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换肝手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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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的折磨,持续到快天亮,占有,虐待,高语晨感觉自己又从阎王手里捡回了一条命,疼得快被撕裂的感觉,刺激着她的每一根神经。

在美国的时候,她不是没试过逃跑,不是没试过杀了默德非尔一了百了,结束这种非人的日子,然而,失败后的结果,就是如现在这般,过得比牲畜还不如。

身心俱疲,高语晨忘了眼泪的滋味,记忆清晰起来。

那年初到美国,第一次在咖啡馆遇到默德非尔的时候惊为天人,她主动和他说了话,轻佻的想要和他一.夜.情,原以为他会拒绝,没成想他却欣然应允,

到了他住的地方才发现,他的别墅里囚禁着不下十个女子,都是东方面孔,气质和她如出一辙,那个时候,她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想要抽身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她聪明,聪明到不去做无谓的反抗,所以她成功的让默德非尔把那些女人都处理了,可能是被杀,可能是释放,她以为默德非尔是爱她的,也是那段时间,她知道了他的身份。

她成了她的徒弟,华尔街金牌剖膛手默德非尔唯一的关门弟子,多么大的殊荣?

恃宠而骄这个词用在高语晨身上最适合不过,她以为的爱,以为的殊荣,让她把默德非尔的照片流了出去,默德非尔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照片没被刊登出来,但尽管是这样,她还是惹怒了他。

从此,她的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不堪忍受的时候,她逃离,反抗,一步步走到半夜拿着刀捅他心脏的时候,终于彻底激发了默德非尔内心的恶魔,无休止的折磨,持续了一年,她心里的阴影再也抹不去。

直到现在,高语晨依旧没找到默德非尔为什么这么对待她的答案。

曙光划破天际,高语晨的每一根骨头都疼痛无比,讽刺的是,除了摔在茶几上的两处淤青,她的身上看不到任何伤口,默德非尔就是有这种能耐。

起身穿衣服,不需要默德非尔醒来,她可以自行离去。

阳光是明媚的,深秋了,清晨有些寒意,露珠在阳光下破碎,高语晨裹紧了风衣,这辈子只能这么过吗?

爱着沐御尘,爱而不得,过着默德非尔性.奴一样的日子,反抗不了。

不甘心,凭什么她高语晨的一生要这么窝囊?为什么她要这么没有尊严的活着?到底是谁害她变成这个样子?

对,是沐奕翔,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和沐御尘分手,不会去美国,不会遇上默德非尔,不会像现在一样!

是秦梓慕,如果没有她,沐御尘还是她的,他会如以前一样爱着她,是秦梓慕夺走了原本属于她的东西。

该死!统统都该死,害了她高语晨的人都不该活着!眸子迸射出骇人的恨意和狠绝,高语晨深深的看了一眼总统套房紧闭的大门,大步离开。

秦梓慕缓了一天,第二天才把秦爸爸转移到夜氏医院,沐御尘亲自开车载他们过去,在这之前,他买好了日常用品,害得秦梓慕又是一阵稀里糊涂的感动。

夜氏医院的专家们给出了建议,要么进行换肝手术,要么做干细胞移植。

秦爸爸一个都没同意,理由是年纪大了,不想在身上动刀子,秦梓慕好说歹说也没能让他点头应允,最后,秦梓慕以死相逼才让秦爸爸答应做换肝手术,于是开始了一段漫长的寻找合适的肝源的过程。

沐御尘全力投入在这件事上,工作堆积起来,很多时候都忙到深夜,秦梓慕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这个做女儿的都没他那么尽心尽力,所以他在CM过夜的事,秦梓慕一个字都没说过。

“沐少,你以后尽量在白天把工作做完吧,找到合适的肝源夜少会通知我们的,不用你每天都在医院盯着,太累了。”秦梓慕泡了一杯咖啡,看着疲倦的样子,小手在他肩膀上温柔的揉着。

秦爸爸的病虽然不用天天在医院的病床上躺着,但也没回滨海小区住,秦梓慕最近总是做噩梦,沐御尘心疼极了,于是便让她搬来了水岸园。

沐御尘停下手里的工作,揉了揉眉心,将她拉到他腿上坐下:“这点工作算什么?你不知道,我刚接手沐氏的时候,曾经一个周都没睡过觉,那才是真的废寝忘食啊!”

“那哪能一样啊。”秦梓慕搂着他的脖子,头搁在颈间,语气里满是心疼,“你现在完全可以不用这么辛苦的。”

他接手沐氏的时候,正是内忧外患的之时,这么大的一个公司,他一个人单枪匹马,有多辛苦她能想象得到。

“心疼了?”沐御尘低低的笑了两声,在她脸颊上啃了一口。

秦梓慕点了点头,闷闷的在他脖颈上轻轻蹭了蹭,虽然她很享受他为她尽心尽力的感觉,但看他那么妖孽的面容,每天都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她还是很心疼。

“心疼就对了!”沐御尘以前没发现,被自己女人心疼的滋味也很幸福,“慕慕,下个周我要出差,度假村的事需要过去落实。”他十分不想离开,但没办法,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是他经手,一切都得他来做。

秦梓慕嘟着嘴嗯了一声,没发现自己越来越依赖这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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