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将” 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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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元庆单臂将九尺斩马刀高高举起,正要下令出击,身旁一员部将不无担心道:“金兵强悍,此番攻入我车城,只怕……”

何元庆却是信心满满:“没什么好担心的。当日土桥一战,也有金兵攻入我车城,还不是被我率军宰杀个干净。眼下我军在车城内有超过两千兵力,而金军不过数百……最重要的是,还有军主在中军坐镇。哈哈!我想。真正需要担心的应该是金人吧。”

“骑兵队,出击!”

随着何元庆气冲斗牛地大喝,一马当先。身后,五百轻骑,铁蹄激尘,疾如旋风。似离弦之矢,射向娄室中军本阵。

娄室军本阵,距离车城五百步,而其阵翼北则,即金军左翼的二百骑兵,则在三百步的距离交错穿梭。严防警戒。天诛军五百骑兵一动,金军骑兵立刻做出反应。以五十骑为一队,二百骑形成一个“器”字形骑阵,全身着甲的重骑在前,半身轻甲的弓骑在后,毫不迟疑迎向天诛骑兵。

就象金军的骑兵并不都是女真人一样,他们的战斗兵种。也不全是弓骑。女真人是一个渔猎民族,部族成年男子擅骑射的比例,远不如游牧民族的契丹人或蒙古人。更多的女真人,其实更擅长步战短兵相接,或骑战长器砍杀,或许这就是“铁浮屠”只产生在金国的原因。

因此,金军的骑战,其实就是步战的变种:重甲在前,轻骑在后;肉搏在前,弓矢在后。

这针锋相对的二百金骑中。全身甲的肉搏骑兵,就占了一百二十多人,半身甲的弓骑兵,只有不到八十人。

天诛军骑兵中,也有一队五十骑左右弓骑。五百骑兵中能挑出五十弓骑,也算不错了,这五十弓骑,就放在骑阵两翼。

从天空俯视,平野之上,蹄声如雷,两股骑军,拖着长长的尾尘,一如铁矢,一似弯刀,渐渐接近……

这一刻,正是突捻率军攻入车城之时,城外观战的所有敌我两方军兵,视线都被车城阻隔。由此,这近千骑的对战,立刻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双方间距尚在五十步外,彼此的弓骑兵便将身体向后仰,引弓抬箭,斜指半空。金军骑兵由于排成器字形骑阵,最先与天诛军骑兵碰撞的,是前方两队约百骑,约有四十名弓骑,正与天诛军弓骑兵数量旗鼓相当。

四十步,嗖嗖嗖!双方同时松弦放箭,箭矢在半空中交错而过,带着沉甸甸的下坠力道,狠狠落下。

无论是步弓还是骑弓,首要的就是弓力,越强越好,你用一石,对手用八斗,你就能先下手为强。至于准头什么的,倒不太讲究,反正到了战场上,到处都是人,随便射。只要距离够,力量足,总能射中敌人的。

天诛军骑兵与金军骑兵所使用的弓力显然差不多,双方在同等射距下,不约而同举弓对射——

箭落,人倾。

落马的骑士在翻滚,失去主人的战马或长嘶跑开,或继续奔跑,更有几匹中箭的战马失蹄踣地,砸出大股烟尘。

天诛军骑兵中箭落马者九人,金军骑兵坠地者八人——骑射基本上就看机率,不是说那一方射得更准,而是看那一个的运气更糟。天诛军人马更多,所以中箭机率更大。

四十步距离,又是对冲,能够射几箭?

答案是,一箭!

下一刻,两股骑兵,重重撞到一起,刹时人仰马翻,骨折血迸。

在一片刀兵格击声中,忽闻枪声大作,金骑纷纷落马,被无数混乱的马蹄踩成肉糜。

何元庆有一支骑兵警卫队,是旅长这个级别的标配。这支警卫队人手装备鹰嘴铳一支,手弩一具,做为近战时保卫主将的常备武器。在辽州初战时,这支警卫队就曾一举歼灭突捻的一蒲辇游骑兵,立下首功。

五十骑警卫,在两马接近的瞬间,左手弩,右手铳,一击不中,二击补上,鲜有连击不中者。两军骑兵交错瞬间,就这么一个照面,金军骑兵的“器”字形骑阵,就被吞掉了一个“口”。

双方第一回合较量,天诛军骑兵尚有四百余骑,而金军骑兵,却只剩百余骑,兵力相差三倍。何元庆这支骑军,可是西军的种子队,并且经过天诛军严格训练,装备战力在天诛军诸骑兵团中,首屈一指。纵然眼前这支金骑是完颜娄室西路军的老底子,也不可能比强化并重起崛起的西军铁骑强三倍。除非金骑变成三头六臂,否则,下场只有一个——被围殴至死。

战场上不乏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例子,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谁的兵多,谁就是胜者。

何元庆的斩马刀没有斩马,而是削头,从入阵,到透阵,他已削掉七颗脑袋。盔甲全是血,一身煞气,如杀神附体。周遭不少金军悍卒,都被其凶暴所慑,一见他杀来,自觉绕道,不敢近前阻拦。

“哈哈哈!痛快!”透阵而出的何元庆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仰天大笑。自从打下太原,至今已近半年,一直没机会杀得这般痛快,今日才算是小小过了一把瘾。

在何元庆豪笑声中,四百余天诛骑兵紧随主将,丝毫不理会被冲击得四散的金军骑兵,半步不停,直向金军本阵奔杀而去。

四百铁骑如风卷过,身后伏尸满地;而在更远处,金军右翼(南翼)六百骑兵,正发疯似地往回赶……

时间,双方都在争抢一分一秒的时间,谁先击破对手中军,谁就赢!

如果说,浊漳水东岸这场大战是一局棋,那么,突捻正拼死拼活想“将”军;而何元庆,却已突破中宫,即将“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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