤萌又如何镇定的起来?

都说美国警查办案效率一向很高,关于这种说法很多人虽持怀疑态度,但不管怎么说约翰和格丽斯倒着实做到了合理利用时间,就在何飞等人专注于尸体检查时,约翰两人也以分工明确,各自忙碌开来,格丽斯翻找起死者衣物搜寻证件,约翰则盘问起那名和死者挨座的中年秃顶男,不怪约翰优先锁定此人,毕竟秃顶男是凶案发生时距离死者最近一人,同样也是发现死者毙命身亡的第一目击者,所以很自然的,无论他愿意与否,他都要面对约翰,继而频繁接受警方盘问。

“约翰,证件找到了,死者名叫卡莱尔杰克,20岁,居住于科罗多拉州,另外我还从死者包里发现了一张电竞邀请函。”

聆听着格丽斯回报上来的情况,又接过证件和邀请函,低头凝视,待确认了死者身份后,约翰点头回应道:“如所料不错,这人应该是名电竞选手,前往犹他州的目的也不外乎参加比赛。”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约翰一阵见血指出了死者乘车目的,其实找出死者身份很容易,通过物品猜出死者意图也相对简单,可问题是就目前而言死者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线索,毕竟巴士就这么大,里面就这么些人,合理找出杀人真凶才是目前重中之重。

“咳咳。”

于是,在将证件递还给格丽斯后,轻咳两声,约翰重新回头,朝对面仍惊魂未定的秃顶男询问道:“乔治先生,你之前说死者遇害时你正在睡觉,直到死者倒地才把你惊醒?接着你便看到你相邻座位上的这位先生已然死亡?”

“对对对,警官先生,事情就是这样!”听完约翰那不知何故重复提及的询问,对面,那名自称乔治的秃顶男忙点头符合承认无错,约翰则微微一笑,接着说了句话,一句足以把秃顶男当场吓死的附加补充:“嗯,合理的理由,合理的借口,再结合那极其高超的隐秘手段,不得不说你的作案手法非常完美。”

站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角度来看,警查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注重的是线索,如果在没有证据不存线索的情况下案件便注定停滞不前,当然以上这些仅仅只适用于那些入职不久的新人警员,至少在约翰这种经验丰富的警查面前情况并非如此,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样,巴士就这么大,乘客就这么多,在加之案发时汽车仍在行驶,种种条件结合在一起,那么首先便排除了凶手来自外界的可能性,从而肯定了凶手必然在巴士之中,既然凶手身在车里,那么最有杀人嫌疑与杀人便利的……

除了和死者坐在一起的这个秃顶男外,还有其他可能吗?

至于对方如何神不知螝不觉将人杀死而后将尸体血液放尽……

虽说这点确实堪称诡异,可他终究相信科学,无条件信任尸检结果,相信用不了多久那名隶属FBI的女医生就能查出死因,接着以科学角度将杀人手法公之于众,而自己目前所需要做的就是试探,用他多年来屡试不爽的诓诈手法试探面前这名最有作案嫌疑的家伙,只要对方反应稍加有异,届时他就能通过察言观色得出结论,判定对方是否为真凶。

约翰是这么想的,刚刚的指认真凶亦无非是种心理战术,一种通过对方表情反应来评估凶手的排除法,只是,或者说让约翰大失所望乃至心中费解的是……

“警官先生,你,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没有!我没杀人啊!我向上帝发誓我连认识都不认识他啊!”

果不其然,一听对方说自己凶手,刚刚还不断点头的秃顶男当场被吓了个三魂出世七魄升天,除整张脸瞬间惨白外,身体亦骤然发软险些瘫倒,嘴里更是猛然发出串杀猪般凄厉惨嚎,整体反应除了害怕就是委屈,俨然一副无辜者模样,自始至终没有显露出哪怕半分凶手被识破后的惊讶紧张。

(咦?)

观察完对方表情变化,刚刚还思衬一定能诈出结果的约翰疑惑了,在亲眼目睹完秃顶男那不似有假的冤枉反应后一时茫然呆愣当场。

是的,诓诈结束了,但诓诈结果却和约翰的早先预期截然相反,任凭他如何眼光毒辣善于观察,结果却自始至终没有从那名叫乔治的秃顶男脸上战目睹惊慌,当然了,就算难以从对方神情中发现疑点,然早已认定对方的约翰仍不死心,故而硬着头皮再次试探道:“看来你还是个作案老手啊,伪装的确实挺到位,可惜你瞒得了别人但却瞒不了我,我最后警告你一句,如果你在不实话实说,后果会很严重,非常严重!”

说罢,约翰作势去摸手枪,可……

就在他试图继续诓诈甚至不惜掏枪作为威胁时,身后,一道突然冒出声音却径直打断了他的所有动作:

“等等,约翰警官,我想你冤枉这位先生了,凶手并不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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