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逃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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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恨队长?

因为队长不是人!

叶欢趴在营房宿舍的床上,委屈的唉声叹气。

老子玩个游戏你管我取什么名儿?——下回注册一个“何平他爹”试试。

豺狼和红狼蹲在叶欢床前,幸灾乐祸的笑。

“该!你小子为什么总喜欢干这种蚍蜉撼大树的蠢事?咱们队长是全军区排名第一的头号杀神,寻常人多看他一眼就害怕得浑身哆嗦,你倒好,不知死活一次又一次的招惹他……”

红狼瞧着叶欢嘿嘿怪笑:“你丫该不会存着挑战生存极限的变态想法吧?”

叶欢接着叹气,他发现当兵的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豁达宽容,从沈老五到何平,一个个小气得紧,就跟少林寺的梦遗方丈似的。

既然已被骗回了军营,叶欢只好销了假,跟着战友们一起继续每天惨无人道的训练。

耿志军等五位牺牲战友的遗体已被送入了烈士陵园,蓝剑大队全体战士列队敬礼,庄严的将战友们安放在那块常年寂静的陵园中。

整个大队唯独叶欢没有参加送行。

他不敢送,不忍送,不想看到一次又一次生离死别的场景,也不想让自己的心一次又一次揪扯着一般的痛。

战友们都很理解叶欢的想法,一起出生入死的人,如今却阴阳两隔,一个躺在冰冷的棺椁中长眠,另一个只能站在墓碑前向他默默敬礼,这种感觉没有体会过的人不明白其中的痛楚。

逃避或许是最好的方式吧。

然而逃避的毕竟只是送别,战友逝去后该他承担的责任叶欢却一点都没逃避。

欢乐基金的特别资助项目很快启动起来,资助的对象便是五位逝去战友的家人亲属,每户家庭每个月能固定从欢乐基金拿到五千元的生活费,另外,基金的工作人员也代叶欢将一百万的定期存款送到了每户家庭,未来的日子里,战友家人的生活能够保证温饱之余还略有存余,将来孩子上学,买房结婚等等都不愁了。

几天以后,五位牺牲战友的家人们再次来到军营,找到何平的办公室,拉着何平的手一个劲的感激,甚至痛哭流涕,感谢军队,感谢政府没有忘记他们这些烈士家属,给了他们一个安稳无虞的未来。

耿志军的孀妻带着三岁的儿子,坐在耿志军曾经的办公桌前哭得泣不成声。

五个垮了脊梁的家庭,重新被叶欢默默的扛了起来,为他们撑起了一片天。

烈士家属们一片混乱的感激和哭泣声中,满头雾水的何平不经意间看到办公室门口鬼鬼祟祟偷瞄里面动静的叶欢,何平眼中顿时闪过几分明悟,眼眶不自觉的湿润了。

这臭小子!

被家属们围着不停感激的何平含着泪,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

叶欢鬼头鬼头窥探了一番,然后朝何平龇牙一笑,悄悄的闪人。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

“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高尚了?”何平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叶欢干笑:“队长,你别恶心我啊,如今社会不一样了,说别人高尚那是骂人呢。”

何平哈哈一笑,然后拍了拍叶欢的肩,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叶欢,谢谢你,我代表那五位牺牲的战友亲人谢谢你。”

“队长,我也代表一千多名活着的战友请求你……”

“请求什么,尽管说。”

“……以后不准揍我。”

“驳回!”

“……以后不准用冷兵器揍我。”

“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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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成长环境决定性格,你不能指望一个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无法满足的人傻乎乎的无私奉献,这有点不现实,物质永远是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才能有更高的精神追求。

叶欢的奉献精神不是没有,但很少,而且只针对身边最亲密的人。

学雷锋?对不起,没那功夫,社会节奏这么快,人们这么忙,诚信缺失的年代里,各人只能顾着自己,谁愿把闲余的时间和金钱奉献给别人?

叶欢是俗人,俗人总是随波逐流的。

烈士家属们千恩万谢的走了以后,何平命令蓝剑大队紧急集合。

当然,集合的目的并非表扬叶欢的做好事不留名,人家不愿意公开,何平也就没必要非得让他扬这个名。

千余名特种兵战士齐刷刷的站在操场上,何平板着脸宣布,三天后,卫戍军区和西南军区正式开始陆空军种联合对抗演习,而蓝剑特种大队则将在这次演习中充当尖刀部队的关键角色,所有士兵全部取消休假归队,准备对西南军区作战。

何平刚宣布完毕,静谧的队伍中便传来一道很悲愤的叫骂声。

“日!又打仗?有完没完?”

“谁?谁插嘴?给我站出来!有没有纪律观念?”何平厉声大吼。

人群里一阵寂静,刚刚插嘴的人死活都不出声儿了。

何平自然不是傻子,一双凌厉带着杀气的眼睛狠狠瞪了叶欢一眼,然后环视一圈,大喝一声“解散”,转身便走了。

…………

…………

当天深夜,叶欢悄然无声的逃出了军营。

是的,他这回打定主意当了逃兵。

虽然演习不会死人,但他讨厌听到枪炮声,讨厌战争,讨厌战场上的硝烟味……

西南丛林里的阴影一直在他心中不曾消散,现在的他已经很害怕战争了。

不得不说,新兵蛋子叶欢同志在部队纪律这方面真应该好好学习一下,此时的他根本没想过,军事法庭对逃兵的惩罚力度将会多么的严厉。

虽然害怕战争,但叶欢这两个多月练出来的一身本事却没丢,逃出军营的过程很轻松,现在的他已非吴下阿蒙,身手已然很不弱了,何平现在揍他都必须跟他拳来脚往好几个回合才能得逞,这样的身手想逃出蓝剑大队的营地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潜入电配房,悄然断了围墙铁丝上的高压电,然后身形利落的几纵几跳,丝毫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敏捷的翻过了围墙,鬼鬼祟祟的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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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跑车在京城环城高速公路上放肆的咆哮着。

车子的时速已达到令人恐惧的240码,这样的速度普通的车手根本无法驾驭。

驾驭这部超速跑车的车手是个年轻人,他穿着高档的阿玛尼衬衫,胸前两颗扣子解开,露出苍白瘦削的胸膛,年轻的脸庞颇为俊朗,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斜飞入鬓的剑眉,亮如星辰的双目,以及嘴角那一抹仿佛永远带着嘲讽意味的笑容,令他整个人看起来那么的叛逆,叛逆得令所有女人着迷。

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里,一道急促惊怒的叫声传来。

“宋彰,你他妈疯了!开慢一点,小心出事!”

宋彰哈哈一笑:“我开车什么时候出过事?既然是飙车,当然要把油门踩到底,不然飙个什么劲儿?”

“宋彰,你别犯浑,现在你已经是第一名了,用不着那么快……”

宋彰哼道:“别罗嗦了,我不可能慢下来,我讨厌看别人的车尾灯,更讨厌看那些二世祖们的车尾灯!”

“你……你他妈自己不也是二世祖?”

宋彰眼中叛逆之色愈浓,狠狠摘下耳朵上的耳机,朝车窗外一扔,注视前方公路的眼睛里冒出愤怒的火花。

“我不是二世祖!我和他们不一样!”宋彰脸上的肌肉不停抽搐,嘴里喃喃自语。

脚下狠狠一踩油门,兰博基尼喷着愤怒的黑烟,咆哮着冲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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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逃出军营时已是凌晨,身上穿着的军装脏兮兮的,脸上也污黑一片,看起来就像在垃圾桶里捡了身军装穿在身上的叫花子。

他走在深夜无人的马路上,打算拦部顺风车去大四居换身干净衣裳,然后回宁海躲几天,等军事演习结束以后找沈老五求求情,再回军营继续当兵。总而言之,叶欢给自己的定位是,训练没问题,多么艰苦都能接受,打仗免谈!

——让神经病上战场是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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